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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此我国民法典草案正在热烈讨论之际,针对其中继承法编的修改,笔者建议从三个途径入手:第一、审视继承法现有原则和规定,对其本身的缺陷加以完善;第二、比较外国继承法,设立在他国司法实践中已经取得明显收效的制度;第三、结合新的社会现象,对因此新出现的继承法律问题,提出立法要求.本文从以上三个角度解析我国继承法的缺陷,对新的民法典草案继承法编提出几点修改建议,同时分析说明了其立法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