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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畜牧业作为黑龙江省农业和农村经济的支柱产业,在农民家庭收入中占有十分重要的位置,而畜牧业保险对畜牧业的持续稳定发展具有一定的战略意义。从黑龙江畜牧业保险发展过程中存在的有效需求不足和有效供给短缺问题入手,通过采用理论分析和政策研究相结合的方法,分析其产生的原因,最终提出相应的对策思路。
[关键词]畜牧业 畜牧业保险 对策
中图分类号:F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7597(2008)0620145-01
一、黑龙江省畜牧业保险现状
黑龙江省作为国家重要的禽畜产品基地,2005年全省大牲畜存栏580.8万头,牛存栏数为527.1万头,生猪存栏数为1316.8万头,羊存栏数为1180.3万只。禽蛋产量102.7万吨,奶类产量444.22万吨。其中牛奶产量440.24万吨,居全国之首。同时黑龙江省拥有全国最大的垦区,分布在全省56个县内,拥有104个农牧场和22.5万个家庭农场,畜牧业已成为推进黑龙江省经济增长的主要动力之一。黑龙江省畜牧业的大力发展,为黑龙江省畜牧业保险的发展创造了机会。黑龙江省由人民保险公司黑龙江财产保险公司和阳光农业相互保险公司经营畜牧业保险业务。目前,两家保险公司在我省实际开办的畜牧业险种很少,而且只在部分地市开办少数险种的试点,全省畜牧业保险承保比例不足0.7%,如全省有奶牛110万头,2007年参加保险的不足5000头。由此可见我省的畜牧业保险有很大的发展空间。
二、黑龙江省畜牧业保险发展存在的问题
(一)畜牧业保险有效需求不足
虽然畜牧业保险对畜牧业的发展非常重要,但黑龙江省畜牧业保险却体现出有效需求不足。首先,养殖户对畜牧业保险意识淡薄。由于从事畜牧业生产的主要群体是一些年龄偏大、受教育程度偏低的养殖户,他们认为没有必要投保。同时,很多养殖户感到投保手续复杂,索赔困难,很多时候保险公司不肯赔付。其次,农民收入水平较低是造成黑龙江省畜牧业保险有效需求不足的主要原因。在收入微薄的情况下,农民要满足其吃穿住用行的基本生存需求,根本没有多余的资金来购买保险。再次,保险费率高是有效需求不足的重要原因。很多养殖户不是不想购买保险,而是因为高费率超过了他们的承受能力。在没有政府保费补贴的情况下,养殖户只能对畜牧业保险望而却步。最后,畜牧业保险险种单一,也是有效需求不足的原因。目前黑龙江省的保险公司主要开展生猪、奶牛保险,对于其他牲畜保险业务的经营较少。因此,没有合适的险种严重制约了养殖户对畜牧业保险的有效需求。
(二)畜牧业保险有效供给短缺
首先,畜牧业保险的供给主体不足。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商业性保险公司追求利润的最大化,而畜牧业作为高风险产业,其赔付率较高往往超过了保险界公认的70%保险赔付率的临界点,保险公司完全是亏损经营。如果保险公司按照可以盈利的实际损失率来厘定保险费率的话,只能提高保费,而养殖户却无法接受。由于养殖户的信誉程度存在差异,很容易出现道德风险和逆选择现象。畜牧业经营的特殊性决定了保险公司在核保和理赔过程中除要有金融专家的精心设计外,还应有相应农业专家的参与。其次,畜牧业保险的供给客体不足。黑龙江省的畜牧业保险产品仅局限于对牲畜的疾病和意外事故导致的死亡提供保障,针对养殖效益下滑而带来的收入损失不予承保。
三、黑龙江省畜牧业保险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一)政府的支持不到位
发达国家充分运用WTO规则中的“绿箱”政策,政府将畜牧业保险作为保护和支持畜牧业发展的一个非常重要手段。我国农业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国家逐步建立和完善政策性农业保险制度。鼓励和扶持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建立为农业生产经营活动服务的互助合作保险组织,鼓励商业性保险公司开展农业保险业务。”但长期以来,具体的扶持政策落实不到位,财政补贴缺失,风险全部转移到保险公司身上,这就导致了如果按商业操作的要求制订保险费率,农户保不起;如果按农户可以接受的标准制订保险费率,保险公司又赔不起的矛盾。
(二)畜牧业保险不适合完全商业化经营
畜牧业是高风险产业,灾害往往是大范围发生,损失巨大,如果缺乏政府的财政补贴和再保险保障情况下,仅仅依靠商业保险公司自身的力量是无法赔付的。商业保险公司或者压缩畜牧业保险业务,或者通过提高保费来抬高参保门槛,更不会积极主动开发畜牧业发展所急需的险种。因此,对于畜牧业保险完全商业化经营注定是不会成功的。
(三)畜牧业再保险机制的不健全
由于农业保险的再保险机制尚未建立导致畜牧业保险缺乏适当的再保险安排,使得风险过于集中在保险公司身上、难以分散,影响其经营效果。从国外成功经验来看,畜牧业保险经营应该有再保险机制的支持。
四、对策思路
(一)政府加大支持力度,提供财政补贴和税收优惠政策
黑龙江省应充分利用WTO规则所允许的“绿箱政策”,畜牧业保险的财政补贴纳入政府的财政预算。对于投保强制保险的养殖户只需支付纯保费的一部分,其余部分由政府给予补贴,同时对于经营畜牧业保险业务的公司方面给予业务费用补贴,对于投保自愿保险的养殖户只支付纯保费部分,其余部分由政府给予补贴,同时对于经营养殖业保险业务的商业保险公司和互助保險公司减免全部税收。对于经营农村险业务实行减免部分税收的政策。
(二)建立自愿保险和强制保险相结合的政策性畜牧业保险
对于黑龙江省一些主要的牲畜的疾病和死亡实行强制保险,其他保险标的允许自愿投保。应该将畜牧业保险与农业信贷结合起来,凡有农业生产信贷的畜牧业保险标的,即使是自愿保险项目也应依法强制保险。通过此种方式可以扩大畜牧业保险的覆盖面。
(三)多种经营方式经营畜牧业保险业务
商业保险公司具有丰富的经验,形成了一套成熟的业务运作模式同时庞大的营销网络都有利于畜牧业保险的推广。阳光农业相互保险公司在经营垦区的畜牧业保险业务成功的实践证明了农业相互保险公
司的经营机制灵活,成本低,有效的规避了道德风险和逆选择,也可以作为经营畜牧业保险业务的一种形式。积极引进具有丰富的畜牧业保险经验的外资保险公司,也将有利于黑龙江省畜牧业保险的发展。
(四)保险公司要开发养殖户所需要的畜牧业保险品种
随着保险市场日益加剧,以及人们对畜牧业保险需求的增长,保险公司经营迟早都要经营畜牧业保险,而经营养殖户所需要的畜牧业保险险种的保险公司则会在竞争中取胜。比如,对养殖户的畜牧业收入损失、畜产品的加工过程各方面承保。
(五)建立畜牧业巨灾风险专项基金
巨灾风险专项基金主要用以应付特大灾害发生而积累的专项基金,用于发生巨灾时的大额赔付。黑龙江省政府每年拿出部分支农资金和用于农村救灾、赈灾款,建立畜牧业巨灾风险专项基金。
参考文献:
[1]李彬.辽阳市畜禽保险试点工作存在的问题与对策[J].现代畜牧兽医,2007(5).
[2]江宏飞、周伟.保险业与畜牧业协同发展的趋势分析及对策[J].中国禽业导刊,2006(15).
[3]银梅、李建勋.关于我国家禽业保险现状的思考[J].中国家禽,2007(7).
[4]陈月华.我国畜牧业保险待破茧成蝶[N].北方牧业 ,2006-12-15.
[5]银梅、李建勋.关于我国家禽业保险现状的思考[J].中国家禽,2007(7).
[6]刘晖、邹晓彬.让养殖保险在新农村建设中发挥积极作用[J].宜宾科技, 2007(3).
作者简介:
田佳佳,女,黑龙江尚志人,东北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保险系助教,在职金融硕士,研究方向:农业保险。
[关键词]畜牧业 畜牧业保险 对策
中图分类号:F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7597(2008)0620145-01
一、黑龙江省畜牧业保险现状
黑龙江省作为国家重要的禽畜产品基地,2005年全省大牲畜存栏580.8万头,牛存栏数为527.1万头,生猪存栏数为1316.8万头,羊存栏数为1180.3万只。禽蛋产量102.7万吨,奶类产量444.22万吨。其中牛奶产量440.24万吨,居全国之首。同时黑龙江省拥有全国最大的垦区,分布在全省56个县内,拥有104个农牧场和22.5万个家庭农场,畜牧业已成为推进黑龙江省经济增长的主要动力之一。黑龙江省畜牧业的大力发展,为黑龙江省畜牧业保险的发展创造了机会。黑龙江省由人民保险公司黑龙江财产保险公司和阳光农业相互保险公司经营畜牧业保险业务。目前,两家保险公司在我省实际开办的畜牧业险种很少,而且只在部分地市开办少数险种的试点,全省畜牧业保险承保比例不足0.7%,如全省有奶牛110万头,2007年参加保险的不足5000头。由此可见我省的畜牧业保险有很大的发展空间。
二、黑龙江省畜牧业保险发展存在的问题
(一)畜牧业保险有效需求不足
虽然畜牧业保险对畜牧业的发展非常重要,但黑龙江省畜牧业保险却体现出有效需求不足。首先,养殖户对畜牧业保险意识淡薄。由于从事畜牧业生产的主要群体是一些年龄偏大、受教育程度偏低的养殖户,他们认为没有必要投保。同时,很多养殖户感到投保手续复杂,索赔困难,很多时候保险公司不肯赔付。其次,农民收入水平较低是造成黑龙江省畜牧业保险有效需求不足的主要原因。在收入微薄的情况下,农民要满足其吃穿住用行的基本生存需求,根本没有多余的资金来购买保险。再次,保险费率高是有效需求不足的重要原因。很多养殖户不是不想购买保险,而是因为高费率超过了他们的承受能力。在没有政府保费补贴的情况下,养殖户只能对畜牧业保险望而却步。最后,畜牧业保险险种单一,也是有效需求不足的原因。目前黑龙江省的保险公司主要开展生猪、奶牛保险,对于其他牲畜保险业务的经营较少。因此,没有合适的险种严重制约了养殖户对畜牧业保险的有效需求。
(二)畜牧业保险有效供给短缺
首先,畜牧业保险的供给主体不足。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商业性保险公司追求利润的最大化,而畜牧业作为高风险产业,其赔付率较高往往超过了保险界公认的70%保险赔付率的临界点,保险公司完全是亏损经营。如果保险公司按照可以盈利的实际损失率来厘定保险费率的话,只能提高保费,而养殖户却无法接受。由于养殖户的信誉程度存在差异,很容易出现道德风险和逆选择现象。畜牧业经营的特殊性决定了保险公司在核保和理赔过程中除要有金融专家的精心设计外,还应有相应农业专家的参与。其次,畜牧业保险的供给客体不足。黑龙江省的畜牧业保险产品仅局限于对牲畜的疾病和意外事故导致的死亡提供保障,针对养殖效益下滑而带来的收入损失不予承保。
三、黑龙江省畜牧业保险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一)政府的支持不到位
发达国家充分运用WTO规则中的“绿箱”政策,政府将畜牧业保险作为保护和支持畜牧业发展的一个非常重要手段。我国农业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国家逐步建立和完善政策性农业保险制度。鼓励和扶持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建立为农业生产经营活动服务的互助合作保险组织,鼓励商业性保险公司开展农业保险业务。”但长期以来,具体的扶持政策落实不到位,财政补贴缺失,风险全部转移到保险公司身上,这就导致了如果按商业操作的要求制订保险费率,农户保不起;如果按农户可以接受的标准制订保险费率,保险公司又赔不起的矛盾。
(二)畜牧业保险不适合完全商业化经营
畜牧业是高风险产业,灾害往往是大范围发生,损失巨大,如果缺乏政府的财政补贴和再保险保障情况下,仅仅依靠商业保险公司自身的力量是无法赔付的。商业保险公司或者压缩畜牧业保险业务,或者通过提高保费来抬高参保门槛,更不会积极主动开发畜牧业发展所急需的险种。因此,对于畜牧业保险完全商业化经营注定是不会成功的。
(三)畜牧业再保险机制的不健全
由于农业保险的再保险机制尚未建立导致畜牧业保险缺乏适当的再保险安排,使得风险过于集中在保险公司身上、难以分散,影响其经营效果。从国外成功经验来看,畜牧业保险经营应该有再保险机制的支持。
四、对策思路
(一)政府加大支持力度,提供财政补贴和税收优惠政策
黑龙江省应充分利用WTO规则所允许的“绿箱政策”,畜牧业保险的财政补贴纳入政府的财政预算。对于投保强制保险的养殖户只需支付纯保费的一部分,其余部分由政府给予补贴,同时对于经营畜牧业保险业务的公司方面给予业务费用补贴,对于投保自愿保险的养殖户只支付纯保费部分,其余部分由政府给予补贴,同时对于经营养殖业保险业务的商业保险公司和互助保險公司减免全部税收。对于经营农村险业务实行减免部分税收的政策。
(二)建立自愿保险和强制保险相结合的政策性畜牧业保险
对于黑龙江省一些主要的牲畜的疾病和死亡实行强制保险,其他保险标的允许自愿投保。应该将畜牧业保险与农业信贷结合起来,凡有农业生产信贷的畜牧业保险标的,即使是自愿保险项目也应依法强制保险。通过此种方式可以扩大畜牧业保险的覆盖面。
(三)多种经营方式经营畜牧业保险业务
商业保险公司具有丰富的经验,形成了一套成熟的业务运作模式同时庞大的营销网络都有利于畜牧业保险的推广。阳光农业相互保险公司在经营垦区的畜牧业保险业务成功的实践证明了农业相互保险公
司的经营机制灵活,成本低,有效的规避了道德风险和逆选择,也可以作为经营畜牧业保险业务的一种形式。积极引进具有丰富的畜牧业保险经验的外资保险公司,也将有利于黑龙江省畜牧业保险的发展。
(四)保险公司要开发养殖户所需要的畜牧业保险品种
随着保险市场日益加剧,以及人们对畜牧业保险需求的增长,保险公司经营迟早都要经营畜牧业保险,而经营养殖户所需要的畜牧业保险险种的保险公司则会在竞争中取胜。比如,对养殖户的畜牧业收入损失、畜产品的加工过程各方面承保。
(五)建立畜牧业巨灾风险专项基金
巨灾风险专项基金主要用以应付特大灾害发生而积累的专项基金,用于发生巨灾时的大额赔付。黑龙江省政府每年拿出部分支农资金和用于农村救灾、赈灾款,建立畜牧业巨灾风险专项基金。
参考文献:
[1]李彬.辽阳市畜禽保险试点工作存在的问题与对策[J].现代畜牧兽医,2007(5).
[2]江宏飞、周伟.保险业与畜牧业协同发展的趋势分析及对策[J].中国禽业导刊,2006(15).
[3]银梅、李建勋.关于我国家禽业保险现状的思考[J].中国家禽,2007(7).
[4]陈月华.我国畜牧业保险待破茧成蝶[N].北方牧业 ,2006-12-15.
[5]银梅、李建勋.关于我国家禽业保险现状的思考[J].中国家禽,2007(7).
[6]刘晖、邹晓彬.让养殖保险在新农村建设中发挥积极作用[J].宜宾科技, 2007(3).
作者简介:
田佳佳,女,黑龙江尚志人,东北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保险系助教,在职金融硕士,研究方向:农业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