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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农业开发是国家支持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一个重要渠道,在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上发挥了重要作用。农业开发政策已经深入人心,为广大农村干部群众所认可。但农民群众参与农业开发的筹资投劳的积极性却存在很大差异。
[关键词]农业开发项目;筹资投劳;农村发展
[中图分类号]F3[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9 — 2234(2010)06 — 0102 — 02
一、农民参与农业开发项目建设现状
(一)农民参与农业开发筹资投劳的积极性不高
农业开发以农民投入为主体,这就要求,农民要享受农业开发成果,还要付出相应的筹资投劳责任,这已经成为硬性规定。农民对农业开发有比较深刻的认识,都认为农业开发在改善生产生活条件方面意义和作用重大。但受生产收入、生活水平、思想观念等方面因素影响,致使农民投入有限。这种无能力的投入行为,影响了农民参与农业开发的积极性,这成为必须研究解决的问题。
(二)农民参与项目建设不同阶段的积极性不同
在农业开发项目规划设计过程中,各地主动邀请农民代表参与,就群众普遍关心的项目,如水利设施建设、建筑物配套和机耕路建设等问题,广泛征求农民群众的意见,着力通过完善项目区规划设计,切实把农业综合开发这项“民心工程”办到实处。但是农民都从自己利益方面考虑,能直接涉及个人眼前利益的,就积极参与,否则,就表现出了极不情愿的一面。在一些公益性项目方面,农民则表现了较为消极的一面。
(三)受益方式不同,农民参与农业开发的积极性也不同
农业综合开发的整个发展历程,就是一个不断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的历程,更是农民群众参与农业开发,对农业开发再认识的一个过程。总之,农民群众对农业开发是拥护的、欢迎的。但对公益性、准公益性和农民个体受益性等不同类别的农业开发项目,农民表现的积极性却不同。具体表现在参与公益项目建设的积极性不强。农民是一个最现实的群体。尽管他们对农业开发项目持有积极态度,但如果真正让他们筹资投劳却表现出了极不情愿的一面。由于受农民经济条件的限制,在投资方面,农民选择能够直接见到经济效益的项目。当农民看到一些有利可图,当年见效的好项目,就有积极性。反之,就没有积极性。如对农业环境保护、生态农业、公共设施,如:桥、涵、堤防等进行投资时,农民表示不愿参与。表明农民在不能直接获得经济效益的项目上,投入的积极性比较低。
二、现阶段影响农民参与农业综合开发积极性的主要原因分析
(一)当前农村发展现状,成为影响农民参与农业开发积极的客观因素
1.村级经济薄弱,影响了自筹资金能力。从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以来,许多村级经济积累始终是负增长,大多数村有外债,少则几十万元,多则数百万元。村级债务数额高,村级正常支出都靠上级转移支付资金,紧紧维持在过日子的层面上。
2.农民整体还不富裕,影响了参与开发的积极性。农民对筹资投劳还缺乏正确的认识,有严重的依赖思想。从主观上看,片面认为投资投劳是增加农民负担;从客观上讲,一些农民收入水平较低,有相当一部分农户举债种地,投劳还是勉强,投资十分困难。部分农户产生单纯依靠政府投资开发的懒惰思想。显而易见,让农民拿出这些钱进行项目建设,是不可能的。由于农民生活水平不高,加之受限于一家一户的眼前利益,影响了农民参与农业开发筹资投劳的积极性。
3.农村大量劳动力转移,影响了农民参与农业开发的积极性。随着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解放了农业生产力,促进了农村劳动力大量转移。大多数青壮年劳力外出务工,导致种田者以老弱病残和妇幼居多,部分家庭甚至丧失了耕种能力。目前,农村大量劳动力外出务工,更加大了农民筹资投劳的难度,造成农业综合开发项目投劳任务无法完成。
(二)现行政策规定,有的成为影响农民参与农业开发积极性的政策性障碍
1.农业开发政策与涉农资金政策缺乏统一性,影响了政策的执行力。就农业开发与其它扶农政策之间比较而言,投资主导不同,资金来源渠道也不同,总的来说,要求农民拿钱搞建设的项目不多。小型农田水利工程,林业生态建设补偿项目都采取的是国家出钱的方式。然而,农业开发政策在支农资金的来源渠道存在着一定差异。如在土地类项目开发中,农民筹资投劳比例是农民筹资占20%、投劳折资占80%,这样比例的自筹资金,给农民带来了压力。农民群众对此意见很大。
2.农业开发政策与现行国家惠农政策缺乏衔接性,影响了农民参与意识。可以说,国家一系列的惠农政策让农民着实得到了很大实惠,这些政策对农民都是“给予”的。对于农业开发项目来说,国家财政拿钱给农民改善生产生活条件,解决了农民一家一户想干而又干不了的事情,是一项较大的政策礼包。然而,另一方面,农民群众在享受农业开发成果的同时,还要付出相应筹资投劳。在这种情况下,农业综合开发筹资投劳政策与农村税费改革政策相矛盾,是影响农民参与的又一重要因素。因此,由于政策之间缺少有效衔接,造成了农民的不理解和不满。如何明确相关政策,还需要国家有一个合理的政策标准。
3.农民自筹资金比例不合理,使农民积极性受挫。现实表明,农业开发中的国家的投入只能起引导作用,是补助性质。如果改造自己的土地,农民自己也不出资投劳,势必形成“国家拿钱、农民种田”的被动局面。对此,为确保国家现行支农政策和农业开发政策都保持其相对的独立性,应该合理确定农民自筹资金比例。这样既体现了农业开发的“民办公助”的特点,又符合农村和农民当前生活水平和支付能力。
(三)建设内容的公共化,成为影响农民参与农业开发筹资投劳积极性的根本原因
一方面,土地治理项目农民的受益程度影响了农民参与农业开发筹资投劳的积极性。农业开发中低产田改造项目,主要是平整土地、兴修水利、改良土壤,这里体现了一个公共性,其受益的是项目区农民。一些农民认为,国家出钱,我们再付出一些,就能改善土地,增加收入是一个很好的致富渠道,表现出了极高的参与热情。另一方面,个别农民认为,这也不是我自己家的事,你干你的,我想我的,依赖性心理严重。总体上来说,农民只重视一家一户的单独经营,对群体性事业表现出了不积极的一面。另外,产业化经营项目因不能给农民带来直接利益而影响农民参与农业开发的积极性。对农民来说,农业产业化项目只是一个桥梁和纽带,有些不能给他们带来直接的效益,加之产业化经营项目效益不好,使农民参与农业开发的积极性不强。
(四)农民素质普遍较低,是项目效益难发挥的主观障碍
一些农民群众由于文化素质、科学素质不高,更主要是缺乏对农业开发项目的了解,认识不到农业开发在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方面的重要作用。由于认识不到位,致使参与积极性降低。特别是在项目建成后,对项目工程随意破坏。农民素质的低下,使农业开发工程受到了不同程度破坏,影响了农业开发项目效益的发挥。这些现象都说明了农民群众在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方面亟需提高。
三、充分调动农民参与农业开发筹资投劳积极性方略
(一)调整政策,确保符合发展需要
影响农民参与农业开发积极性的最主要因素就是筹资投劳比例太高的问题。自国家实施农业综合开发以来,农民筹资投劳在农业综合开发资金总投入中始终占据一定的比重,这对保证农业综合开发工作的正常运行,体现“配套投入、民办公助”的农业综合开发投入机制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国家对农业综合开发政策的调整和完善,给农业综合开发的农民筹资投劳带来一些值得思考和亟待解决的问题。在这种情况下,我们既要看到新阶段农业发展不能全部依靠国家,让受益农户出一点钱、投一点是完全必要的;又要在政策上把握好“度”,不能超量,强行、超范围使农民筹资和投劳。一是调整农民筹资投劳比例。在不降低投资标准的前提下,适当降低农民筹资投劳比例,对发达地区和欠发达地区分别确定农民筹资投劳比例。二是调整农业综合开发投入机制。农业综合开发应适应政府公共财政体制的要求,建立“国家投入为主,农民自筹为辅”的投入机制,在公共财政的框架下逐步取消农业综合开发中的农民筹资投劳。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所建工程大部分是基础性设施,是农村公共工程,投入的资金主要用于农业基本生产条件的改善和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的提高,既符合农民利益,又符合社会整体利益,属于政府财政投资举办的公益性事业的一部分。因此,应按照公共财政和世贸组织“绿箱”政策的要求,增加财政对农业综合开发投入,减少农民自筹资金。
(二)突出农民受益主体地位,确保农民享受农业开发成果
在项目建设中让农民唱主角,在项目建成后,农民也应该是主要受益者。充分发挥农业开发项目的最大效益,真正成为拉动农民增收的主要动力。农业综合开发在实施的过程中逐步建立健全以农民为主体、政府辅助和引导、社会各方参与的运行机制。这种运行机制,既发挥了财政资金的引导和支持作用,调动农民和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从上到下形成了多渠道、多形式吸引和增加投入的良好局面,又体现了“谁开发,谁受益”和“谁受益,谁投资”的原则,是我国财政支农体制的一项重要改革,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公共财政体制框架的要求,符合当前我国农业发展的客观实际,是稳定增加农业投入的长效机制。要加大农业开发项目实施力度,广大农民群众,迫切希望尽快改善农业生产基本条件,希望国家在农业基础建设上,在农业综合开发上给予更大的帮助和支持,解决一家一户想办又办不了的事情,盼望尽快走上小康之路。
(三)提高农民素质,提升农民参与农业开发的能力
农业综合开发最终需要科技来推动。对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区农民进行科技培训,提高农业劳动者素质,加强农村科技培训和技术普及,是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保证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重要措施。一是要在农业开发项目实施的同时,统筹安排农民进行科技培训,利用广播、电视、标语等传播渠道积极宣传其重要性。二是开展走出去、引进来的方法进行教育。可组织一部分农民代表到农业开发工作搞得好的邻村、邻镇、邻县参观学习,通过走访观摩,让他们看到搞好农业开发的作用。同时,还可以请来开发工作先进地区的农民来传经送宝,让农民来教育农民,通过现身说法教育农民。三是通过典型引路,进行示范教育。要有目的、有意识地选择本村、本地开发成功的实例,选择搞开发获得更大好处、更多益处的农民,去教育和带动身边的农民,从而调动他们的积极性。激发他们潜在的能力,积极筹资投劳,主动参与项目开发和管理,参与项目设施的保养和维护。通过围绕工作目标开展教育,可以达到文明育农,科技富农、可以培养和造就一批能够适应城乡统筹发展的有文化、有知识、敢于创新、勇于进取、乐于奉献的现代新型农民。
〔责任编辑:张志臣〕
[关键词]农业开发项目;筹资投劳;农村发展
[中图分类号]F3[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9 — 2234(2010)06 — 0102 — 02
一、农民参与农业开发项目建设现状
(一)农民参与农业开发筹资投劳的积极性不高
农业开发以农民投入为主体,这就要求,农民要享受农业开发成果,还要付出相应的筹资投劳责任,这已经成为硬性规定。农民对农业开发有比较深刻的认识,都认为农业开发在改善生产生活条件方面意义和作用重大。但受生产收入、生活水平、思想观念等方面因素影响,致使农民投入有限。这种无能力的投入行为,影响了农民参与农业开发的积极性,这成为必须研究解决的问题。
(二)农民参与项目建设不同阶段的积极性不同
在农业开发项目规划设计过程中,各地主动邀请农民代表参与,就群众普遍关心的项目,如水利设施建设、建筑物配套和机耕路建设等问题,广泛征求农民群众的意见,着力通过完善项目区规划设计,切实把农业综合开发这项“民心工程”办到实处。但是农民都从自己利益方面考虑,能直接涉及个人眼前利益的,就积极参与,否则,就表现出了极不情愿的一面。在一些公益性项目方面,农民则表现了较为消极的一面。
(三)受益方式不同,农民参与农业开发的积极性也不同
农业综合开发的整个发展历程,就是一个不断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的历程,更是农民群众参与农业开发,对农业开发再认识的一个过程。总之,农民群众对农业开发是拥护的、欢迎的。但对公益性、准公益性和农民个体受益性等不同类别的农业开发项目,农民表现的积极性却不同。具体表现在参与公益项目建设的积极性不强。农民是一个最现实的群体。尽管他们对农业开发项目持有积极态度,但如果真正让他们筹资投劳却表现出了极不情愿的一面。由于受农民经济条件的限制,在投资方面,农民选择能够直接见到经济效益的项目。当农民看到一些有利可图,当年见效的好项目,就有积极性。反之,就没有积极性。如对农业环境保护、生态农业、公共设施,如:桥、涵、堤防等进行投资时,农民表示不愿参与。表明农民在不能直接获得经济效益的项目上,投入的积极性比较低。
二、现阶段影响农民参与农业综合开发积极性的主要原因分析
(一)当前农村发展现状,成为影响农民参与农业开发积极的客观因素
1.村级经济薄弱,影响了自筹资金能力。从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以来,许多村级经济积累始终是负增长,大多数村有外债,少则几十万元,多则数百万元。村级债务数额高,村级正常支出都靠上级转移支付资金,紧紧维持在过日子的层面上。
2.农民整体还不富裕,影响了参与开发的积极性。农民对筹资投劳还缺乏正确的认识,有严重的依赖思想。从主观上看,片面认为投资投劳是增加农民负担;从客观上讲,一些农民收入水平较低,有相当一部分农户举债种地,投劳还是勉强,投资十分困难。部分农户产生单纯依靠政府投资开发的懒惰思想。显而易见,让农民拿出这些钱进行项目建设,是不可能的。由于农民生活水平不高,加之受限于一家一户的眼前利益,影响了农民参与农业开发筹资投劳的积极性。
3.农村大量劳动力转移,影响了农民参与农业开发的积极性。随着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解放了农业生产力,促进了农村劳动力大量转移。大多数青壮年劳力外出务工,导致种田者以老弱病残和妇幼居多,部分家庭甚至丧失了耕种能力。目前,农村大量劳动力外出务工,更加大了农民筹资投劳的难度,造成农业综合开发项目投劳任务无法完成。
(二)现行政策规定,有的成为影响农民参与农业开发积极性的政策性障碍
1.农业开发政策与涉农资金政策缺乏统一性,影响了政策的执行力。就农业开发与其它扶农政策之间比较而言,投资主导不同,资金来源渠道也不同,总的来说,要求农民拿钱搞建设的项目不多。小型农田水利工程,林业生态建设补偿项目都采取的是国家出钱的方式。然而,农业开发政策在支农资金的来源渠道存在着一定差异。如在土地类项目开发中,农民筹资投劳比例是农民筹资占20%、投劳折资占80%,这样比例的自筹资金,给农民带来了压力。农民群众对此意见很大。
2.农业开发政策与现行国家惠农政策缺乏衔接性,影响了农民参与意识。可以说,国家一系列的惠农政策让农民着实得到了很大实惠,这些政策对农民都是“给予”的。对于农业开发项目来说,国家财政拿钱给农民改善生产生活条件,解决了农民一家一户想干而又干不了的事情,是一项较大的政策礼包。然而,另一方面,农民群众在享受农业开发成果的同时,还要付出相应筹资投劳。在这种情况下,农业综合开发筹资投劳政策与农村税费改革政策相矛盾,是影响农民参与的又一重要因素。因此,由于政策之间缺少有效衔接,造成了农民的不理解和不满。如何明确相关政策,还需要国家有一个合理的政策标准。
3.农民自筹资金比例不合理,使农民积极性受挫。现实表明,农业开发中的国家的投入只能起引导作用,是补助性质。如果改造自己的土地,农民自己也不出资投劳,势必形成“国家拿钱、农民种田”的被动局面。对此,为确保国家现行支农政策和农业开发政策都保持其相对的独立性,应该合理确定农民自筹资金比例。这样既体现了农业开发的“民办公助”的特点,又符合农村和农民当前生活水平和支付能力。
(三)建设内容的公共化,成为影响农民参与农业开发筹资投劳积极性的根本原因
一方面,土地治理项目农民的受益程度影响了农民参与农业开发筹资投劳的积极性。农业开发中低产田改造项目,主要是平整土地、兴修水利、改良土壤,这里体现了一个公共性,其受益的是项目区农民。一些农民认为,国家出钱,我们再付出一些,就能改善土地,增加收入是一个很好的致富渠道,表现出了极高的参与热情。另一方面,个别农民认为,这也不是我自己家的事,你干你的,我想我的,依赖性心理严重。总体上来说,农民只重视一家一户的单独经营,对群体性事业表现出了不积极的一面。另外,产业化经营项目因不能给农民带来直接利益而影响农民参与农业开发的积极性。对农民来说,农业产业化项目只是一个桥梁和纽带,有些不能给他们带来直接的效益,加之产业化经营项目效益不好,使农民参与农业开发的积极性不强。
(四)农民素质普遍较低,是项目效益难发挥的主观障碍
一些农民群众由于文化素质、科学素质不高,更主要是缺乏对农业开发项目的了解,认识不到农业开发在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方面的重要作用。由于认识不到位,致使参与积极性降低。特别是在项目建成后,对项目工程随意破坏。农民素质的低下,使农业开发工程受到了不同程度破坏,影响了农业开发项目效益的发挥。这些现象都说明了农民群众在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方面亟需提高。
三、充分调动农民参与农业开发筹资投劳积极性方略
(一)调整政策,确保符合发展需要
影响农民参与农业开发积极性的最主要因素就是筹资投劳比例太高的问题。自国家实施农业综合开发以来,农民筹资投劳在农业综合开发资金总投入中始终占据一定的比重,这对保证农业综合开发工作的正常运行,体现“配套投入、民办公助”的农业综合开发投入机制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国家对农业综合开发政策的调整和完善,给农业综合开发的农民筹资投劳带来一些值得思考和亟待解决的问题。在这种情况下,我们既要看到新阶段农业发展不能全部依靠国家,让受益农户出一点钱、投一点是完全必要的;又要在政策上把握好“度”,不能超量,强行、超范围使农民筹资和投劳。一是调整农民筹资投劳比例。在不降低投资标准的前提下,适当降低农民筹资投劳比例,对发达地区和欠发达地区分别确定农民筹资投劳比例。二是调整农业综合开发投入机制。农业综合开发应适应政府公共财政体制的要求,建立“国家投入为主,农民自筹为辅”的投入机制,在公共财政的框架下逐步取消农业综合开发中的农民筹资投劳。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所建工程大部分是基础性设施,是农村公共工程,投入的资金主要用于农业基本生产条件的改善和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的提高,既符合农民利益,又符合社会整体利益,属于政府财政投资举办的公益性事业的一部分。因此,应按照公共财政和世贸组织“绿箱”政策的要求,增加财政对农业综合开发投入,减少农民自筹资金。
(二)突出农民受益主体地位,确保农民享受农业开发成果
在项目建设中让农民唱主角,在项目建成后,农民也应该是主要受益者。充分发挥农业开发项目的最大效益,真正成为拉动农民增收的主要动力。农业综合开发在实施的过程中逐步建立健全以农民为主体、政府辅助和引导、社会各方参与的运行机制。这种运行机制,既发挥了财政资金的引导和支持作用,调动农民和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从上到下形成了多渠道、多形式吸引和增加投入的良好局面,又体现了“谁开发,谁受益”和“谁受益,谁投资”的原则,是我国财政支农体制的一项重要改革,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公共财政体制框架的要求,符合当前我国农业发展的客观实际,是稳定增加农业投入的长效机制。要加大农业开发项目实施力度,广大农民群众,迫切希望尽快改善农业生产基本条件,希望国家在农业基础建设上,在农业综合开发上给予更大的帮助和支持,解决一家一户想办又办不了的事情,盼望尽快走上小康之路。
(三)提高农民素质,提升农民参与农业开发的能力
农业综合开发最终需要科技来推动。对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区农民进行科技培训,提高农业劳动者素质,加强农村科技培训和技术普及,是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保证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重要措施。一是要在农业开发项目实施的同时,统筹安排农民进行科技培训,利用广播、电视、标语等传播渠道积极宣传其重要性。二是开展走出去、引进来的方法进行教育。可组织一部分农民代表到农业开发工作搞得好的邻村、邻镇、邻县参观学习,通过走访观摩,让他们看到搞好农业开发的作用。同时,还可以请来开发工作先进地区的农民来传经送宝,让农民来教育农民,通过现身说法教育农民。三是通过典型引路,进行示范教育。要有目的、有意识地选择本村、本地开发成功的实例,选择搞开发获得更大好处、更多益处的农民,去教育和带动身边的农民,从而调动他们的积极性。激发他们潜在的能力,积极筹资投劳,主动参与项目开发和管理,参与项目设施的保养和维护。通过围绕工作目标开展教育,可以达到文明育农,科技富农、可以培养和造就一批能够适应城乡统筹发展的有文化、有知识、敢于创新、勇于进取、乐于奉献的现代新型农民。
〔责任编辑:张志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