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2015年国务院发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15〕2号),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自2014年10月1日起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这意味着我国机关事业单位将改变原来以单位保障为特征的退休保障制度,建立更加公平、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1],实现企业养老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逐渐并轨的目标。这不仅关系到医院职工的切身利益,更对医院的运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