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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邗江胡场五号汉墓中木牍"文告牍"释文存在问题,将重文号"="误解为冒号,将"辟"误解为"承"。"文告牍"性质是否为"告地策",关键在于是否向地下鬼神通告亡人户籍,因此"文告牍"定名为"告地策"更为准确。汉墓中铜印读法应按照回文排列方式重新识读。木牍中"宫司空"是专有名词,应释读为实有的机构与职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