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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代西州下层女性的婚姻生活既有与中原地区一脉相承的方面,又基于该地自身情势形成了某些特色。女子初婚年龄普遍在21-30岁之间,其中23岁以后结婚者占相当比重,晚婚现象突出,10岁左右的夫妻年龄差距为多数和正常情形。形成此种婚姻模式的主要原因即唐对西域的频繁战事。女子婚后地位较低,但孝养观念浓厚。丧夫后的女性主要有三种去处——继续留在夫家、归宗和改嫁,其中第一种选择居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