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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我国公共危机教育公民参与还处于被动接受的层面,参与意识缺失、参与行为存在不足。因此,要改变过去危机教育政府主导的局面,必须意识到公民参与是提高公民的安全意识,培养危机文化的迫切需要;是完善公共危机教育体系的基本保障;是提高公共危机教育科学性、实效性的坚实基础。
危机教育是为了预防和减少危机,以培养危机意识为核心的教育,并能掌握一定的危机及其应对的知识和能力,树立正确的危机观而进行的教育活动。公共危机教育培育着公共危机的“预防文化”,一方面,通过专业人才的培养和训练,为危机管理提供充足的人力资源;另一方面,通过全民的危机教育培养公众良好的危机意识,提高全社会应对危机的能力。因此,公共危机教育是公共危机管理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要减少危机的发生和降低危机给人们带来的损害,必须增强民众的危机意识,加强对公共危机的管理,不断完善公共危机教育机制。当前,我国公共危机教育方面的确存在着缺失与不足,原因不一而足,单从危机教育的主体来说,必须充分发挥公民参与在公共危机教育中的作用,进一步完善我国公共危机教育体系。
一、公共危机教育中公民参与缺失及表现
长期以来,在公共危机教育的实施过程中,政府部门及相关单位都在发挥一定的主导作用,而广大公民及一些非政府组织很多时候是处于消极被动的地位,没有发挥出应有的作用。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思想意识缺失
公民的危机意识不足,对公共危机管理缺乏足够认识。大部分人认为公共危机教育对象有主体客体之分:公共危机教育的主体指负责组织、开展公共危机教育的政府负责部门以及人员,包括学校,机关单位,政府相关部门如应急办、气象局、地震局等;公共危机教育的客体对象包括居住在社区内的所有公民。公民被认为是公共危机教育的接受者,危机教育的责任更多体现在各级政府部门身上,忽略了广大社会公众和非政府组织的作用。
2.参与行为缺失
公共危机教育中公民的参与缺失不仅表现在意识形态上,在进行公共危机教育时的参与行为也严重不足。我国一直把危机教育视为单一的学校教育过程,公共危机教育只针对在校学生,教育过程中只有师生的互动,忽略了学生家长和其它家庭成员。由于没有形成科学、合理的公共危机教育体系,导致部分公共危机教育流于形式,没有达到预定的目标。
二、公共危机教育中公民参与缺失原因
1.传统的政治文化因素
长期以来,受传统政治文化的影响,我国政府在社会生活的大多数领域处于主导地位。政府在公共危机事件的应对过程中承担了繁重的危机管理任务,包括公共危机教育。这种政府主导的危机应急反应机制强调的是政府及其相关部门的作用,忽视了公民参与的作用,因此,公民和各类社会组织只能被动的接受安排,缺少积极参与公共危机教育的制度化环境。在公共危机教育上,社会公众也习惯于依赖政府组织传授,缺少自发结成社会组织,主动相互学习以应对灾害危机的意识。
2.公民自身的参与障碍
除了社会环境的影响,广大民众在公共危机教育上也存在诸多主观因素,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危机意识淡薄,大多数民众认为危机管理是政府部门的职责,和自己关系不大,忽视危机应对知识的学习;二是缺乏责任感,没有形成对自身权利和义务的正确认识,没有认识到参与危机教育是公民权利与义务的统一;三是公民参与的事项具有短期利益性,对于那些事关长远利益却短期表现不明显的事务显得漠不关心。危机教育是为了避免、减少和应对公共危机的发生而采取的措施,其对公民产生的影响是长期的且难以明确的,广大民众因此对公共危机教育并没有太大关注。
3.公共危机教育缺乏系统性
长期以来各级政府都集中力量搞经济建设,没有把危机防范和危机教育纳入到政府政策的核心议程上来,在公共危机教育上投入较少。我国目前还没有建立专门负责公共危机教育的部门和机构,政府对于公共危机的管理还停留在常态性危机管理的阶段。此外,我国的基础教育和高等教育中几乎没有关于危机教育的内容,既没有专业的传授公共危机教育的老师和较高水准的中小学公共危机教育专用教材,也没有相对应的危机演练等。同时,社会各界对于危机教育也看法不一,社会教育范围窄,只是少数企业或者机构有针对性的进行危机宣传,不是面向广大群众的全民教育。
三、公共危机教育中公民参与的必要性
应对公共危机,政府扮演着重要的主导角色,但政府又不能够也没有必要包揽一切。随着公民社会的发展,公民的参与意识也越来越强,在国家公共事务管理领域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在公共危机教育方面也是如此,公民应该不只是公共危机教育的被动接受者,而应该是危机教育的策划与实施的积极参与者。
1.公民参与是提高公民的安全意识,培养危机文化的迫切需要
国家民众安全意识的强弱,直接关系到公共危机管理的效果。对于一个国家来说,理性的公民公共安全意识和社会责任意识是宝贵的精神财富,也是整个国家公共危机管理的基础。要将防灾教育渗透到人民群众的社会生活之中,必须建立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的教育系统,实施全民、全程、全方位的防灾教育宣传、普及和演练活动,增强防灾意识、知识和技能,在全社会范围内付诸行动,让社会公众在行动中慢慢养成习惯,在习惯中培养危机文化,形成全社会防灾减灾氛围。
2.公民参与是完善公共危机教育体系的基本保障
对于我国目前的危机教育体系来说,关键是要转变“全能政府”的观念,因此,应该将广大民众和非政府组织纳入到教育体系中来。首先,非政府组织作为跨部门、跨行业的社会组织,扎根于社会基层,其组织的防灾宣传教育大多简便易行、因地制宜、贴近实际,有时比政府部门统一编制的宣传材料更有针对性,更易被广大民众所接受。其次,广大民从和非政府组织参与到公共危机教育过程中能来,能弥补政府在人力、物力、财力和智力这些方面的投入不足,有效整合全社会危机教育资源。
3.公民参与是提高公共危机教育科学性、实效性的坚实基础
在社会正常状态下,开展由广大民众为主体的多层次的危机教育是政府部门公共危机管理的一项基础工程。同时,这种危机教育知识的普及和危机意识的培养,反过来又能对公共危机管理和传播起到正面的推动作用,能促进公众参与的能动性和理性。危机教育为了百姓,危机教育尊重百姓,危机教育依靠百姓。在公共危机教育的过程中,如何通过宣传警示、学校教育、社会演练等各种方法和手段,最大限度地提升社会整体的危机应对能力,是公共危机教育的最终目的。要达到这一目的,离不开广大民众的参与。而目前有些地方为了完成上级交代的任务,搞运动式的教育,把一些求生演练等活动当时的命令布置下去,既干扰了群众的生活休息,也达不到危机教育本该有的效果。在公共危机教育的过程中,要充分考虑公众的感受,尊重其主体地位,注意从公众的实际出发,针对不同对象,采用切合教育对象实际的办法,这样才能让公众尽快熟悉危机教育的流程,也有利于在突发事件来临时懂得如何从身边开始进行自救和他救,提高公共危机教育的实效性。
四、结论
公共危机教育的主体是政府、组织和广大民众,教育的基础是广大民众和非政府组织的积极广泛参与的。作为一个具有公共精神的公民,只有在政府的公共危机治理过程中主动履行自己的承诺,承担相应的责任,才能够与政府一同完成消除和化解公共危机的任务,从而提高公共危机治理的效率,同时也为公民自身的全面发展及整个社会的和谐有序提供一个坚实的基础。
基金项目:广西哲学社会科学“十二五”规划2011年度立项课题阶段性成果,项目批准号:11CGL018。
(作者单位:广西经济管理干部学院)
危机教育是为了预防和减少危机,以培养危机意识为核心的教育,并能掌握一定的危机及其应对的知识和能力,树立正确的危机观而进行的教育活动。公共危机教育培育着公共危机的“预防文化”,一方面,通过专业人才的培养和训练,为危机管理提供充足的人力资源;另一方面,通过全民的危机教育培养公众良好的危机意识,提高全社会应对危机的能力。因此,公共危机教育是公共危机管理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要减少危机的发生和降低危机给人们带来的损害,必须增强民众的危机意识,加强对公共危机的管理,不断完善公共危机教育机制。当前,我国公共危机教育方面的确存在着缺失与不足,原因不一而足,单从危机教育的主体来说,必须充分发挥公民参与在公共危机教育中的作用,进一步完善我国公共危机教育体系。
一、公共危机教育中公民参与缺失及表现
长期以来,在公共危机教育的实施过程中,政府部门及相关单位都在发挥一定的主导作用,而广大公民及一些非政府组织很多时候是处于消极被动的地位,没有发挥出应有的作用。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思想意识缺失
公民的危机意识不足,对公共危机管理缺乏足够认识。大部分人认为公共危机教育对象有主体客体之分:公共危机教育的主体指负责组织、开展公共危机教育的政府负责部门以及人员,包括学校,机关单位,政府相关部门如应急办、气象局、地震局等;公共危机教育的客体对象包括居住在社区内的所有公民。公民被认为是公共危机教育的接受者,危机教育的责任更多体现在各级政府部门身上,忽略了广大社会公众和非政府组织的作用。
2.参与行为缺失
公共危机教育中公民的参与缺失不仅表现在意识形态上,在进行公共危机教育时的参与行为也严重不足。我国一直把危机教育视为单一的学校教育过程,公共危机教育只针对在校学生,教育过程中只有师生的互动,忽略了学生家长和其它家庭成员。由于没有形成科学、合理的公共危机教育体系,导致部分公共危机教育流于形式,没有达到预定的目标。
二、公共危机教育中公民参与缺失原因
1.传统的政治文化因素
长期以来,受传统政治文化的影响,我国政府在社会生活的大多数领域处于主导地位。政府在公共危机事件的应对过程中承担了繁重的危机管理任务,包括公共危机教育。这种政府主导的危机应急反应机制强调的是政府及其相关部门的作用,忽视了公民参与的作用,因此,公民和各类社会组织只能被动的接受安排,缺少积极参与公共危机教育的制度化环境。在公共危机教育上,社会公众也习惯于依赖政府组织传授,缺少自发结成社会组织,主动相互学习以应对灾害危机的意识。
2.公民自身的参与障碍
除了社会环境的影响,广大民众在公共危机教育上也存在诸多主观因素,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危机意识淡薄,大多数民众认为危机管理是政府部门的职责,和自己关系不大,忽视危机应对知识的学习;二是缺乏责任感,没有形成对自身权利和义务的正确认识,没有认识到参与危机教育是公民权利与义务的统一;三是公民参与的事项具有短期利益性,对于那些事关长远利益却短期表现不明显的事务显得漠不关心。危机教育是为了避免、减少和应对公共危机的发生而采取的措施,其对公民产生的影响是长期的且难以明确的,广大民众因此对公共危机教育并没有太大关注。
3.公共危机教育缺乏系统性
长期以来各级政府都集中力量搞经济建设,没有把危机防范和危机教育纳入到政府政策的核心议程上来,在公共危机教育上投入较少。我国目前还没有建立专门负责公共危机教育的部门和机构,政府对于公共危机的管理还停留在常态性危机管理的阶段。此外,我国的基础教育和高等教育中几乎没有关于危机教育的内容,既没有专业的传授公共危机教育的老师和较高水准的中小学公共危机教育专用教材,也没有相对应的危机演练等。同时,社会各界对于危机教育也看法不一,社会教育范围窄,只是少数企业或者机构有针对性的进行危机宣传,不是面向广大群众的全民教育。
三、公共危机教育中公民参与的必要性
应对公共危机,政府扮演着重要的主导角色,但政府又不能够也没有必要包揽一切。随着公民社会的发展,公民的参与意识也越来越强,在国家公共事务管理领域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在公共危机教育方面也是如此,公民应该不只是公共危机教育的被动接受者,而应该是危机教育的策划与实施的积极参与者。
1.公民参与是提高公民的安全意识,培养危机文化的迫切需要
国家民众安全意识的强弱,直接关系到公共危机管理的效果。对于一个国家来说,理性的公民公共安全意识和社会责任意识是宝贵的精神财富,也是整个国家公共危机管理的基础。要将防灾教育渗透到人民群众的社会生活之中,必须建立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的教育系统,实施全民、全程、全方位的防灾教育宣传、普及和演练活动,增强防灾意识、知识和技能,在全社会范围内付诸行动,让社会公众在行动中慢慢养成习惯,在习惯中培养危机文化,形成全社会防灾减灾氛围。
2.公民参与是完善公共危机教育体系的基本保障
对于我国目前的危机教育体系来说,关键是要转变“全能政府”的观念,因此,应该将广大民众和非政府组织纳入到教育体系中来。首先,非政府组织作为跨部门、跨行业的社会组织,扎根于社会基层,其组织的防灾宣传教育大多简便易行、因地制宜、贴近实际,有时比政府部门统一编制的宣传材料更有针对性,更易被广大民众所接受。其次,广大民从和非政府组织参与到公共危机教育过程中能来,能弥补政府在人力、物力、财力和智力这些方面的投入不足,有效整合全社会危机教育资源。
3.公民参与是提高公共危机教育科学性、实效性的坚实基础
在社会正常状态下,开展由广大民众为主体的多层次的危机教育是政府部门公共危机管理的一项基础工程。同时,这种危机教育知识的普及和危机意识的培养,反过来又能对公共危机管理和传播起到正面的推动作用,能促进公众参与的能动性和理性。危机教育为了百姓,危机教育尊重百姓,危机教育依靠百姓。在公共危机教育的过程中,如何通过宣传警示、学校教育、社会演练等各种方法和手段,最大限度地提升社会整体的危机应对能力,是公共危机教育的最终目的。要达到这一目的,离不开广大民众的参与。而目前有些地方为了完成上级交代的任务,搞运动式的教育,把一些求生演练等活动当时的命令布置下去,既干扰了群众的生活休息,也达不到危机教育本该有的效果。在公共危机教育的过程中,要充分考虑公众的感受,尊重其主体地位,注意从公众的实际出发,针对不同对象,采用切合教育对象实际的办法,这样才能让公众尽快熟悉危机教育的流程,也有利于在突发事件来临时懂得如何从身边开始进行自救和他救,提高公共危机教育的实效性。
四、结论
公共危机教育的主体是政府、组织和广大民众,教育的基础是广大民众和非政府组织的积极广泛参与的。作为一个具有公共精神的公民,只有在政府的公共危机治理过程中主动履行自己的承诺,承担相应的责任,才能够与政府一同完成消除和化解公共危机的任务,从而提高公共危机治理的效率,同时也为公民自身的全面发展及整个社会的和谐有序提供一个坚实的基础。
基金项目:广西哲学社会科学“十二五”规划2011年度立项课题阶段性成果,项目批准号:11CGL018。
(作者单位:广西经济管理干部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