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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1949年新中国成立以前,中国既无仲裁立法,也没有仲裁机构。1954年5月6日,前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通过了《关于在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内设立对外贸易仲裁委员会的决定》,规定了中国涉外仲裁的基本原则,并据此成立了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对外贸易仲裁委员会即现在的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下称仲裁委员会)。41年来,中国的涉外仲裁事业从无到有,从小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