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由于网络游戏并非一种法定的著作权作品类型,对网络游戏画面整体的定性也存在类电作品说、汇编作品说和其他作品说的争议。即将实施的新版《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2020年版)》将类电作品改为视听作品,这一修改将减少网络游戏画面的作品类型争议,毕竟视听作品在一些国际条约中定义明确,且部分国家已经采用了视听作品来保护网络游戏的整体画面。因此,《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2020年版)》的实施,将更有利于权利人从整体上主张权利,也更有利于游戏产业的健康、积极发展。本文将重点分析网络游戏画面划归到视听作品的法理所在,并对网络游戏画面的整体性保护提出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