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教育是人之生命存在的特有方式,是生命实现其价值与意义的根本凭籍,其中教育理论的规范与指导不可或缺.但是受人之理性的有限和社会法律、制度漏洞的制约,教育理论不能完全胜任这一使命.相比之下,教育良知在引导生命追求价值与意义的教育实践中显得更具有优先性.它以命令的形式要求教育者、教育管理者和教育学者本着对生命的理解、尊重与信任,在各自的教育实践中各司其职,各尽其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