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案例】王某,1958年4月出生,2004年4月18日经人介绍到某石材加工厂从事石材加工工作,双方签订了由2004年4月18日至2019年4月18日为期15年的劳动合同。2018年4月18日该石材加工厂以王某已满60周岁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为由解除与王某的劳动合同,王某以其劳动合同没有到期,且最低缴费年限未达到15年,不能享受养老保险待遇为由,找到该石材加工厂厂长张某主张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张某明确表示不同意。于是,王某到当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在仲裁委员会的调解下,双方达成一致,继续履行原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