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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简介】郑某为长春市某村村民,经人介绍来到长春市某电梯有限公司工作,在电梯公司从事维修、水暖工作,2008年11月28日在工作中摔伤,伤后由工友将其送往医院救洽,长春骨伤医院诊断为:右股骨颈骨折、心律失常、频发室性早搏。由于郑某股骨头坏死,安装股骨头及更换股骨头需要大量费用,在支付了上万元的医疗费后,家庭生活陷入了极度的困难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