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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是中国人在忠、孝之外的第三种美德。“义”这一美德发展到后来,便成为了“侠”,“义士”便成了“侠义之士”,他们的“行侠仗义”往往因为其超越的形式而不受法律乃至于不受传统道德礼法观念的束缚,是一批在社会秩序之外、绿林江湖之中独来独往的勇者。
所谓“侠义”的意思,无非是实行一些极简单的原则,如言而有信、知恩图报、抱打不平、锄强扶弱、劫富济贫等等。这些原则只重形式,不管内容,只讲动机,不顾后果,往往是在很偶然的情况下触发起来,并付之于极端的行动,常常是自我牺牲的壮烈行动。
由于侠义行为具有不管内容的特点,又具有不顾后果的极大能量,因此总是为只讲内容(政治目的)而不择形式(手段)的政治家、阴谋家所利用。桃园结“义”中,以刘备的野心和机心,未尝没有利用义气以达政治目的的意图,曹操更是玩弄道德沽名钓誉的能手,他多次对有真才干的被俘将士“亲释其缚”,待之以礼。关云长过五关斩六将,曹操特下三道急令不予追究,实际上就是利用关公的侠义心肠在放“人情债”,直到华容道上才得讨还。这是有远见的政治家。
不过,“义”这种行为尽管不讲内容,不讲“为谁服务”,因而可以超越政治斗争或国家法制之上而“笑傲江湖”,但它本身也有情感上的内容,它体现为人类某种原始的自然倾向,即孟子所说的“侧隐之心”或“不忍人之心”,或者说“仁”“仁义”。
据说曹操在华容道上见关云长横刀立马,拦住去路,吓得亡魂丧胆。其部下程昱曰:“某素知云长傲上而不忍下,欺强而不凌弱,恩怨分明,信义素著。丞相旧日有恩于彼,今只亲自告之,可脱此难。”曹操从其说,果然引动了云长的“侧隐之心”,“云长见曹军惶惶,皆欲垂泪,一发心中不忍,于是把马头勒回”;待曹兵刚过,云长忽又“大喝一声,众军皆下马哭拜于地。云长愈加不忍”,最后“长叹一声,并皆放去”。(第五十回)
在罗贯中笔下,曹操本是一个不仁不义、“宁教我负天下人,不教天下人负我”的奸雄,他只是借用仁、义来实现自己的个人野心。但在中国的仁人君子眼里,一个人不管内心如何想,只要做出了“仁义”的姿态,这种姿态也就对旁人有了道义上的约束力。仁义之士关注的是自己内心要对得起他人的“好意”举动,至于他人是否真的“好意”,是不必认真计较的,只要有这举动就行,否则倒显得自己太小气、不够坦荡了。这就是“从我做起”的主观主义原则。
这样一来,“仁”虽然最初是建立在侧隐之心的内在主观性上的,但它决不意味着两个人心灵上的相通,而是着眼于外在行为和所谓“身体化”关系。曹阿瞒深知这一层,因此对待关羽,他又是嘘寒问暖(“送温暖”),又是送战袍,送金银器皿、绫罗绸缎,送美女,送赤免马,又是三日一小宴、五日一大宴的款待,尽管知道关羽并不在乎这些享受,甚至也完全清楚关羽已悟出“醉翁之意不在酒”,但却仍这样做去,并坚信这些“仁至义尽”的表示终会在关羽身上起作用。当然,最主要、最能示人以“仁义”的“身体化关系”,还是所谓“不杀之恩”。这一点,曹操曾屡试不爽,就连关公投降曹操时,一见面也口称“败兵之将,深荷不杀之恩”。
中国讲义气的人,对于那于己有“不杀之恩”或“救命之恩”的人是一定要图报答的,这种恩人常常也被叫作“重生父母”。至于追问自己救命恩人的动机,甚至因这动机的卑鄙而推卸报恩的义务或“恩将仇报”,在一般讲道德的中國人看来就是“混帐”。这正如人们不能埋怨自己的父母为什么要生下自己来,是同一个道理。
于是,关云长以其忠、孝、仁、义,以及与他特殊的个人气质和武艺紧密结合的“勇”(这是其忠孝仁义如此光辉地得到体现的一个条件),而成为了中国人心目中堪与孔老夫子“文圣公”并肩而立的“武圣公”。孔夫子主要以道德说教而成为了“圣人”,但在个人实践行为上,他倒并没有太多值得人们仿效的地方,关公则主要以他的实践人格使世世代代的中国人出自内心地景仰和崇拜,在老百姓那里,他的形象要比孔子的形象更高大、更亲切,更引起一种移情和模仿的冲动。
(摘编自《人之镜——中国文学形象的人格结构》,作家出版社2016年版)
所谓“侠义”的意思,无非是实行一些极简单的原则,如言而有信、知恩图报、抱打不平、锄强扶弱、劫富济贫等等。这些原则只重形式,不管内容,只讲动机,不顾后果,往往是在很偶然的情况下触发起来,并付之于极端的行动,常常是自我牺牲的壮烈行动。
由于侠义行为具有不管内容的特点,又具有不顾后果的极大能量,因此总是为只讲内容(政治目的)而不择形式(手段)的政治家、阴谋家所利用。桃园结“义”中,以刘备的野心和机心,未尝没有利用义气以达政治目的的意图,曹操更是玩弄道德沽名钓誉的能手,他多次对有真才干的被俘将士“亲释其缚”,待之以礼。关云长过五关斩六将,曹操特下三道急令不予追究,实际上就是利用关公的侠义心肠在放“人情债”,直到华容道上才得讨还。这是有远见的政治家。
不过,“义”这种行为尽管不讲内容,不讲“为谁服务”,因而可以超越政治斗争或国家法制之上而“笑傲江湖”,但它本身也有情感上的内容,它体现为人类某种原始的自然倾向,即孟子所说的“侧隐之心”或“不忍人之心”,或者说“仁”“仁义”。
据说曹操在华容道上见关云长横刀立马,拦住去路,吓得亡魂丧胆。其部下程昱曰:“某素知云长傲上而不忍下,欺强而不凌弱,恩怨分明,信义素著。丞相旧日有恩于彼,今只亲自告之,可脱此难。”曹操从其说,果然引动了云长的“侧隐之心”,“云长见曹军惶惶,皆欲垂泪,一发心中不忍,于是把马头勒回”;待曹兵刚过,云长忽又“大喝一声,众军皆下马哭拜于地。云长愈加不忍”,最后“长叹一声,并皆放去”。(第五十回)
在罗贯中笔下,曹操本是一个不仁不义、“宁教我负天下人,不教天下人负我”的奸雄,他只是借用仁、义来实现自己的个人野心。但在中国的仁人君子眼里,一个人不管内心如何想,只要做出了“仁义”的姿态,这种姿态也就对旁人有了道义上的约束力。仁义之士关注的是自己内心要对得起他人的“好意”举动,至于他人是否真的“好意”,是不必认真计较的,只要有这举动就行,否则倒显得自己太小气、不够坦荡了。这就是“从我做起”的主观主义原则。
这样一来,“仁”虽然最初是建立在侧隐之心的内在主观性上的,但它决不意味着两个人心灵上的相通,而是着眼于外在行为和所谓“身体化”关系。曹阿瞒深知这一层,因此对待关羽,他又是嘘寒问暖(“送温暖”),又是送战袍,送金银器皿、绫罗绸缎,送美女,送赤免马,又是三日一小宴、五日一大宴的款待,尽管知道关羽并不在乎这些享受,甚至也完全清楚关羽已悟出“醉翁之意不在酒”,但却仍这样做去,并坚信这些“仁至义尽”的表示终会在关羽身上起作用。当然,最主要、最能示人以“仁义”的“身体化关系”,还是所谓“不杀之恩”。这一点,曹操曾屡试不爽,就连关公投降曹操时,一见面也口称“败兵之将,深荷不杀之恩”。
中国讲义气的人,对于那于己有“不杀之恩”或“救命之恩”的人是一定要图报答的,这种恩人常常也被叫作“重生父母”。至于追问自己救命恩人的动机,甚至因这动机的卑鄙而推卸报恩的义务或“恩将仇报”,在一般讲道德的中國人看来就是“混帐”。这正如人们不能埋怨自己的父母为什么要生下自己来,是同一个道理。
于是,关云长以其忠、孝、仁、义,以及与他特殊的个人气质和武艺紧密结合的“勇”(这是其忠孝仁义如此光辉地得到体现的一个条件),而成为了中国人心目中堪与孔老夫子“文圣公”并肩而立的“武圣公”。孔夫子主要以道德说教而成为了“圣人”,但在个人实践行为上,他倒并没有太多值得人们仿效的地方,关公则主要以他的实践人格使世世代代的中国人出自内心地景仰和崇拜,在老百姓那里,他的形象要比孔子的形象更高大、更亲切,更引起一种移情和模仿的冲动。
(摘编自《人之镜——中国文学形象的人格结构》,作家出版社2016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