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伴随着经济体制改革和企业制度创新而来的“体制性失业”,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改革目标要求企业由原来的行政附属物和社会职能单位转变为独立经营的经济体和市场竞争主体,表现在劳动用工制度上就是由追求高就业率向较高效率的就业体制的转变。改革的主要内容之一就是要减员增效、下岗分流和实施再就业,其结果必然会使企业大量隐性失业人员显性化,这种由体制转轨带来的下岗失业状况将长期存在。在再就业工程中,隐性失业与隐性就业这两个问题必须引起足够重视,以避免在统计相关数据、确定指导方向、采取相应对策时出现偏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