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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中央部署新农村建设以来,农村新民居建设如火如荼,风生水起,特别是沿海经济发达地区,新民居建设经过试点后已步入全面推进阶段,形势喜人。但是在新民居建设过程中,也暴露了不少问题,农村新民居建设亟待规范。
开辟农村新天地
新民居建设是造福农民的一项惠民工程,开辟了农村新天地,不仅改变了农村面貌,还直接提高了农民的生活质量。
改变了村民的居住条件,提升了生活质量。新民居建设坚持“以人为本”,以农民为本,提高农民生活质量为本。新民居建设大都征求村民的意见,充分考虑了房间功能配置,体现了方便、快捷、卫生、舒适等特点,改变了以往起居杂物不分、活动范围单调等缺点,做到外形美观,内部合理,起居杂物分开,重视阳光利用。新农村居民楼内有卫生间,院内有车库,极大地满足了村民的生活需要。
运用了新型节能材料和新建筑技术,提高了住房质量。
新民居建设坚持了高标准,高起点,在使用材料上,采用了新型节能材料,如多孔砖和CL建筑体系,不仅抗震性能强,还节约了大量能源,减少了大气污染,以及减少50%的建筑垃圾。使用的塑钢真空玻璃门窗耐老化、耐腐蚀、密闭性强、隔热、隔音、保温,特别是地源采暖制冷、沼气供气等一些新技术得到积极的应用,安全可靠,运行成本低,解决了村民做饭、采暖等生活问题。
改善了农民的居住环境,使村庄整体面貌得到有效改观。
新民居建设通过政府引导、科学规划,改变了传统的建筑模式,村民可按规划要求统一建设,示范村都设计了学校、卫生院、养老院、健身广场等公共福利场所。对道路进行了硬化、绿化和亮化,改变了过去布局分散,外观面貌陈旧等问题。村庄环境改善了,村民的环境意识也提高了,带动了村民文明程度的大幅度提升。如江苏省盐城市六垛村,在新民居建设中,用村集体积累建起了近千平方米的健身场地,为全民健身运动提供了活动场所。
整合了土地资源,节约了大量用地。
河北省国土资源厅官员指出,通过重新规划,实施“平改楼”工程,推动村庄向社区转变,节地潜力非常巨大。按一个行政村平均节地80亩,到2012年该省完成7500个新民居建设示范村(扣除复垦部分),可为全省腾出建设用地50万亩左右。如果完成全部农居改造,全省预计可增加建设用地400多万亩。而一些靠近城镇附近或县城周边的村庄,利用节余的土地,通过土地复垦、项目开发,可为新民居建设积聚部分资金。该省藁城市蔡家岗村目前正在进行新民居建设,已建起六层村民住宅楼5栋,建筑面积27000余平方米,80户村民迁入新居,该村村庄建设原占地912亩,按照规划,建成新民居后,村民小区占地只需100余亩,可节余土地近800亩。
重视存在的问题
新民居建设是一个新生事物,还面临着许多问题亟待克服,必须引起各级领导高度重视。
村民对新民居认知程度较低。
农民习惯一家一户的分散居住,而不愿意集中居住。比较容易接受就地拆建,难以接受异地迁建至中心村。不想也不敢负债买房。缺乏自力更生建筑新民居的思想基础,依赖政府,想吃现成饭。对使用新型建筑材料和新技术有疑虑。新民居建设采用了CL建筑体系、中空玻璃、太阳能沼气池、地源热泵等新技术和新型建筑材料,一次性投入较高,部分村民因经济条件有限,经济压力大,难以接受。
缺乏政策资金的支持。
农民盼建新民居,但感到“手头紧”。他们希望政府加大支持力度,确保各项惠农、支农政策的落实,保农民就业,保农民增收。设立符合农村实际的“住房基金”,就像“新农合”那样农民自愿加入,政府配给一些。出台相关政策,鼓励农民抵押担保借贷消费住房。对新民居建设一些配套设施,特别是公共设施建设,村民很难接受,不愿分担公共部分资金,而村集体又一时无法拿出大量资金投入公共设施建设,好多地方新民居主体工程结束了,配套设施却难以跟上。有的村干部为了出政绩,集体出面拿债搞配套,债台高筑。
缺少产业支撑。
新民居集中在中心村建成后,由于没有产业支撑,只是一个空架子,村民们离开耕种的土地路途遥远,感觉搬迁到新民居多有不便。有的地方甚至出现一边兴建新民居,一边又在农田地头搭建临时住房的情况。
借新民居建设搞商业地产开发谋利。
有的乡镇政府打着新民居建设的幌子,利用集体土地与开发商联手搞商品房开发,从中分成搞地产财政。而房价又特别高,失地农民难以承受,有悖新民居建设惠民的初衷。在苏北有好多乡镇打出“苏北第一街”的宣传口号,招徕客商开发商品房。
积极引导 规范实施
在新民居建设推进中,要充分尊重农民意愿,积极引导,量力而行,不盲目攀比,不强迫命令。同时要规范实施,把握质量。
政府引导,确保有序推进。
在新民居建设工作中,要把规划摆上更加突出的位置,坚持高标准、高起点、高品位。要按照统筹城乡、合理布局、完善功能的要求,科学编制或完善村庄建设规划,合理确定中心村数量和区位,引导中心村建设,适当合并小型村、自然村、偏远村。积极鼓励和引导有条件的地方连片、联村建设,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施工。同时要纳入规划管理,严格按规划实施。新村规划要体现相关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共建共用的统筹理念。
因地制宜,充分考虑村情民意。
在推进农村新民居建设过程中,要从各地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分类指导,要突出村庄特色,切忌“千村一面”,防止简单照搬城市模式。要结合本村实际,充分考虑新民居建设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可利用农村闲散土地,采取先建后迁的办法,将分散的住宅改为社区住宅,复耕土地,为下一步实现农业规模化发展、提升产业发展空间和水平打下坚实基础。
稳步推进,适应经济承受能力。
实施新民居建设的主战场在农村,前提是要有一定的经济基础。经济基础雄厚、发展势头好的村,可以考虑整体新建;经济基础暂时不具备的,要开展示范户、样板房建设,不能一哄而上、负债建设,给村集体和农民群众造成新的负担。
方便群众,不搞形象工程。
新民居建设不是形象工程,要以人为本,以农民的需要为根本出发点。为方便村民又不影响村居整体面貌,可在新民居边缘建一处集中饲养家禽家畜的圈舍,各家的猪羊鸡鸭由各家合理分担费用,再雇人统一饲养,这样省心省力保障收益,又不至于破坏卫生环境。另外再建一处存放农具、农机的库房,就像城里的小区有自行车棚和车库一样统一规划进去,毕竟农民生产生活离不开这些家什。
政策支持,克服资金瓶颈。
各级财政根据财力状况,积极增加农村新民居建设专项奖补资金数额。财政奖补资金主要用于新民居示范村基础设施建设。要合理区分政府职能和农户责任,调整完善财政资金奖补使用办法,充分发挥资金引导作用,切实提高使用效益。涉及新民居建设中的各种行政和事业性收费,应一律全额免除。各金融机构要加大对新民居建设的信贷支持力度,紧密结合农村建房特点,创新金融产品,改进金融服务方式,对符合条件的农户优先给予信贷支持。积极鼓励用建新拆旧富余出来的土地等集体资产作为抵押担保。
产业带动,吸纳富余劳动力。
推进新民居建设,必须以产业为支撑、农民增收为保障。要依托产业基础和资源优势,编制好产业发展规划,最大限度地吸纳本地劳动力。紧紧围绕新民居建设,完善村庄功能,培育特色产业,促进农民就近就业创业。对工商企业租用农户的土地、山林、水面等资源进行开发,或与村集体、农户合作开发,可享受相关产业扶持政策。在旅游新村或农民利用既有住宅、庭院开办农家小院等形式的餐饮服务业,在政策上要给予支持。
部门协力,整合各方资源。
各级政府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对农村发展资金和项目的整合力度,集中力量解决新民居建设中的突出问题,切实发挥资金的整体效能。各有关部门要顾全大局,切实发挥好职能作用,按照“统一规划、分工负责、各司其职、搞好服务、合力推动”的要求,各部门支持要同步跟进,集中匹配项目、投放资金,加快新民居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提升建设水平。农村沼气、饮水安全、乡村道路、村庄绿化、电网改造、乡村清洁工程、农村超市、村级组织活动场所、校舍建设、卫生室、农村书屋、村邮站、有线电视、宽带网络、体育设施等有关资金项目计划安排,要与新民居选村布点工作有效衔接,统筹安排,一并实施。
整理土地,挖掘节地潜力。
新民居建设要充分利用村庄原有建设用地、空闲地和废弃地,尽量不占或少占耕地。要把新民居建设与村庄土地整理有机结合起来,共同组成建新拆旧项目区。积极鼓励通过多村联建、集中连片等模式,挖掘新民居建设节地潜力,同时有效解决新民居建设中的用地和资金来源。要搞好土地置换,保证少占或不占农田。严格禁止在农田保护区内兴建民居。鼓励具备条件的村庄建多层住宅,以节约土地。严禁借新民居建设搭车搞各种名目的商品房开发。
技术指导,增加科技含量。
加强新民居建设采用新材料新技术的指导和服务。鼓励和引导新民居采用建筑节能技术,积极推广新技术、新产品、新材料,最大限度地应用太阳能、地热能、生物质能和可再生能源。大力推进建材下乡,同时应注重就地取材,降低建设成本。各级城乡规划建设部门要组织有关单位和专家进行技术服务和巡回指导,要对新民居建设提出抗震设防要求,加强技术指导。
开辟农村新天地
新民居建设是造福农民的一项惠民工程,开辟了农村新天地,不仅改变了农村面貌,还直接提高了农民的生活质量。
改变了村民的居住条件,提升了生活质量。新民居建设坚持“以人为本”,以农民为本,提高农民生活质量为本。新民居建设大都征求村民的意见,充分考虑了房间功能配置,体现了方便、快捷、卫生、舒适等特点,改变了以往起居杂物不分、活动范围单调等缺点,做到外形美观,内部合理,起居杂物分开,重视阳光利用。新农村居民楼内有卫生间,院内有车库,极大地满足了村民的生活需要。
运用了新型节能材料和新建筑技术,提高了住房质量。
新民居建设坚持了高标准,高起点,在使用材料上,采用了新型节能材料,如多孔砖和CL建筑体系,不仅抗震性能强,还节约了大量能源,减少了大气污染,以及减少50%的建筑垃圾。使用的塑钢真空玻璃门窗耐老化、耐腐蚀、密闭性强、隔热、隔音、保温,特别是地源采暖制冷、沼气供气等一些新技术得到积极的应用,安全可靠,运行成本低,解决了村民做饭、采暖等生活问题。
改善了农民的居住环境,使村庄整体面貌得到有效改观。
新民居建设通过政府引导、科学规划,改变了传统的建筑模式,村民可按规划要求统一建设,示范村都设计了学校、卫生院、养老院、健身广场等公共福利场所。对道路进行了硬化、绿化和亮化,改变了过去布局分散,外观面貌陈旧等问题。村庄环境改善了,村民的环境意识也提高了,带动了村民文明程度的大幅度提升。如江苏省盐城市六垛村,在新民居建设中,用村集体积累建起了近千平方米的健身场地,为全民健身运动提供了活动场所。
整合了土地资源,节约了大量用地。
河北省国土资源厅官员指出,通过重新规划,实施“平改楼”工程,推动村庄向社区转变,节地潜力非常巨大。按一个行政村平均节地80亩,到2012年该省完成7500个新民居建设示范村(扣除复垦部分),可为全省腾出建设用地50万亩左右。如果完成全部农居改造,全省预计可增加建设用地400多万亩。而一些靠近城镇附近或县城周边的村庄,利用节余的土地,通过土地复垦、项目开发,可为新民居建设积聚部分资金。该省藁城市蔡家岗村目前正在进行新民居建设,已建起六层村民住宅楼5栋,建筑面积27000余平方米,80户村民迁入新居,该村村庄建设原占地912亩,按照规划,建成新民居后,村民小区占地只需100余亩,可节余土地近800亩。
重视存在的问题
新民居建设是一个新生事物,还面临着许多问题亟待克服,必须引起各级领导高度重视。
村民对新民居认知程度较低。
农民习惯一家一户的分散居住,而不愿意集中居住。比较容易接受就地拆建,难以接受异地迁建至中心村。不想也不敢负债买房。缺乏自力更生建筑新民居的思想基础,依赖政府,想吃现成饭。对使用新型建筑材料和新技术有疑虑。新民居建设采用了CL建筑体系、中空玻璃、太阳能沼气池、地源热泵等新技术和新型建筑材料,一次性投入较高,部分村民因经济条件有限,经济压力大,难以接受。
缺乏政策资金的支持。
农民盼建新民居,但感到“手头紧”。他们希望政府加大支持力度,确保各项惠农、支农政策的落实,保农民就业,保农民增收。设立符合农村实际的“住房基金”,就像“新农合”那样农民自愿加入,政府配给一些。出台相关政策,鼓励农民抵押担保借贷消费住房。对新民居建设一些配套设施,特别是公共设施建设,村民很难接受,不愿分担公共部分资金,而村集体又一时无法拿出大量资金投入公共设施建设,好多地方新民居主体工程结束了,配套设施却难以跟上。有的村干部为了出政绩,集体出面拿债搞配套,债台高筑。
缺少产业支撑。
新民居集中在中心村建成后,由于没有产业支撑,只是一个空架子,村民们离开耕种的土地路途遥远,感觉搬迁到新民居多有不便。有的地方甚至出现一边兴建新民居,一边又在农田地头搭建临时住房的情况。
借新民居建设搞商业地产开发谋利。
有的乡镇政府打着新民居建设的幌子,利用集体土地与开发商联手搞商品房开发,从中分成搞地产财政。而房价又特别高,失地农民难以承受,有悖新民居建设惠民的初衷。在苏北有好多乡镇打出“苏北第一街”的宣传口号,招徕客商开发商品房。
积极引导 规范实施
在新民居建设推进中,要充分尊重农民意愿,积极引导,量力而行,不盲目攀比,不强迫命令。同时要规范实施,把握质量。
政府引导,确保有序推进。
在新民居建设工作中,要把规划摆上更加突出的位置,坚持高标准、高起点、高品位。要按照统筹城乡、合理布局、完善功能的要求,科学编制或完善村庄建设规划,合理确定中心村数量和区位,引导中心村建设,适当合并小型村、自然村、偏远村。积极鼓励和引导有条件的地方连片、联村建设,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施工。同时要纳入规划管理,严格按规划实施。新村规划要体现相关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共建共用的统筹理念。
因地制宜,充分考虑村情民意。
在推进农村新民居建设过程中,要从各地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分类指导,要突出村庄特色,切忌“千村一面”,防止简单照搬城市模式。要结合本村实际,充分考虑新民居建设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可利用农村闲散土地,采取先建后迁的办法,将分散的住宅改为社区住宅,复耕土地,为下一步实现农业规模化发展、提升产业发展空间和水平打下坚实基础。
稳步推进,适应经济承受能力。
实施新民居建设的主战场在农村,前提是要有一定的经济基础。经济基础雄厚、发展势头好的村,可以考虑整体新建;经济基础暂时不具备的,要开展示范户、样板房建设,不能一哄而上、负债建设,给村集体和农民群众造成新的负担。
方便群众,不搞形象工程。
新民居建设不是形象工程,要以人为本,以农民的需要为根本出发点。为方便村民又不影响村居整体面貌,可在新民居边缘建一处集中饲养家禽家畜的圈舍,各家的猪羊鸡鸭由各家合理分担费用,再雇人统一饲养,这样省心省力保障收益,又不至于破坏卫生环境。另外再建一处存放农具、农机的库房,就像城里的小区有自行车棚和车库一样统一规划进去,毕竟农民生产生活离不开这些家什。
政策支持,克服资金瓶颈。
各级财政根据财力状况,积极增加农村新民居建设专项奖补资金数额。财政奖补资金主要用于新民居示范村基础设施建设。要合理区分政府职能和农户责任,调整完善财政资金奖补使用办法,充分发挥资金引导作用,切实提高使用效益。涉及新民居建设中的各种行政和事业性收费,应一律全额免除。各金融机构要加大对新民居建设的信贷支持力度,紧密结合农村建房特点,创新金融产品,改进金融服务方式,对符合条件的农户优先给予信贷支持。积极鼓励用建新拆旧富余出来的土地等集体资产作为抵押担保。
产业带动,吸纳富余劳动力。
推进新民居建设,必须以产业为支撑、农民增收为保障。要依托产业基础和资源优势,编制好产业发展规划,最大限度地吸纳本地劳动力。紧紧围绕新民居建设,完善村庄功能,培育特色产业,促进农民就近就业创业。对工商企业租用农户的土地、山林、水面等资源进行开发,或与村集体、农户合作开发,可享受相关产业扶持政策。在旅游新村或农民利用既有住宅、庭院开办农家小院等形式的餐饮服务业,在政策上要给予支持。
部门协力,整合各方资源。
各级政府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对农村发展资金和项目的整合力度,集中力量解决新民居建设中的突出问题,切实发挥资金的整体效能。各有关部门要顾全大局,切实发挥好职能作用,按照“统一规划、分工负责、各司其职、搞好服务、合力推动”的要求,各部门支持要同步跟进,集中匹配项目、投放资金,加快新民居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提升建设水平。农村沼气、饮水安全、乡村道路、村庄绿化、电网改造、乡村清洁工程、农村超市、村级组织活动场所、校舍建设、卫生室、农村书屋、村邮站、有线电视、宽带网络、体育设施等有关资金项目计划安排,要与新民居选村布点工作有效衔接,统筹安排,一并实施。
整理土地,挖掘节地潜力。
新民居建设要充分利用村庄原有建设用地、空闲地和废弃地,尽量不占或少占耕地。要把新民居建设与村庄土地整理有机结合起来,共同组成建新拆旧项目区。积极鼓励通过多村联建、集中连片等模式,挖掘新民居建设节地潜力,同时有效解决新民居建设中的用地和资金来源。要搞好土地置换,保证少占或不占农田。严格禁止在农田保护区内兴建民居。鼓励具备条件的村庄建多层住宅,以节约土地。严禁借新民居建设搭车搞各种名目的商品房开发。
技术指导,增加科技含量。
加强新民居建设采用新材料新技术的指导和服务。鼓励和引导新民居采用建筑节能技术,积极推广新技术、新产品、新材料,最大限度地应用太阳能、地热能、生物质能和可再生能源。大力推进建材下乡,同时应注重就地取材,降低建设成本。各级城乡规划建设部门要组织有关单位和专家进行技术服务和巡回指导,要对新民居建设提出抗震设防要求,加强技术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