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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国议会由国民议会和参议院两院组成,其地位和作用较以前有所下降,以前拥有的立法权、财政权和监督权三大传统权力受到总统和政府的限制。有学者主张:“传统理论之国会政府‘立法——执法’分工仅是一种假象;事实上,绝大部分法案(包括预算)为政府所草拟送国会议决通过,即国会在‘法案——议决——公布执行’之过程中,仅在议决阶段扮演角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