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言心智理论对语言学习的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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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 要:本文主要探讨了乔姆斯基的语言心智理论和克拉申的语言习得理论对语言学习的启示。乔姆斯基指出,语言是人的一种天赋能力,这个理论可以解释儿童为何可以在较短时间内掌握一门甚至几门复杂的语言,也就是说一个发育正常的人都能够获得语言。克拉申的语言习得理念进一步探讨了语言习得和学习之间的关系。他们的理论对于语言学习和语言教学都有很重要的指导意义。
  关键词:语言学习 乔姆斯基 克拉申 ESL和ESA
  
  一、乔姆斯基的语言心智理论
  20世纪50年代,乔姆斯基在《句法结构》中提出自然语言是一种非有限状态语言,其结构并非是线性的,而是层级的,有深层结构与表层结构之分。要解释语言的有限语法的无限生成机制,就必须从语言的层级性和递归性出发。语言的层级性和递归性是语言系统的一个重要特征,而非线条性。(Chomsky,1957)
  乔姆斯基还提出语言生成和大脑的运作有着直接的关系,他提出假说:人的大脑中存在着掌管语言的“Language Faculty”或者叫“Language Organ”的某种语言器官,它支配着我们的语言能力。这种器官是和其他器官一样是在环境的作用下逐渐成长起来的(渐成说),从So状态发展为Ss(stable)稳定状态。
   Initial stateStable state
  这个理论可以解释儿童为何可以在较短时间内掌握一门甚至几门复杂的语言。儿童习得母语的过程中先是听别人说话,这就是观察语言原始材料。过了二三年就具备了说话的能力,从中起作用的是大脑机制,儿童获得语言过程如下图所示:
  语言原始材料→语言获得机制→生成语法
  乔姆斯基认为语言获得机制是具有高度生成能力的运算系统,这个系统像数学能力一样是天生的(innate),是人类基因中携带的能够遗传的物质,并以某种形式存在于大脑中。生成运算使用递归和合并,对语言进行排列组合,其理论试图使用一套生成运算规则来解释大脑的一些基本运作原理和普遍规律。按照乔姆斯基的原则与参数框架(Principles and Parameters Framework),各种语言之间的共性是由少数普遍原则所决定的。他认为语言具有“普遍性”,即一个能使其成为语言的本质,这个本质就是“普遍语法”(universal grammar)。
  乔姆斯基的普遍语言学说把语言研究与心智和大脑的研究联系在一起,因此被称作是一种心智学说,或称第一代认知语言学。乔姆斯基试图使用形式化的语言来解释大脑中的语言机制,其理论以句法研究为核心,提出深层结构、表层结构以及通过句法结构分析大脑中语言机制的运行原理。这些理论都给人们对于人脑机制的运作以巨大启示。他的理论被借鉴使用于计算机语言,把自然语言与机器语言巧妙地联系起来。乔姆斯基的心智理论对于语言习得和语言学习有很大的启示作用。他向人们提出了一个理念:语言是一种天生的能力,只要在极小的语言环境的影响下,任何一个发育正常的人都能够获得语言。
  二、克拉申的ESL与ESA理论
  ESL的意思是“English as Second Language Learning”(英语作为第二语言的学习);ESA的意思是“English as Second Language Acquisition”(英语作为第二语言的习得)。
  ESA并不是一个很新的概念,在1983年出版的Natural Approach(自然学习法)一书中,作者Stephen D.Krashen & Tracy D.Terrell提出了这个概念。他们把这一理念分成七个部分阐述。第一是“The Acquisition-Learning Hypothesis”(获取——学习推论)。在这一部分中,Krashen和Terrell指出获取与学习的不同。他们认为语言的获取是通过真正交流而达到的,是一种自然的发展语言能力的途径,是潜意识的学习过程。他们把学习英语和婴儿学母语作一比较,指出婴儿在学习母语时,并不知道自己是在学习这门语言,而只是想要与人交流,这个语言获取的过程是交流的过程,是在特定的语言环境下潜移默化的结果。因此对于大多数人来说并不十分明了母语的语法,而且不能像语言学家一样来描述语法。分析语法。但大多数人都可以分辨并判断对错我们也许并不能解释它到底违反了哪条语法规则,但可以确定这句话有错误,这就是语感,凭借语感我们可以熟练运用这门语言。
  而对于我们常说的“Learning”(学习),学习一门外语指的是有意识的过程,要系统学习它的语法,学习其理论上的一些知识,与“Acquisition”不同。
  在我们想要掌握一门外语时,“Learning”和“Acquisition”始终穿插交织在一起。许多人认为,对于儿童学语言来言,“Acquisition”比“Learning”更适合,所以我们发现市面上儿童的英语教材往往图文并茂,故事性强;而成年人所使用的教材往往从印刷上、内容上缺少乐趣,过于强调理性化,忽略了学习语言最重要的一点:乐趣。当儿童学说话时,从中获取最大的还是交流的乐趣。正是因为乐趣,他们才会乐此不疲地学下去。
  Krashen和Terrell认为,成年人像儿童一样仍然具有获取语言的能力。他们提出的第二个理论“The Monitor Hypothesis”指出,过多地强调语法对成年人学外语很不利,对语言的纠错只是起到一个编辑的作用。首先,我们要用语言来表达自己,然后才能有意识地纠正一些错误。例如“I go to school yesterday.”这句话的意思是“我昨天上学去了。”大家不会对这句话产生歧义,尽管它的动词应该用“went”而不是“go”。从这个意义上说,这个语法错误是微不足道的。再例如当婴儿说:“Her curl my hair.(她卷了我的头发)”时,孩子的家长并不会纠正说“应该用She,而不是Her”,因为他们完全理解孩子想要表达的内容;而孩子说:“Walt Disney comes on television on Tuesdays.”父母就会纠正说:“No,it’s Wednesdays.”因为这时孩子在表达的内容上发生了错误,把“星期三”的节目说成“星期二”,家长就要纠正孩子的错误了(Krashen & Terrell,1983)。由此可见,我们在使用语言时,应当更加注重语言的内容,而不是形式。
  Krashen和Terrell在Natural Approach一书中指出,我们掌握一门外语的流利程度是无法通过纠正错误来达到的,相反,频繁地纠正错误会打断正常的思维,使注意力无法集中到所想表达的内容上,从而迫使我们降低速度,甚至中断交流。要想用准确流利的外语进行交流,首先,说话人必须要有足够的时间去思考那些语法规则,而这在正常的对话中是不允许的,否则就无法交流下去。其次,说话人必须把注意力放在形式上,而不是内容上。在日常会话中,是没有时间来注意我们是否正确使用了某个时态或某个语态,我们更关心的是想要说的“What”,而不是“How”。第三,对大多数学外语的人来说,要想成为一个纠错专家是很困难的,因为他必须熟知语法;而即使是语言学家也承认只能解释其中的一部分语法现象。(Krashen& Terrell,1983)
  对于语言学习者来说,过分强调语法反而会让他们裹足不前,无法到达流利的程度。这一方面的实验结果表明,在大多数情况下,过量的语法测试会迫使学生记住一些语法,无论他们在写作文或者在讲话时,都小心翼翼,分散他们对内容的注意力,从而减慢速度并减少乐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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