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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婚,是指有配偶而重婚,或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见新《刑法》第258条)刑法这样规定,固然照顾了法条表述的简明,却不免有循环定义的嫌疑,为研究方便起见,本文采"有配偶而与他人结婚,或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作为重婚罪构成之行为样态。重婚罪的认定,理论上素来存在不同认识。其中,基于重婚行为是一种必要共犯,所以,自己无配偶但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人也可以构成重婚罪,这一点已基本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