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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根本原因:落后的农业生产方式及其组织形式
小农经济是中国的一大历史遗产。这一点可以从中国农业生产方式和组织形式的变革程度之小加以佐证。建国后,通过合作化运动,实现了土地等生产资料公有制,从而避免了小农的两极分化,但小农经济的“以农为本,耕地而食”的“低层次平面的垦殖的农耕方式”却固化下来,从而形成了单一封闭式的经济结构,使农民仍然处于贫困之中。按照政治经济学的理论,生产方式的物质内容是生产力,社会形式则是生产关系。因此,分析可以从这两个角度进行。
(一)生产力角度:关键在于农业要素结构
生产力可以从劳动手段、劳动对象以及劳动者三方面要素来考察。劳动手段当中最重要的是劳动工具,中国传统的农业生产工具还沿用着,仍然占据着主体地位。锄头、镰刀、犁还广泛使用,现代化农业机械的普及率很低,劳动工具对农业生产发展的作用相当有限,是导致农业劳动生产率相对于发达农业存在较大差距的重要因素。
劳动对象是指被劳动直接加工或者改造的对象。在农业当中,农业土地和被培植的动植物就是最主要的劳动对象。一方面,农村可耕地是农业生产力的自然基础和载体。但是,目前中国农村存在的土地承包制度却存在很大的局限性,直接影响到了土地要素的利用。依据吴敬琏的观点,现行农村土地制度的局限性主要是:(1)农民通过承包所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仍然是残缺不全的。由于承包农户并不具有法定的永久使用权,使农民感到对土地进行投资存在很大的风险,因而对投入缺乏热情。(2)土地的产权不明确,不能实现土地使用权符合比较优势的自由转移,使农业的规模经营难以在土地财产优化重组的基础上进行。(3)农民在工业化和城市化过程中,没有法定的要求取得合理补偿的权利,农民的利益往往受到侵害。所以,以土地为依托和基础的农业发展的步伐自然就受到土地产权的限制。另一方面,被培育的动植物的品种、数量、质量、效率等方面在我国传统农业生产区的提升和发展速度极其缓慢,进而影响到整个中国农业发展的规模和速度。在缺乏物质、知识、技术充分积累和发挥作用的条件下,解决“三农”问题的道路上面临着重重困难。
在农村,农业劳动者指的就是农民,其所具备的关键因素包括农业科学技术知识、劳动经验以及现代农业意识。农民是农业生产力构成要素中决定性的因素。从现实来看,植根于小农经济的小农意识是制约农民素质提高的根本因素。此外,在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的政策导向下,转移出去的主要是具有相对较高知识和能力结构的青壮年农民,留守的却是素质较低的且年龄结构严重老化的劳动力。即使有最佳的农业生产资料,在没有较好知识结构的农民为生产主体的情况下,要素的优化配置根本无法实现。于是,在城市与乡村的比较中,造就了乡村在劳动力要素的流动、交换、使用的不利地位。这种状况实际上也反映了现代化大生产与传统以家庭为单位的小农经济的矛盾。用小农经济占主体地位的农村与现代化大生产占主导地位的城市来比较,我们也就比较容易接受城市与乡村差距存在和进一步拉大的事实了。
(二)生产关系角度:核心是农业生产的组织形式
当前中国农村在生产关系上占统治地位的是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 它在我国特定的发展时期产生过巨大的作用,然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为主体的生产经营方式存在着不可回避的问题,可以说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实质上是我国传统小农经济的复归。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变革持续不断地加速发生,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已经显得越来越不适应现代化大生产的需要了,其自身缺陷和弱点在现实经济条件下不断暴露就是最好的例证。
具体来说:(1)组织形式松散,产业结构调整缺乏刚性。现代化大生产必须的规模经济和规模效应在这里无从谈起。在要素结构既定的情况下,家庭为单位的小生产比大规模农业生产更早地受到要素的边际收益递减规律作用的影响,直接造成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难有起色的不利局面。(2)资源配置分散,生产资料浪费严重。生产资料的交易、运输、流通等的成本对于家庭无疑是昂贵的。当前农业生产资料价格飞涨与资源配置分散有很大关系。有数据显示:在市场上,农业生产资料价格的上涨幅度远远高于农产品的市场价格上涨幅度。前者的供给者主要在城市,后者的主要供给者在农村,在农业生产资料价格与农产品价格变动比例极不协调的情况下,大量农业资本浪费于非农业生产本身的其他环节中,导致农业投资严重不足。(3)信息流转不畅,农产品的科技含量低。信息流转简单来说有提供、传递和接受三个环节。在中国,农业信息科学的提供和传递已经有了很大的起色,但问题关键在于信息的接受环节。特别是以农民为主体的信息接受能力以及信息的转化和应用方面存在根本的缺陷,甚至对农科信息无法作出反应,造成信息流转的回路不畅通。在中断的信息流转过程面前,信息和知识的再生产也必然受到阻碍。(4)集体经济薄弱,基础设施建设滞后。农村实行改革后,虽然大大地调动了广大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促进了“三农”的发展,但在某些方面却又强化了小农生产方式:第一,土地的细碎化和生产的分散化,强化了小农小土地生产经营方式;第二,农产品提价和“以工补农”之举,保护了小农生产方式;第三,严格的户籍制度,严重阻碍了中国城市化进程,使农业劳动力大量过剩,形成小农生产的汪洋大海局面。
二、城乡二元体制是制约中国农业发展的根本原因
中国“三农”问题集中表现为“农民贫困、农村凋敝、农业萎缩”,其核心是农民问题,实质是贫穷问题,而根本原因则在于二元体制及政策和历史等因素造成的农业和农村利益流失过多,农民的经济利益、政治民主权利、社会保障权利没有得到充分实现和维护。
(一)二元发展战略是其政治、政策方面的原因
当前,造成“三农”问题现状的最主要和最根本的原因可以说是由于长期的工农业不等价交换所造成的农民利益的流失,而这一问题的形成可以直接归因于我国长期实行的对工业倾斜政策以及由此而产生的工农业产品价格“剪刀差”。新中国成立以后,由于经济基础非常薄弱,发展经济的愿望尤为强烈,加之急于希望缩小与先进国家差距,于是在选择国民经济发展战略时,我们选择了重工业优先发展的工业化战略。在该战略长期的统帅下,造成了我国劳动力要素禀赋难以发挥,而发展那些不具有比较优势的资本密集型的重工业。这严重扭曲了中国当代劳动力丰富而资本匮乏的事实。造成的结果是劳动力大量的耗费,重工业的发展也先天畸形,这种状况正是重工业优先发展战略造成的。更为严重的经济后果是:这种战略造成宏观政策扭曲,微观监督和激励效果不佳的现实,对于农业更是如此。这一战略反映在体制上是城乡分割的二元政策结构,它集中表现在国家从农村吸取大量的农业剩余,为工业提供资本积累和对城市的市民进行补贴,意图迅速达到工业化。国家的二元发展战略及政策变动与“三农”问题之间有极为密切的内在联系,国家政策向工业、向市民倾斜是导致中国“三农”问题形成和发展的政策因素。二元发展战略及其政策造成微观、宏观经济运行扭曲,进而形成了扭曲的经济结构,这样的条件下,“三农”问题是得不到根本解决的。
(二)二元社会结构是其社会方面的原因
优先发展重工业的二元发展战略使农业与工业处于对立状态的二元经济结构,必然导致城市与乡村对立的二元社会结构,二者相互影响,形成了城乡分割、工农排斥的二元社会经济结构。所谓的城乡二元社会经济结构,是指通过政府强制性地采用超经济的手段和政策,使城乡按照两种不同的方向发展经济:城市以工业为主,并以先进技术和现代化大生产要求组织生产;农村以农业为主,抑制其他产业的发展,并囿于传统的组织方式和生产方式。城乡居民在生存和发展等基本权利上处于不平等的地位,表现在城市现代化程度高,农村封闭落后,带有浓厚的传统特性。城乡二元格局有其存在的道理,但是从整体上来看,在很大程度上延缓了农村社会乃至整个社会的进步与发展。一方面,作为结构偏差的反映和二元结构政策的结果,我国的城乡人口比率并没有伴随国家工业化进程的加快而发生根本变化,相反,我国的城镇化建设受其影响一直处于缓慢乃至中断的状态。另一方面,二元社会结构阻碍了现代化所需要的观念的培育。二元社会结构的形成,虽然在特定的历史阶段下不得已而为之,但是城乡分割的户籍制度、资源分配制度等使二元社会结构的运行机制制度化、模式化、凝固化,这一运行机制造成了工业和农业、城市和乡村发展的严重失衡,这无疑会牺牲农民的利益,阻滞农村的发展,最终阻碍全社会的发展。
三、有限市场经济的深入影响
农业发展也是内生变量与外生变量共同作用的结果。前者与农业自身的有直接或者间接的关系,后者则是与农业无关但是事实上有深刻影响农业发展和变革的外在于农业的那些条件的总和。市场的发育程度以及市场机制的作用机理就是影响我国农业发展的最重要的外生变量。市场经济的两大机制——价格与竞争在我国的农业领域的作用都是非常有限的。农产品的价格形成过程中政府的指导广泛而深入的存在,市场主导型的价格形成机制并未完全形成。农产品的供给和需求对价格变动的反应既不迅速也不显著。竞争机制在农产品的生产体现得就更加有限了,所以,市场对农户提高生产、改进技术、改善管理的压力和动力都缺乏的条件下,当然起不到市场经济应有的充分推动生产发展的作用了。
以下事实说明了我国市场机制对农业影响的现实状况。我国农业正处于有限的市场经济当中。目前,我国农产品总商品率才超过60%以上,农产品购销渠道不够畅通,所以还属于一种有限的市场经济。因此,必须加快农村经济的市场化进程,全面建立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农业运行机制和管理体制。进一步确立农民的市场主体地位,鼓励和指导农民面向市场。从我国的要素资源禀赋来说,大规模的廉价劳动力是我国要素结构的突出特点,然而目前存在过分强调劳动密集型生产方式的倾向,有可能抑制其他类型的经济要素对经济的作用,以为单一的劳动密集型的生产方式无法适应现代市场经济对多种生产要素高速流转配置的需要,制约了市场经济发生作用的时间和空间范围。在这样的状况下,资本和知识要素所起到的作用必然是非常有限的,因为它们得到市场的认可程度是有限的。由此而产生的劳动力、资本和知识的利用率低下的状况,我们必须认真对待。归根结底,我国农业的落后与小农经济与市场经济的经济运行机制之间的矛盾有密切的关系。
四、结论
“三农”问题核心在于农业生产方式的落后、农产品市场化的程度低和农民收入水平低。“三农”问题主要出在农业本身,要从根本上解决,就必须从影响农业发展的多方面要素入手,着力变革农业生产方式,使农业生产过程中人的力量真正得以释放和发挥,从而促使“三农”问题从根本上得以解决。当然,外在的政策及制度因素也是不可或缺的,当前,有限的市场经济远远不能满足农业发展的需要。此外,多重二元结构在我国社会变革过程中对“三农”问题产生的全面而深刻的影响必须正确对待,并给予高度重视。明确原因是解决问题的先导,但解决问题才是目的所在,对待“三农”问题也应如此,只有找到问题的根源,才能从根本上消除“三农”问题产生的根源,才能还农民以应有权利,才能夯实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础。
(作者单位:内蒙古师范大学经济学院)
小农经济是中国的一大历史遗产。这一点可以从中国农业生产方式和组织形式的变革程度之小加以佐证。建国后,通过合作化运动,实现了土地等生产资料公有制,从而避免了小农的两极分化,但小农经济的“以农为本,耕地而食”的“低层次平面的垦殖的农耕方式”却固化下来,从而形成了单一封闭式的经济结构,使农民仍然处于贫困之中。按照政治经济学的理论,生产方式的物质内容是生产力,社会形式则是生产关系。因此,分析可以从这两个角度进行。
(一)生产力角度:关键在于农业要素结构
生产力可以从劳动手段、劳动对象以及劳动者三方面要素来考察。劳动手段当中最重要的是劳动工具,中国传统的农业生产工具还沿用着,仍然占据着主体地位。锄头、镰刀、犁还广泛使用,现代化农业机械的普及率很低,劳动工具对农业生产发展的作用相当有限,是导致农业劳动生产率相对于发达农业存在较大差距的重要因素。
劳动对象是指被劳动直接加工或者改造的对象。在农业当中,农业土地和被培植的动植物就是最主要的劳动对象。一方面,农村可耕地是农业生产力的自然基础和载体。但是,目前中国农村存在的土地承包制度却存在很大的局限性,直接影响到了土地要素的利用。依据吴敬琏的观点,现行农村土地制度的局限性主要是:(1)农民通过承包所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仍然是残缺不全的。由于承包农户并不具有法定的永久使用权,使农民感到对土地进行投资存在很大的风险,因而对投入缺乏热情。(2)土地的产权不明确,不能实现土地使用权符合比较优势的自由转移,使农业的规模经营难以在土地财产优化重组的基础上进行。(3)农民在工业化和城市化过程中,没有法定的要求取得合理补偿的权利,农民的利益往往受到侵害。所以,以土地为依托和基础的农业发展的步伐自然就受到土地产权的限制。另一方面,被培育的动植物的品种、数量、质量、效率等方面在我国传统农业生产区的提升和发展速度极其缓慢,进而影响到整个中国农业发展的规模和速度。在缺乏物质、知识、技术充分积累和发挥作用的条件下,解决“三农”问题的道路上面临着重重困难。
在农村,农业劳动者指的就是农民,其所具备的关键因素包括农业科学技术知识、劳动经验以及现代农业意识。农民是农业生产力构成要素中决定性的因素。从现实来看,植根于小农经济的小农意识是制约农民素质提高的根本因素。此外,在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的政策导向下,转移出去的主要是具有相对较高知识和能力结构的青壮年农民,留守的却是素质较低的且年龄结构严重老化的劳动力。即使有最佳的农业生产资料,在没有较好知识结构的农民为生产主体的情况下,要素的优化配置根本无法实现。于是,在城市与乡村的比较中,造就了乡村在劳动力要素的流动、交换、使用的不利地位。这种状况实际上也反映了现代化大生产与传统以家庭为单位的小农经济的矛盾。用小农经济占主体地位的农村与现代化大生产占主导地位的城市来比较,我们也就比较容易接受城市与乡村差距存在和进一步拉大的事实了。
(二)生产关系角度:核心是农业生产的组织形式
当前中国农村在生产关系上占统治地位的是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 它在我国特定的发展时期产生过巨大的作用,然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为主体的生产经营方式存在着不可回避的问题,可以说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实质上是我国传统小农经济的复归。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变革持续不断地加速发生,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已经显得越来越不适应现代化大生产的需要了,其自身缺陷和弱点在现实经济条件下不断暴露就是最好的例证。
具体来说:(1)组织形式松散,产业结构调整缺乏刚性。现代化大生产必须的规模经济和规模效应在这里无从谈起。在要素结构既定的情况下,家庭为单位的小生产比大规模农业生产更早地受到要素的边际收益递减规律作用的影响,直接造成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难有起色的不利局面。(2)资源配置分散,生产资料浪费严重。生产资料的交易、运输、流通等的成本对于家庭无疑是昂贵的。当前农业生产资料价格飞涨与资源配置分散有很大关系。有数据显示:在市场上,农业生产资料价格的上涨幅度远远高于农产品的市场价格上涨幅度。前者的供给者主要在城市,后者的主要供给者在农村,在农业生产资料价格与农产品价格变动比例极不协调的情况下,大量农业资本浪费于非农业生产本身的其他环节中,导致农业投资严重不足。(3)信息流转不畅,农产品的科技含量低。信息流转简单来说有提供、传递和接受三个环节。在中国,农业信息科学的提供和传递已经有了很大的起色,但问题关键在于信息的接受环节。特别是以农民为主体的信息接受能力以及信息的转化和应用方面存在根本的缺陷,甚至对农科信息无法作出反应,造成信息流转的回路不畅通。在中断的信息流转过程面前,信息和知识的再生产也必然受到阻碍。(4)集体经济薄弱,基础设施建设滞后。农村实行改革后,虽然大大地调动了广大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促进了“三农”的发展,但在某些方面却又强化了小农生产方式:第一,土地的细碎化和生产的分散化,强化了小农小土地生产经营方式;第二,农产品提价和“以工补农”之举,保护了小农生产方式;第三,严格的户籍制度,严重阻碍了中国城市化进程,使农业劳动力大量过剩,形成小农生产的汪洋大海局面。
二、城乡二元体制是制约中国农业发展的根本原因
中国“三农”问题集中表现为“农民贫困、农村凋敝、农业萎缩”,其核心是农民问题,实质是贫穷问题,而根本原因则在于二元体制及政策和历史等因素造成的农业和农村利益流失过多,农民的经济利益、政治民主权利、社会保障权利没有得到充分实现和维护。
(一)二元发展战略是其政治、政策方面的原因
当前,造成“三农”问题现状的最主要和最根本的原因可以说是由于长期的工农业不等价交换所造成的农民利益的流失,而这一问题的形成可以直接归因于我国长期实行的对工业倾斜政策以及由此而产生的工农业产品价格“剪刀差”。新中国成立以后,由于经济基础非常薄弱,发展经济的愿望尤为强烈,加之急于希望缩小与先进国家差距,于是在选择国民经济发展战略时,我们选择了重工业优先发展的工业化战略。在该战略长期的统帅下,造成了我国劳动力要素禀赋难以发挥,而发展那些不具有比较优势的资本密集型的重工业。这严重扭曲了中国当代劳动力丰富而资本匮乏的事实。造成的结果是劳动力大量的耗费,重工业的发展也先天畸形,这种状况正是重工业优先发展战略造成的。更为严重的经济后果是:这种战略造成宏观政策扭曲,微观监督和激励效果不佳的现实,对于农业更是如此。这一战略反映在体制上是城乡分割的二元政策结构,它集中表现在国家从农村吸取大量的农业剩余,为工业提供资本积累和对城市的市民进行补贴,意图迅速达到工业化。国家的二元发展战略及政策变动与“三农”问题之间有极为密切的内在联系,国家政策向工业、向市民倾斜是导致中国“三农”问题形成和发展的政策因素。二元发展战略及其政策造成微观、宏观经济运行扭曲,进而形成了扭曲的经济结构,这样的条件下,“三农”问题是得不到根本解决的。
(二)二元社会结构是其社会方面的原因
优先发展重工业的二元发展战略使农业与工业处于对立状态的二元经济结构,必然导致城市与乡村对立的二元社会结构,二者相互影响,形成了城乡分割、工农排斥的二元社会经济结构。所谓的城乡二元社会经济结构,是指通过政府强制性地采用超经济的手段和政策,使城乡按照两种不同的方向发展经济:城市以工业为主,并以先进技术和现代化大生产要求组织生产;农村以农业为主,抑制其他产业的发展,并囿于传统的组织方式和生产方式。城乡居民在生存和发展等基本权利上处于不平等的地位,表现在城市现代化程度高,农村封闭落后,带有浓厚的传统特性。城乡二元格局有其存在的道理,但是从整体上来看,在很大程度上延缓了农村社会乃至整个社会的进步与发展。一方面,作为结构偏差的反映和二元结构政策的结果,我国的城乡人口比率并没有伴随国家工业化进程的加快而发生根本变化,相反,我国的城镇化建设受其影响一直处于缓慢乃至中断的状态。另一方面,二元社会结构阻碍了现代化所需要的观念的培育。二元社会结构的形成,虽然在特定的历史阶段下不得已而为之,但是城乡分割的户籍制度、资源分配制度等使二元社会结构的运行机制制度化、模式化、凝固化,这一运行机制造成了工业和农业、城市和乡村发展的严重失衡,这无疑会牺牲农民的利益,阻滞农村的发展,最终阻碍全社会的发展。
三、有限市场经济的深入影响
农业发展也是内生变量与外生变量共同作用的结果。前者与农业自身的有直接或者间接的关系,后者则是与农业无关但是事实上有深刻影响农业发展和变革的外在于农业的那些条件的总和。市场的发育程度以及市场机制的作用机理就是影响我国农业发展的最重要的外生变量。市场经济的两大机制——价格与竞争在我国的农业领域的作用都是非常有限的。农产品的价格形成过程中政府的指导广泛而深入的存在,市场主导型的价格形成机制并未完全形成。农产品的供给和需求对价格变动的反应既不迅速也不显著。竞争机制在农产品的生产体现得就更加有限了,所以,市场对农户提高生产、改进技术、改善管理的压力和动力都缺乏的条件下,当然起不到市场经济应有的充分推动生产发展的作用了。
以下事实说明了我国市场机制对农业影响的现实状况。我国农业正处于有限的市场经济当中。目前,我国农产品总商品率才超过60%以上,农产品购销渠道不够畅通,所以还属于一种有限的市场经济。因此,必须加快农村经济的市场化进程,全面建立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农业运行机制和管理体制。进一步确立农民的市场主体地位,鼓励和指导农民面向市场。从我国的要素资源禀赋来说,大规模的廉价劳动力是我国要素结构的突出特点,然而目前存在过分强调劳动密集型生产方式的倾向,有可能抑制其他类型的经济要素对经济的作用,以为单一的劳动密集型的生产方式无法适应现代市场经济对多种生产要素高速流转配置的需要,制约了市场经济发生作用的时间和空间范围。在这样的状况下,资本和知识要素所起到的作用必然是非常有限的,因为它们得到市场的认可程度是有限的。由此而产生的劳动力、资本和知识的利用率低下的状况,我们必须认真对待。归根结底,我国农业的落后与小农经济与市场经济的经济运行机制之间的矛盾有密切的关系。
四、结论
“三农”问题核心在于农业生产方式的落后、农产品市场化的程度低和农民收入水平低。“三农”问题主要出在农业本身,要从根本上解决,就必须从影响农业发展的多方面要素入手,着力变革农业生产方式,使农业生产过程中人的力量真正得以释放和发挥,从而促使“三农”问题从根本上得以解决。当然,外在的政策及制度因素也是不可或缺的,当前,有限的市场经济远远不能满足农业发展的需要。此外,多重二元结构在我国社会变革过程中对“三农”问题产生的全面而深刻的影响必须正确对待,并给予高度重视。明确原因是解决问题的先导,但解决问题才是目的所在,对待“三农”问题也应如此,只有找到问题的根源,才能从根本上消除“三农”问题产生的根源,才能还农民以应有权利,才能夯实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础。
(作者单位:内蒙古师范大学经济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