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广东省物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省条例》)自1998年10月1日开始实施以来,对规范全省物业管理市场,推动物业管理向社会化、专业化发展起了积极的促进作用。但随着物业管理实践的不断发展,我省物业管理存在的矛盾和问题也日益突出,修改《省条例》迫在眉睫。目前,省建设厅完成了《省条例》的修订起草工作,此前广泛征求了业主、物业管理企业、建设单位以及各地相关行政管理部门的意见,还到广州、深圳、韶关等市进行了调研论证,多次修改,形成了《广东省物业管理条例(修订草案)》(以下简称《修订草案》)。广东省建设厅法规处特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