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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为期两年(2005年9月-2007年9月)的全国渡口渡船安全管理专项整治期间,福建省人民政府、福建省交通厅、福建省地方海事局根据交通部、国家安监总局部署要求,按照“全省统一部署,各级政府负责具体实施,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新闻媒体积极参与”的原则,交通、安监、海事、公安、农业、海洋与渔业等相关部门在同级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