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OB出口条件下的发货人身份的焦虑及其调适——对《鹿特丹规则》中发货人权利的解读

来源 :中国经贸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mater
下载到本地 , 更方便阅读
声明 : 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 , 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 , 可与客服联系进行内容授权或下架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2008年12月11日,在纽约举行的联合国大会上,((联合国全程或部分海上国际货物运输合同公约》正式得到通过,并且大会决定在2009年9月23日于荷兰鹿特丹举行签字仪式,开放供成员国签署,因而该公约又被命名为《鹿特丹规则》。该规则通过以来褒贬不一。鉴于我国85%的出口货物是按照FOB条件成交的,而且相当一部分是中小货主,因此,FOB条件下发货人的权益格外受到关注,而《鹿特丹规则》又恰恰“漠视”了这一重要利益群体的权益,使人普遍感到该规则对FOB条件下发货人的权利“毫无保障”,尤其是发货人觉得自己被规则“边
其他文献
2006年4月国家发改委、交通部、国家工商联合发布了《关于公布国际班轮运输码头作业费(THC)调查结论的公告》之后,广大货主一致认为:《公告》第一条关于THC是运费的组成部分的认
针对机械加工领域内环槽宽度尺寸无法直接测量难题,提出一种直接同时测量内环槽直径尺寸和宽度尺寸的一体式量具设计方案。运用齿轮传动及齿轮齿条传动原理,设计测量内环槽结
入世十年间我国港口吞吐能力迅速增强,港口设施不断更新完善,码头泊位数量继续增加,专业化程度也明显提高,港口作业效率领先国际。中、外船公司的运力迅速增长,从入世前运力相对紧
近年来,在我国FOB(离岸价条款)出口贸易中,出口商屡遭“无单放货”的海运欺诈案例越来越多。有的存心不良的外商特意与境外货代互相勾结骗取我国出口企业的货物,他们从小单做起,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