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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于2001年颁发的<医院感染管理规范>对有不同规模的医院在医院感染管理机构和人员配备等方面进行了明确的规定[1],其中规定300张床位以上的医院设医院感染管理科;医院感染专职人员配备为1 000张床位的医院不得少于5人,500张床位以上医院不得少于3人,300张~500张床位的医院不得少于2人,300张床位以下医院不少于1人.为了解<医院感染管理规范>落实情况,对2004年来培训基地参加"全国医院感染师资培训班"的学员进行问卷调查,以了解目前医院感染管理机构和管理人员的配备及他们工作中所面临的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