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男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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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物简介:吴虹飞,侗族人,中国作家,歌手。2013年7月22日,因涉嫌在微博上宣称炸建委,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于2013年8月2日被释放。
  一
  15岁那年,我出走了一次,坐上了一列向东开去的火车。我没有买票,列车员没有为难一个高中学生,所以我一直坐到了终点站。
  我到了海边,没有看到想象中的大海。事实上,海水很脏,不是碧蓝碧蓝的。我住在那个海滨城市一家廉价旅馆的大通铺上,肚子很饿,到了晚上,害怕得不得了。那是一次很失败的英雄行动,最终我又灰溜溜地回到了母亲身边。
  那时,我希望很多年之后,我会长得高大美丽。我仁慈、慷慨、大度,拥有各种神奇的力量,宽容地原谅了扯我头发的臭屁小男生。
  那年,我暗恋的男生给我写了一封信,告诉我他设计出了永动机。我知道我不可能依靠智慧来换取他的欢心了,就像我不能用出走来争取母亲的注意一样,我用尽所有伎俩也不能够吸引我爱的人来爱我。
  15岁的那个夏天仿佛是永恒的,就因为一盘孟庭苇的磁带。我用我的单放机反反复复地听了很久,那个单放机本是用来复习英语的,可它最后只是培养了我的忧伤。我后来分析我为什么很喜欢听孟庭苇,恐怕是因为自己是一个有怨妇情结的人,总是想背叛抑或出走,离开我爱的人。我要很冷酷,要别人误解,要别人误解之后更加爱我。这是一个小女人的阴险之处。我现在明白,我不可能端坐在那里,就会有人主动向我走来,告诉我他爱我。
  我一直以为我的男友是这样的——英俊、善良,头脑简单,爱喝当地盛产的莲藕粉、冰糖绿豆汤。他有点懒惰,有点赖皮,胸无大志,他不会注意女友嘴上的口红,也常常忽视我新做的发型。他也许不是很爱我,但是他又没有勇气更换女人。到了晚上,我们到城里的电影院去看电影,在马路上牵手走路,让晚风轻轻地拂过新洗的头发。情人节到来之前,我要为他织出像样的毛衣。
  在恋爱几年之后,我们肯定有结婚的计划。但是他那刚过更年期的母亲可能会不喜欢我,也可能会用扫帚把我们赶出去,所以,在嫁过去之前,我首先要学会跑步,飞快地跑开。
  二
  我与小康认识3个月之后就决定结婚了。我去见他的父母。那个时候选得很不合适,是晚上的11点,小康临时做的决定。他是兴尽所至,而我也乐于听从。
  他母亲问:“你是哪里毕业的?”
  我说:“T大。”
  “T大?没听说过。读什么专业?”
  “环境学。”
  “家里还有兄弟姊妹吗?”
  “有弟弟。”
  我穿着白色的衬衣和深蓝的背带裙,并腿坐在沙发上,两手规规矩矩地放在膝盖上。那一次,我的家教得以完美呈现。
  最后,他母亲对儿子的选择没有提出任何异议。
  小康,就是他了,我高大的男友和未来的夫婿。
  小康,男,双鱼座,身高1米76,面白,文弱,走路有些内八字。他喜欢笑,笑起来像个孩子。他眼睛比较小,幸亏有眼镜。我的眼睛则比较大,虽然别人总说我眼大无神,其实当我爱一个人的时候,眼睛是很有神采的。
  小康和其他人的区别不大。比如说,他也很喜欢看《大话西游》,喜欢老式摇滚乐队,但是他分不清楚安冬尼奥尼和三级片的区别,唱歌有时会忘形到胳膊舞动脱臼。
  算命的说了,我的星座和双鱼座的比较合适,所以我以为自己和小康有缘。别人追女孩要买水果和礼物或者香水,就像必须通过验证一样。但我没有这么麻烦,因为根本不用小康追我,他请我吃了一顿20块钱的饭我就答应他了。等到他得手后,我们经常在西门附近的一个很偏僻的四川馆子吃12块钱一份的麻辣鸡胗。
  他给我买的棉衣和围巾不知何故丢失了,我还丢失铅笔盒一个,红色毛衣一件。表面上是我记性不好,实际上我这是为他将来在公园拉别的女生的手埋下伏笔——我们分手后他并没有找我要回以前的东西,倒是我跟他要10万美金的分手费。
  小康是好孩子,交大电子工程系毕业。上学的时候好像很牛,那时计算机才286,他就骑车去很远的地方学这个东西。他后来总在电脑公司干活,差点没当上CEO。我一点都不懂电脑,虽然所有课程都学过,但电脑对我而言只是打字机和邮筒。我对电脑奇怪的金属外壳以及更奇怪的内部总是心存畏惧,对懂电脑的人总是心生崇敬。我喜欢小康的原因之一是因为大家都说他摆弄电脑很厉害。在我看来,只要和他在一起,这个世界没有什么能够让我心存畏惧。
  三
  我跟了小康之后,不再害怕夜晚的灯,不怕地铁里陌生的人群,冬天也不怕冷,甚至还主动交了一些朋友。我进步非凡,一跃成为了一个风韵犹存的好姑娘。而当他不要我之后,我就不喜欢出门,也不大乐意见朋友了,而且到了冬天,无论穿多厚的衣服,都是缩成一团,颜色全无。
  两年前,小康给我吃了两个月的“朵而”胶囊,我觉得很贵,不肯吃,但是他许诺我会变得很好看。那时,我穿红色的棉布T恤,卡其色的长裤,在他旁边巧笑嫣然,很乖的样子,很给他长脸。后来他不要我了,我寻思吃点什么找回我的第二春,我去问“排毒养颜胶囊”怎么样?有人告诉我说吃了会便秘,我就不敢买了。分手3个月后,我的穿衣品位开始直线下降,我们同屋女孩甚至禁止我穿着秋裤就去上班。
  我怕青春年华就这样消失,所以去照了艺术照。在照片里,我还是风韵犹存。我发了一些很象孟庭苇的照片给他,希望能够以美色动之,后来发现他根本不吃这一套。他注重的是心灵美,要的是心灵鸡汤——他已经发现有一个姑娘比我心灵美。
  小康以前对我好,好得令人发指。比方说有一次他用自行车驮我出去,怕车后座硌人,就大动干戈地让他妈妈从楼上把一个坐垫送下来,放在车后座上,再让我坐在坐垫上。稍微懂得一些力学原理的人都知道其实大可不必。因为坐垫放在车座,而我坐在坐垫上,只能靠摩擦力才能坐稳。而坐垫和金属车座之间的摩擦系数是很小的,摩擦力只取决于我的重力,而重力又和质量成正比,我的质量比较小,自然就容易坐不稳了。小康是智者千虑,竟然没有想到摩擦系数这一层。   小康不要我的时候,我方寸大乱。那时正值毕业找工作之时,因为9·11事件,就业形势不是特别好。我在人才市场被挤得东倒西歪,特别希望他能够告诉我:“阿飞不怕,有我在。”我像一只无头苍蝇一样,笨拙地到处乱飞,内心里期望做一个衣着整洁面容洁白的白领丽人,结果梦像泡沫一样破灭了。
  小康是个众所周知的好男孩。我以为如果没有十成把握,不要和好男孩谈恋爱。因为如果分了手,包括我们屋的女孩都会认为是我不对,让我百口莫辩。
  我始终认为小康离开我是因为他太爱我了,而我实在太令他失望了。后来,小康交了一个眼睛小得象蜜蜂的女朋友,我很大度地说:“不如我和她比武招亲,比比谁的眼睛大,或者比谁吃得多。”小康没有同意这个荒唐的比赛。
  小康准备结婚的时候,SARS来了。为了阻挠这桩婚事,我写信给小康的公司,说小康得了SARS,署名“一名好心人”。小康气急败坏地打电话说:“你知不知道这样是违法的。”我很谄媚地说:“你就是亲手送我去坐牢,我也是愿意的。”
  SARS期间,我在学校关了两个月,当封校解除时,我第一个跑出学校找我的小康,但是北京太大了,我找不到他。
  2003年10月,我国婚姻政策发生了重大改变,结婚不需要婚检也不需要许多手续了。于是,小康和“小眼睛”以迅雷不及掩耳盗铃之势结婚了,让我第一次对国家政策产生了深深的不满。
  四
  最后一次看见小康是在一个寒冷的冬天,在街头相遇后,我使出浑身解数:威逼利诱,软硬兼施,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最后我抛出杀手锏:“我给你做饭,给你炖排骨汤!”
  小康很悲情地看着我:“晚了。”
  “他妈的。”我如弹簧一般跳起来,嘴里霍霍有声,“打你丫的!”
  由于反作用力,我一屁股坐在地上。好在穿着棉裤,屁股不疼。
  可是他怕我打他,居然掉头跑掉了,好像一个肇事司机——他跑得那么快,跑到马路那边,在50米之外回头张望。
  那一瞬间我感到有些宽慰,甚至想笑出来——我以为他在看我。
  其实,他是在叫出租车。他坐的那种出租车每公里一块六,我知道他的单位未必能够给他报销车费。
  这个故事让我总结出男人逃跑的秘诀:第一、从小学开始苦练短跑;第二、找一个短跑不及格的女朋友;第三、借助交通工具。
  就这样,小康成功地逃跑了。从此以后,我再也没有见过这个人。
  的确,北京太大了。
  其实,世间万物落到我们眼中只是光所成的影象,包括我之于小康,小康之于我。我们看到了什么,就以为世界原本如此。我相信小康爱我,所以小康是爱我的。小康不相信我爱他,所以我不爱他。这个逻辑只是影象罢了,真实是否存在,已经不再重要。
  在爱的时候,我温柔备至,却时常恍惚。我过去不去银行,不坐公交车,不看报纸,不看电视;我不懂电脑,金融,政治,世界杯,奥运会。我的世界是很小的,一沙一世界,一花一天堂,我的男友就是我的沙子,险些成为天堂。
  编辑 乐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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