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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文化人类学性质之民族音乐学的理论思路,以不同历史阶段中,音乐社会功能的不同性质和乐师社会身份的不同性质,可以把中国音乐文明历史,划分为如下的5个时期:1.周秦之前的巫乐期,乐师主要以巫师的面目出现,音乐乃是原始巫术的有机组成部分;2.魏晋之前的礼乐期,乐师主要以工伎的面目出现,音乐乃是礼的附庸、政的奴婢、刑的补充;3.唐宋之前的宴乐期,乐师主要以家奴的身份出现,音乐乃是“娱密座,接欢欣”,佐酒进食的背景;4.明清之前的俗乐期,乐师主要以戏子的身份出现,音乐真正进入俗众的日常生活;5.民国以来的新乐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