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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从安徽省国土资源厅了解到,为进一步提高服务和保障全省经济持续健康较快发展的能力和水平,该厅出台包括合理确定房地产用地宗地规模、鼓励盘活利用存量和低效利用土地以及促进项目建设节约集约用地等在内的七项举措。安徽省明确,合理确定房地产用地宗地规模。大城市、中等城市和小城市(镇)住宅项目用地宗地出让面积分别不得超过20公顷、14公顷和7公顷;科学安排住宅用地,确保不低于70%的住宅用地用于保障性住房及90平方米以下中小套型普通商品房建设。开展闲置和低效利用土地清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