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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述由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和规范各地政府驻北京办事机构管理的意见》中明确规定:保留省、市两级政府的驻京办事机构,撤销县、县级市、旗、市辖区人民政府以各种名义设立的驻京办事机构。撤销驻京办事机构的工作要在意见下发后6个月内完成。
多年来,各驻京办事机构在加强央地联系、为本地争取资源和项目、处置突发事件等方面发挥了不少积极作用。但是,“驻京办”存在的问题也同样引人注目,有人称“驻京办”成为 “拉关系”、“走后门”的代名词,成为地方政府“跑部钱进”的公关利器。小小的驻京办是如何发挥它的巨大威力的?存在的根本问题是什么?如何客观审视“驻京办”的留与撤?
多年来,各驻京办事机构在加强央地联系、为本地争取资源和项目、处置突发事件等方面发挥了不少积极作用。但是,“驻京办”存在的问题也同样引人注目,有人称“驻京办”成为 “拉关系”、“走后门”的代名词,成为地方政府“跑部钱进”的公关利器。小小的驻京办是如何发挥它的巨大威力的?存在的根本问题是什么?如何客观审视“驻京办”的留与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