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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05年4月份以来,我国的上市公司开始实行股权分置改革,至2007年底已基本完成。股改的实质问题是上市公司非流通股东和流通股东间的利益分配,我们主要通过分析股权分置改革中,非流通股东向流通股东支付的对价水平来研究其公平性的问题。我们使用了常用的对非流通股定价的原理,得出的结论是,流通股股东每10股就少得了1.501股对价支付,绝对不平等率达50%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