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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理论和实证上解释中国地方协商民主制度化决定因素的研究相对不足。以听证制度为例,检验各类经济社会因素对城市政府制定的听证文件数的影响,是一个有益的尝试。城市经济发展水平、贸易开放度、社会矛盾以及政府社会性支出力度都对听证制度建设有着显著的积极作用,而外商投资规模则不利于城市听证制度的发展。中国城市协商民主制度化建设具有鲜明的功能主义导向,其主要目的是提高治理能力,解决城市政府面临的经济社会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