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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声无哀乐论中强调音声与乐的区别,哀乐之情无关乎音声。强调音声的生成本体和哀乐的生成本体不同,也是心与物的本质不同的解释。本文从儒家理论中找出相关的资料与其比较,找出声无哀乐论中的音乐思想与传统儒家思想的关联性。
关键词:音;声;嵇康音乐思想
《声无哀乐论》是嵇康的关于音乐方面的文章,在历代学术界掀起了不小的波澜。尤其到了近代,学术界对于嵇康的学术思想似乎形成了一种定性的认识,认为嵇康的学术思想本属于“道家”,是与儒家的中心思想对立的,认为嵇康的《声无哀乐论》这篇文章是批判了代表着儒家音乐思想观《乐记》相关内容的,并认为,《声无哀乐论》的价值仅是音乐美学的时代性飞跃,仅局限与“越名教”的时代反抗,仅仅是对“郑卫之音”的观点上是和儒家的观点是相同的。笔者通过学习嵇康的《声无哀乐论》,对现状对他的评价,略有质疑,进而提出以下几点看法。
1中国传统声、音、乐的区别,及嵇康文章字义传承
(1)《声无哀乐论》首先论述。“夫天地合德,万物滋生,寒暑代往,五行以成,章为无色,发为五音。音声之作,其犹臭味在于天地之间,其善于不善,虽遭浊乱,其体自若而无变也,岂以爱憎易操,哀乐改度哉!”
这是嵇康首先提出自己的立论基础,也是首先解释为什么选“声”是没有哀乐这一观点的。他说五行以成,发为五音,音声之作其犹臭味在以天地之间,明确指出“音声”的形成的哲學思想来源,认为音声一体。天地万物,鸟兽金石,都会发出相应的声,而作为万物之灵的人类,赖于发达的思维,经历社会人文的发展,是在众声之中,按规律寻找出“音”这一概念的。
《白虎通疏证》曰“正声有五,宫商角徵羽”。
《说文解字注》中“声,音也”。
同样明确的指出,音声虽是一体,但“音”提炼于“声”。按照现代音乐理论来看,“声”是所有声音的统称,物体的振动,生物的发声鸣叫等。“音”指基本乐音,有一定的音高,规律的振动,具备基本的审美标准。《说文解字注》中说“音:声生于心有节于外”有节乃是有一定的规矩,标准,要求。故中国传统意义上说正声有五,宫商角徵羽是也。按照这一关系,“乐”也就不难理解了《说文解字注》中“乐,五声八音总名”《白虎通》“乐,阳也,法八风、六律、四时”《四书章句集注》中说“五音六律不具,不足以为乐”“乐有五声十二律,更唱迭和,以为歌舞八音之节”说明“乐”是众音的组合体,五音六律的规律组合才能成为乐,按现代的理论,“乐”就是完整的音乐作品。然而在演奏作品中,又有相应的乐器组合,进而又有各式的声音潺入。《乐府诗集.古今乐录》“清调六曲。其器有笙、笛——下声弄、高声弄、游弄—篪、节、琴、瑟、筝、琵琶八种”,记载中乐曲的伴奏乐器有八种,其中笙笛篪为吹管乐器,琴瑟筝琵琶为拨弦乐器,而其中的节,则是控制演奏节奏的乐器,本身没有一定的音高,由此可见,在乐曲的演奏中并不是仅有五音,同时还有非正声的声音存在,所以古时言音声是包含乐曲而言,言乐则不特指其中定有非正声的存在。因此在嵇康文章中,屡言音声二字而不言乐,其用心处则是不让人误认为是“乐”本身,而是特指乐的组成部分。这是嵇康用“声”字的关键所在。
2传统意义上的(音)声与乐的生成本体,及嵇康音乐思想的哲学传承
《声无哀乐论》解释了声音是天地合德,五行以生的理论起源,从宇宙观落实到人生界,声音的产生本体又是什么,就凸显关键。《礼记正义·乐记》开篇就讲到“乐本之事”,也就是音的生成本体有三,其一说到“凡音之起,由人心生也。人心之动,物使之然也。感于物而动,故形于声。”这里的声字,是正声的意思。郑注有云“宫商角徵羽,杂比曰音,单出曰声”。音的起源,在于人心。人心又各不相同,又讲此心的一动是物使之然的结果,是一种感物而动之心,这与孟子讲的“赤子之心”是不同的,感物而动之心,人人皆有,不分年级大小,赤子之心似乎仅指出生时与生俱来的本心。其二“凡音者,生人心者也。情动于中。故形于声。”即感物而动,必产生相应的情感,不但是感具体的事物,而有喜怒哀乐之情,感与自己的生活必定也有苦辣酸甜之思。又曰“是故治世之音安以乐,其政和;乱世之音怨以怒,其政乖;亡国之音哀以思,其民困。”是说明音不但产生于人的感物之心,当然也会反映出人心。风调雨顺,政通人和,人人快乐无忧,其形与声表于情,所发之音也安以乐。食不果腹,居无定所,人人心中怨气横生,所发之音也必怨以怒。其三“凡音者,生于人心者也。乐者,通伦理者也。是故知声而不知音者,禽兽是也。知音而不知乐者,众庶是也。”音产生于人心,反映着人心,是人心的产物。人在世界上生存下去必依赖于这个社会集体,在这一个集体中必须要遵循这个社会的规矩,才能与他人相处融洽,在中国传统观念中的音乐,正是和这些道理是相通的。声比较容易了解,人有人声,鹿有鹿鸣,儒家传统音乐观认为人仅仅限于知道声是远远不够的,还应有更高的追求,以及欣赏美的要求所以《乐记》又曰“唯君子为能知乐,是故审声以知音,审音以知乐,审乐以知政,而治道备矣”因此在传统观念中,仅知道声,而不懂得五音之和变,是没有脱离动物之本能的。嵇康在文章中屡言音声,也是有着这样一系统的认识,文章中写到“风俗之流,遂成其政,是故国史明政教之得失,审国风之盛衰,吟咏性情以讽其上,故曰‘亡国之音哀以思’也。夫喜怒哀乐爱憎惭惧,凡此八者,生民所以接物传情,区别有属而不可溢者也。”可以说是完全继承了儒家传统音乐的观点的;他又说“声音自当以善恶为主,则无关于哀乐;哀乐自当以情感而后发,则无无系于声音。”他认为声音的本体以善恶为主的,并无关于哀乐。“哀乐”是感于物之心而生的一种情感,而他认为的声音又不关乎哀乐,也就是说声音不是由感于物之心而生的。那他认为的“声”是又是那里生的呢,他说声音自当以善恶为主,这与孟子讲的“性本善”相关,孟子曰“大人者,不失其赤子之心者也”朱熹注:赤子之心,则纯一而无伪而已。纯一而无伪的赤子之心,人之本心也,其性善。嵇康显然达到了感悟本心的哲学高度,认为声音应出自人那纯一无伪的本心,天性。这是否又和《乐记》中的理论相悖呢?喜怒哀乐是人的本心吗?《乐记》有言“乐者,音之所由生也,其本在人心之感于物也。是故,其哀心感者,其声噍以杀;其乐心感者,其声啴以缓;其喜心感者,其声发以散;其怒心感者,其声粗以历;其敬心感者,其声直以廉;其爱心感者,其声和以柔。六者非性也,感于物而后动。”六者非性也。郑注:‘言人声在所见’孔疏曰“结外感物也,人生而静,天之性也。性本寂静,无此六事,六事之生,由应感外物而动,故云‘非性也’”传统儒家对于喜怒哀乐之情的理解,也认为他们不是出自人得本性,而是一种感物而动之心所产生。《中庸》有言“诚者天之道,诚之者人之道”又曰“自诚明,谓之性。”引钱穆先生话说就是,万物各有其性,即是各有其诚。但各不相知,所以物于物之间相吝相克,只有我们人类有灵明灵觉,经过学习感悟才知道尽人性尽物性,尽性就会使性与性之间不想克,不相逆,从而达到和顺相生。《晋书·嵇康传》中论君子无私说“情不系于所欲,故能审贵贱而通物情。物情顺通,故大道无违;越名任心,故是非无措。故言君子以无措为主,以通物为美。”嵇康诚然理解到这种哲学思想的精髓,以及其间精微的分别,所以在文章中言“器不假妙瞽而良,籥不因慧心而调,然则心之与声明为二物,二物诚然,则求情者不留观于形貌,揆心者不借听与声音也。”又言“然则声之与心殊途异轨,不相经纬,焉得染太和于欢戚,缀虚名于哀乐哉?”他一再强调心与声是二种有不同含义和来源,互不相干,是深入修身养性的不同层面,人生而静,是天地赋予人的本性,而不是赋予人各种感物之情。由此他对声音的理解达到了相应的哲学高度,在此高度上才选择以声作为论述的切入点,这是对当时社会之病,施以准确的针砭。 3中国传统思想中的音乐的作用及于嵇康音乐思想的联系
中国传统音乐思想中认为“乐”是可以陶冶人心,净化人心的,但如不加以节制引导,音乐就会变得泛滥,进而对人本身,乃至对整个社会都会产生危害的。《乐记》曰“乐者,音之所由生也,其本在人心之感于物也”“夫民有血气心知之性,而无哀乐喜怒之常,应感起物而动,然后心术形焉。”因此“是故先王慎所以感之者。故礼以道其志,乐以和其声”每每这些往往被看做封建统治者为统治人民所找的理由,需仔细研究学习,才发现其用心博大慈祥处,嵇康的音乐理论中以及他个人的实践中,很好的证明了这一点。他认为“君子知行持神以立,神须形以存,悟生理之易失,知一过之害生,故修性以保神,安心以全身,爱憎不栖于情,忧喜不留于意,泊然无感,而体气和平。”他认为“喜怒悖其正气,思虑销其精神,哀乐殃其平粹”他体悟到音乐可以陶冶人心宣和情志“以为物有盛衰,而此无变,滋味有厌,而此不倦,可以导养神气,宣和情志,处穷独而不闷者,莫近于音声也”现代社会一提导养神气之类,对其认识似乎已成一种定式,认为就是道家养生务虚之谈,进而把嵇康的本意也懒得推敲,只全把他歸于道家一边,对其音乐思想也一并推了过去。然而,在他《琴赋》文章中提到“历世才士并为之赋颂,其体制风流,莫不相袭,称其材干则以危苦为上,赋其声音则以悲哀为主,美其感化则以垂涕为贵,丽则丽矣,然未尽其理也。推其所由,似元不解音声;览其旨趣,亦未达礼乐之情也。”嵇康通礼乐之内在思想深旨,他的音乐思想和传统儒家核心思想一脉相承,他认为音乐以平和为体,首先是可以净化个人的心性,可以导养神气,又可以移风易俗,改善社会风气,正如《白虎通》中所释“乐可荡涤,反其邪恶”“荡正民之情思,而使其心应和也”,他还认为要想是音乐达到移风易俗的作用,首要的是通过音乐改善人心,了解音乐的本源及其意义,而不是只专注些关于雅俗的细枝末节。对于那种舍本求末的做法非常反对。然而在其理论上,要懂得并弄通儒家的行为规范的目的,以及传统的音乐思想,必须从其根源上求。反映在音乐方面,不能仅从声音的表面现象,物理现象以及感官听觉上去分析,还应更深一层来分析,只有充分了解音声在整个传统中的地位和概念,才能真正达到“审音以知乐”的理解高度。
嵇康生活的魏朝,司马氏窃曹是天下,却提出‘名’‘教’来掩盖他的行径,上下仿效,只注重礼仪的细枝末节,并没有理解儒家精神的要旨,当然也没有看到人性的真谛,嵇康对于那种舍本求末虚伪现象,那种‘以多自证,以同自慰’的行为所深斥。在他音乐思想方面,之所以以“音声”这个关键部分去探讨和挖掘,这不单单反映出嵇康在音乐学术的理论方向与理论水平,而且还展现了他敢于对从上到下充满虚伪浮夸的社会风气强烈反抗的人格魅力。
参考文献:
[1] 许慎(汉),段玉裁(清).说文解字注[M].上海古籍出版社,1988.
[2] 郑玄(汉),孔颖达(唐),正义.礼记正义[M].上海古籍出版社,2008.
[3] 朱熹(宋).四书章句集注[M].中华书局,2011.
[4] 陈立(清).白虎通疏证[M].中华书局,1994.
[5] 蔡仲德.中国音乐美学史资料注译[M].2007.
关键词:音;声;嵇康音乐思想
《声无哀乐论》是嵇康的关于音乐方面的文章,在历代学术界掀起了不小的波澜。尤其到了近代,学术界对于嵇康的学术思想似乎形成了一种定性的认识,认为嵇康的学术思想本属于“道家”,是与儒家的中心思想对立的,认为嵇康的《声无哀乐论》这篇文章是批判了代表着儒家音乐思想观《乐记》相关内容的,并认为,《声无哀乐论》的价值仅是音乐美学的时代性飞跃,仅局限与“越名教”的时代反抗,仅仅是对“郑卫之音”的观点上是和儒家的观点是相同的。笔者通过学习嵇康的《声无哀乐论》,对现状对他的评价,略有质疑,进而提出以下几点看法。
1中国传统声、音、乐的区别,及嵇康文章字义传承
(1)《声无哀乐论》首先论述。“夫天地合德,万物滋生,寒暑代往,五行以成,章为无色,发为五音。音声之作,其犹臭味在于天地之间,其善于不善,虽遭浊乱,其体自若而无变也,岂以爱憎易操,哀乐改度哉!”
这是嵇康首先提出自己的立论基础,也是首先解释为什么选“声”是没有哀乐这一观点的。他说五行以成,发为五音,音声之作其犹臭味在以天地之间,明确指出“音声”的形成的哲學思想来源,认为音声一体。天地万物,鸟兽金石,都会发出相应的声,而作为万物之灵的人类,赖于发达的思维,经历社会人文的发展,是在众声之中,按规律寻找出“音”这一概念的。
《白虎通疏证》曰“正声有五,宫商角徵羽”。
《说文解字注》中“声,音也”。
同样明确的指出,音声虽是一体,但“音”提炼于“声”。按照现代音乐理论来看,“声”是所有声音的统称,物体的振动,生物的发声鸣叫等。“音”指基本乐音,有一定的音高,规律的振动,具备基本的审美标准。《说文解字注》中说“音:声生于心有节于外”有节乃是有一定的规矩,标准,要求。故中国传统意义上说正声有五,宫商角徵羽是也。按照这一关系,“乐”也就不难理解了《说文解字注》中“乐,五声八音总名”《白虎通》“乐,阳也,法八风、六律、四时”《四书章句集注》中说“五音六律不具,不足以为乐”“乐有五声十二律,更唱迭和,以为歌舞八音之节”说明“乐”是众音的组合体,五音六律的规律组合才能成为乐,按现代的理论,“乐”就是完整的音乐作品。然而在演奏作品中,又有相应的乐器组合,进而又有各式的声音潺入。《乐府诗集.古今乐录》“清调六曲。其器有笙、笛——下声弄、高声弄、游弄—篪、节、琴、瑟、筝、琵琶八种”,记载中乐曲的伴奏乐器有八种,其中笙笛篪为吹管乐器,琴瑟筝琵琶为拨弦乐器,而其中的节,则是控制演奏节奏的乐器,本身没有一定的音高,由此可见,在乐曲的演奏中并不是仅有五音,同时还有非正声的声音存在,所以古时言音声是包含乐曲而言,言乐则不特指其中定有非正声的存在。因此在嵇康文章中,屡言音声二字而不言乐,其用心处则是不让人误认为是“乐”本身,而是特指乐的组成部分。这是嵇康用“声”字的关键所在。
2传统意义上的(音)声与乐的生成本体,及嵇康音乐思想的哲学传承
《声无哀乐论》解释了声音是天地合德,五行以生的理论起源,从宇宙观落实到人生界,声音的产生本体又是什么,就凸显关键。《礼记正义·乐记》开篇就讲到“乐本之事”,也就是音的生成本体有三,其一说到“凡音之起,由人心生也。人心之动,物使之然也。感于物而动,故形于声。”这里的声字,是正声的意思。郑注有云“宫商角徵羽,杂比曰音,单出曰声”。音的起源,在于人心。人心又各不相同,又讲此心的一动是物使之然的结果,是一种感物而动之心,这与孟子讲的“赤子之心”是不同的,感物而动之心,人人皆有,不分年级大小,赤子之心似乎仅指出生时与生俱来的本心。其二“凡音者,生人心者也。情动于中。故形于声。”即感物而动,必产生相应的情感,不但是感具体的事物,而有喜怒哀乐之情,感与自己的生活必定也有苦辣酸甜之思。又曰“是故治世之音安以乐,其政和;乱世之音怨以怒,其政乖;亡国之音哀以思,其民困。”是说明音不但产生于人的感物之心,当然也会反映出人心。风调雨顺,政通人和,人人快乐无忧,其形与声表于情,所发之音也安以乐。食不果腹,居无定所,人人心中怨气横生,所发之音也必怨以怒。其三“凡音者,生于人心者也。乐者,通伦理者也。是故知声而不知音者,禽兽是也。知音而不知乐者,众庶是也。”音产生于人心,反映着人心,是人心的产物。人在世界上生存下去必依赖于这个社会集体,在这一个集体中必须要遵循这个社会的规矩,才能与他人相处融洽,在中国传统观念中的音乐,正是和这些道理是相通的。声比较容易了解,人有人声,鹿有鹿鸣,儒家传统音乐观认为人仅仅限于知道声是远远不够的,还应有更高的追求,以及欣赏美的要求所以《乐记》又曰“唯君子为能知乐,是故审声以知音,审音以知乐,审乐以知政,而治道备矣”因此在传统观念中,仅知道声,而不懂得五音之和变,是没有脱离动物之本能的。嵇康在文章中屡言音声,也是有着这样一系统的认识,文章中写到“风俗之流,遂成其政,是故国史明政教之得失,审国风之盛衰,吟咏性情以讽其上,故曰‘亡国之音哀以思’也。夫喜怒哀乐爱憎惭惧,凡此八者,生民所以接物传情,区别有属而不可溢者也。”可以说是完全继承了儒家传统音乐的观点的;他又说“声音自当以善恶为主,则无关于哀乐;哀乐自当以情感而后发,则无无系于声音。”他认为声音的本体以善恶为主的,并无关于哀乐。“哀乐”是感于物之心而生的一种情感,而他认为的声音又不关乎哀乐,也就是说声音不是由感于物之心而生的。那他认为的“声”是又是那里生的呢,他说声音自当以善恶为主,这与孟子讲的“性本善”相关,孟子曰“大人者,不失其赤子之心者也”朱熹注:赤子之心,则纯一而无伪而已。纯一而无伪的赤子之心,人之本心也,其性善。嵇康显然达到了感悟本心的哲学高度,认为声音应出自人那纯一无伪的本心,天性。这是否又和《乐记》中的理论相悖呢?喜怒哀乐是人的本心吗?《乐记》有言“乐者,音之所由生也,其本在人心之感于物也。是故,其哀心感者,其声噍以杀;其乐心感者,其声啴以缓;其喜心感者,其声发以散;其怒心感者,其声粗以历;其敬心感者,其声直以廉;其爱心感者,其声和以柔。六者非性也,感于物而后动。”六者非性也。郑注:‘言人声在所见’孔疏曰“结外感物也,人生而静,天之性也。性本寂静,无此六事,六事之生,由应感外物而动,故云‘非性也’”传统儒家对于喜怒哀乐之情的理解,也认为他们不是出自人得本性,而是一种感物而动之心所产生。《中庸》有言“诚者天之道,诚之者人之道”又曰“自诚明,谓之性。”引钱穆先生话说就是,万物各有其性,即是各有其诚。但各不相知,所以物于物之间相吝相克,只有我们人类有灵明灵觉,经过学习感悟才知道尽人性尽物性,尽性就会使性与性之间不想克,不相逆,从而达到和顺相生。《晋书·嵇康传》中论君子无私说“情不系于所欲,故能审贵贱而通物情。物情顺通,故大道无违;越名任心,故是非无措。故言君子以无措为主,以通物为美。”嵇康诚然理解到这种哲学思想的精髓,以及其间精微的分别,所以在文章中言“器不假妙瞽而良,籥不因慧心而调,然则心之与声明为二物,二物诚然,则求情者不留观于形貌,揆心者不借听与声音也。”又言“然则声之与心殊途异轨,不相经纬,焉得染太和于欢戚,缀虚名于哀乐哉?”他一再强调心与声是二种有不同含义和来源,互不相干,是深入修身养性的不同层面,人生而静,是天地赋予人的本性,而不是赋予人各种感物之情。由此他对声音的理解达到了相应的哲学高度,在此高度上才选择以声作为论述的切入点,这是对当时社会之病,施以准确的针砭。 3中国传统思想中的音乐的作用及于嵇康音乐思想的联系
中国传统音乐思想中认为“乐”是可以陶冶人心,净化人心的,但如不加以节制引导,音乐就会变得泛滥,进而对人本身,乃至对整个社会都会产生危害的。《乐记》曰“乐者,音之所由生也,其本在人心之感于物也”“夫民有血气心知之性,而无哀乐喜怒之常,应感起物而动,然后心术形焉。”因此“是故先王慎所以感之者。故礼以道其志,乐以和其声”每每这些往往被看做封建统治者为统治人民所找的理由,需仔细研究学习,才发现其用心博大慈祥处,嵇康的音乐理论中以及他个人的实践中,很好的证明了这一点。他认为“君子知行持神以立,神须形以存,悟生理之易失,知一过之害生,故修性以保神,安心以全身,爱憎不栖于情,忧喜不留于意,泊然无感,而体气和平。”他认为“喜怒悖其正气,思虑销其精神,哀乐殃其平粹”他体悟到音乐可以陶冶人心宣和情志“以为物有盛衰,而此无变,滋味有厌,而此不倦,可以导养神气,宣和情志,处穷独而不闷者,莫近于音声也”现代社会一提导养神气之类,对其认识似乎已成一种定式,认为就是道家养生务虚之谈,进而把嵇康的本意也懒得推敲,只全把他歸于道家一边,对其音乐思想也一并推了过去。然而,在他《琴赋》文章中提到“历世才士并为之赋颂,其体制风流,莫不相袭,称其材干则以危苦为上,赋其声音则以悲哀为主,美其感化则以垂涕为贵,丽则丽矣,然未尽其理也。推其所由,似元不解音声;览其旨趣,亦未达礼乐之情也。”嵇康通礼乐之内在思想深旨,他的音乐思想和传统儒家核心思想一脉相承,他认为音乐以平和为体,首先是可以净化个人的心性,可以导养神气,又可以移风易俗,改善社会风气,正如《白虎通》中所释“乐可荡涤,反其邪恶”“荡正民之情思,而使其心应和也”,他还认为要想是音乐达到移风易俗的作用,首要的是通过音乐改善人心,了解音乐的本源及其意义,而不是只专注些关于雅俗的细枝末节。对于那种舍本求末的做法非常反对。然而在其理论上,要懂得并弄通儒家的行为规范的目的,以及传统的音乐思想,必须从其根源上求。反映在音乐方面,不能仅从声音的表面现象,物理现象以及感官听觉上去分析,还应更深一层来分析,只有充分了解音声在整个传统中的地位和概念,才能真正达到“审音以知乐”的理解高度。
嵇康生活的魏朝,司马氏窃曹是天下,却提出‘名’‘教’来掩盖他的行径,上下仿效,只注重礼仪的细枝末节,并没有理解儒家精神的要旨,当然也没有看到人性的真谛,嵇康对于那种舍本求末虚伪现象,那种‘以多自证,以同自慰’的行为所深斥。在他音乐思想方面,之所以以“音声”这个关键部分去探讨和挖掘,这不单单反映出嵇康在音乐学术的理论方向与理论水平,而且还展现了他敢于对从上到下充满虚伪浮夸的社会风气强烈反抗的人格魅力。
参考文献:
[1] 许慎(汉),段玉裁(清).说文解字注[M].上海古籍出版社,1988.
[2] 郑玄(汉),孔颖达(唐),正义.礼记正义[M].上海古籍出版社,2008.
[3] 朱熹(宋).四书章句集注[M].中华书局,2011.
[4] 陈立(清).白虎通疏证[M].中华书局,1994.
[5] 蔡仲德.中国音乐美学史资料注译[M].2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