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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清官情结的产生导源于中国传统政治合法性的信仰。在当代中国政治文明进程中,似乎已经消解了的传统清官情结其实仍继续存在,并在一定程度上弱化了自我革命精神,阻碍政治体制改革;容易导致干部脱离人民群众,延误民主;容易滋生腐败,危及政权。鉴于此,必须全面推进、深化政治体制改革,健全法制,加速民主化进程;大力发展生产力,用市场经济的神奇力量荡涤清官情结这种落后观念;大力加强干部队伍的思想政治教育,提高干部队伍素质。
[关键词]清官情结;当代中国;政治文明
[中图分类号]D60[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2426(2008)11-0054-02
一、清官情结产生的缘由
清官情结的产生导源于中国传统政治合法性的信仰。什么是合法性?亚里士多德认为,“一种政体如果要达到长治久安的目的,必须使全邦各部分(各阶级)的人民都能参加而且怀抱着让它存在和延续的意愿”,“一条适用于一切政体的公理,一邦之内,愿意维持其政体的部分必须强于反对这一政体的部分。”[1]也就是说,合法性是指政治体系客观上获得了社会成员基于内心自愿的认同、支持与服从。
在亚氏的基础上,韦伯进一步考察了社会自愿认同、支持与服从的内在机制。他认为,合法性是内化在属民观念中对政治体系的信仰与忠诚,只有存在相对固化的积累式忠诚才会产生合法性。没有任何一种统治“仅仅以价值合乎理性的动机,作为其继续存在的机会。毋宁说,任何统治都企图唤起并维持对它的‘合法性’的信仰。”[2]在韦伯看来,合法性不过是权力的表现形式,是统治者对政治权力进行论证和渲染的结果,“他们成功地向人民灌输了他们执掌的权力为合法的想法。”[3]统治者借助传统、宗教、意识形态等资源来影响公众的价值形成,并且以实际的政治作为来证明其存在的正当性。
中国传统政治的合法性在于天命信仰。天命信仰是中国最古老的政治信仰之一。自殷周以降,统治者虽然讲自己“君权天授”,即认为国家属于君主,然而正统儒家民本思想的思维逻辑却是以“民”解“天”。因此,天子要倾听民的呼声,要以民为本。“天视自我民视,天听自我民听”,就表达了这种意思。这样,天意就从民意中获得解释,民意有了天意的支撑。因此,国家的主权就归根结底是属于“民”的。后来,孟子提出“民贵君轻”,指出天子的权力是来源于“丘民”的。因此,君主如果失去了民心,也就失去了统治的合法性。
但是,民本思想所蕴涵的圣王崇拜和实践中的胜者为王之间的张力使民本的道义追求变得软弱无力,民本自然为官本所置换。况且,秦汉以后,随着君主专制的建立,统治者大讲“朕即国家”,强调国家的主权属于君主。这种君主对国家的所有权虽然仍被说成是来源于“天”,但此时的“天”却已变成了一种超人的形上实体,成了垄断政权和统治人民的依据。在一个等级森严的专制体制中,因为君权天授,皇帝是天的代表,拥有、掌管人间万事万物;各级官僚协助皇帝掌管天下,分得皇帝授予的一部分权力和财富,支配着社会财富的分配和转移。由于其权力是上面给的,财富是上面赐予的,这就产生了对上负责,对下不负责的官僚作风,产生了对上唯命是从,对下则仗势欺人的主奴心态。
事实上,传统中国的整个国家权力的运行都是围绕统治人民、服务君主利益而展开的。唯有握有实际职权的人有着合法力量决定一切,因为权力是一切社会事件的裁定者。权力的私有性和至上性必然导致权力腐败,它给那些处于不同层次的官僚提供了滥用权力、以公谋私和侵犯民众利益的条件。当这种侵害达到一定程度,民众则希望有一种另外的力量为自己作主,同时最高统治者也希望有人对不时激化的社会矛盾加以调节。于是,清官情结就此产生了。
二、清官情结的危害
迄今,人们似乎尚未有一个真正制服传统清官情结的更好的办法。在当代中国的政治文明进程中?熏干部以当清官为信念,民众以盼望清官为自己的憧憬,这已是一种极为普遍的政治文化心理。不论我们是否承认,在我们的生活中似乎已经消解了的传统清官情结,其实一直就存在于人们的心中,并内化为人们深层的心理意识。
归结起来,清官情结在当代中国政治文明进程中有如下几个主要危害。
第一,在一定程度上弱化了自我革命精神,阻碍政治体制改革。邓小平指出:“应该明确提出肃清思想政治方面的封建主义残余影响的任务,并在制度上做一系列切实的改革,否则国家和人民还要遭受损失”。[4]封建主义的政治和伦理思想统治了中国老百姓两千年,封建主义的精神枷锁至今还没有被彻底打碎。
个体作为社会存在,始终是具有多方面发展可能的未完成物。但蕴含于个体自身的多种发展潜能能否激发出来,除了取决于特定社会历史条件所提供的可能以外,还取决于个体自身的人格理想,即以何种人格作为自身奋斗、成就的目标。传统清官政治文化虽然在个人道德感召上,具有一定的实际效应,但是一旦其进入了政治领域,与自由、平等、民主等现代法治理念相呼应则很难契合,必然产生对当代中国政治文明进程的阻滞力。清官情结的存在弱化了人们认识世界、改造世界的决心和能力,弱化了自我革命精神,阻碍政治体制改革。
第二,容易导致干部脱离人民群众,延误民主进程。民主是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整体目标的有机组成部分,也是现代政治文明的基本标志。在民选政府管理的社会里,民主是公民的神圣不可侵犯的权利。这种民主政治是一种理性政治,需要良好的外部环境与主体素质来孕育、培养和促成。新中国的建立,法制的日益完善,民主政治获得了生存和发展的外部条件,但是,公民中残存的清官情结成了民主政治发展的阻力。
以为民作主作为价值取向的清官情结,是传统社会臣民关系、君民关系的集中体现。在这种意识的支撑下,担任社会公职的管理人员把自己看作老百姓的主人,自觉不自觉地把自己与人民截然地隔离开来。这与以平等精神、以平等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的民主权利相去甚远。只要那种根深蒂固、积重难返的清官情结不彻底涤荡殆尽,那么,民主政治就会时时受到干扰和侵袭,而只有以为民作仆的价值取向否定以为民作主的价值取向,以平等的理性精神否定事实上不平等的清官情结,从为民作主发展到为民作仆,民主政治的大厦才会建立得更加牢固。
第三,容易滋生腐败,危及国家政权。腐败从来都是政府的掘墓人。在漫长的中国封建社会,政权经历了从秦汉到明清十多个朝代,政权也更迭了十多次。仔细研究一下中国的历史,不难找到这么一条规律:越是腐败严重的政府,其生存周期就越短。哈林顿认为,“一个政府的腐败将意味着另一个政府的诞生”。一个政体中,低度腐败难以避免,但是腐败一旦发生,就容易绵延甚至泛滥。政治生活史证明,无论何种社会,无论何种政府,只要听任腐败泛滥,必将导致合法权力的合法性丧失。如果让失去控制的权力任其发展、任其膨胀,就会导致法制破坏、人治泛滥,使人民当家作主的主人地位受到严峻的挑战。政权一旦脱离群众,就将造成国家与社会的分离和对立。而失去制约的权力、缺乏监督的政府、没有社会基础的国家是不可能长治久安的。必须看到,当清官的世界观、价值观处在为民作主的层次时,就不可能从根本上阻挡清官走向腐败的可能性。
三、如何去除清官情结
第一,全面推进、深化政治体制改革,健全法制,加速民主化进程。我国宪法明文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在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度里,在现代法治的社会中,社会的结构及其运行,必须也必然要着力解决权力归属、权力来源、权力分配以及权力行使、权力限制等问题。凡是应当并且可以由人民群众直接掌握的权力——最根本的是国家公职人员的选拔、任用、监督、奖惩、撤换、罢免的权力,真正掌握在人民群众手中。
另外,就是努力清除现行体制中的特权制、家长制因素。邓小平指出,“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无法充分做好事,甚至会走向反面”。[5]首先,要健全从政人员准入制,拓宽视野,严把质量关,完善委任、选任、考任制。其次,要疏通从政人员的出进通道,建立能上能下、能出能进的选人用人机制。健全淘汰制、引咎辞职制。再次,要健全各类工作责任制、责任追究制,建立健全问题处理的快速联动反应机制。最后,要健全法制,严格依法行政,依法办事,使各项行政行为都纳入制度化、规范化、法律化的轨道,这是消除清官情结的长远之计、治本之策。
第二,大力发展生产力,用市场经济的神奇力量荡涤清官情结这种落后观念。生产力水平低下,经济不发达,是清官情结思想形成的经济根源。现在我国虽然经过30年的改革开放,社会生产力得到巨大解放,综合国力不断提高,但由于我国经济基础比较薄弱,科技水平与国际先进水平相比还存在着较大差距,市场机制还很不健全,给人们提供的发展空间仍非常有限。正因为如此,即使到今天,清官情结思想仍然很难改变。因此,要改造清官情结思想,必须大力发展生产力,这样清官情结就会失去其经济根源。首先,经济的发展将拓宽人们选择职业和实现人生价值的空间。其次,随着经济的发展,从事其他职业的收入将不再悬殊于从政的实际收入。再次,只有加快发展经济,才能不断推进民主政治建设,人民群众的民主意识、参政意识、法制意识将逐渐增强。最后,只有发展经济,才能带动意识形态的变革,引起民众的思想、观念、价值取向乃至生活方式的变革。无疑,这将有助于人们摆脱清官情结的束缚,确立起正确的择业观、地位观、利益观和权力观。
第三,大力加强干部队伍的思想政治教育,提高干部队伍素质。官僚主义和形式主义也是一种腐败,且是一种深层次的腐败。列宁指出:“我们所有经济机关的一切工作中最大的毛病就是官僚主义……如果说有什么东西会把我们毁掉的话,那就是这个”。要大力加强干部的思想政治教育、提高干部队伍素质,把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东西从经济、政治生活中清除出去。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努力提高思想政治素质。有必要明确:权力来自于人民,只能用来为人民谋利益;权力意味着责任,担任的职务越高,对人民和社会肩负的责任就越大。要通过严格的教育,使党员干部时刻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牢固树立群众观点,倾听群众呼声,关心群众疾苦,时刻把人民群众的冷暖放在心上,维护人民群众的政治、经济、文化权益。对党员干部来说,只有通过认真的学习和严格的教育,才能打牢思想政治基础,筑严思想政治防线,才能获得抵御各种诱惑的能力。
参考文献:
[1]亚里士多德.政治学[M].北京?押商务印书馆,1996.188-210.
[2]马克思·韦伯.经济与社会[M].北京:商务印书馆,1998.239.
[3]阿蒂亚.法律与现代社会[M].沈阳:辽宁教育出版社,1998.176.
[4]邓小平文选(2)[M].北京?押人民出版社,1983.335.
[5]邓小平文选(1)[M].北京?押人民出版社,1983.333.
责任编辑宋桂祝
[关键词]清官情结;当代中国;政治文明
[中图分类号]D60[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2426(2008)11-0054-02
一、清官情结产生的缘由
清官情结的产生导源于中国传统政治合法性的信仰。什么是合法性?亚里士多德认为,“一种政体如果要达到长治久安的目的,必须使全邦各部分(各阶级)的人民都能参加而且怀抱着让它存在和延续的意愿”,“一条适用于一切政体的公理,一邦之内,愿意维持其政体的部分必须强于反对这一政体的部分。”[1]也就是说,合法性是指政治体系客观上获得了社会成员基于内心自愿的认同、支持与服从。
在亚氏的基础上,韦伯进一步考察了社会自愿认同、支持与服从的内在机制。他认为,合法性是内化在属民观念中对政治体系的信仰与忠诚,只有存在相对固化的积累式忠诚才会产生合法性。没有任何一种统治“仅仅以价值合乎理性的动机,作为其继续存在的机会。毋宁说,任何统治都企图唤起并维持对它的‘合法性’的信仰。”[2]在韦伯看来,合法性不过是权力的表现形式,是统治者对政治权力进行论证和渲染的结果,“他们成功地向人民灌输了他们执掌的权力为合法的想法。”[3]统治者借助传统、宗教、意识形态等资源来影响公众的价值形成,并且以实际的政治作为来证明其存在的正当性。
中国传统政治的合法性在于天命信仰。天命信仰是中国最古老的政治信仰之一。自殷周以降,统治者虽然讲自己“君权天授”,即认为国家属于君主,然而正统儒家民本思想的思维逻辑却是以“民”解“天”。因此,天子要倾听民的呼声,要以民为本。“天视自我民视,天听自我民听”,就表达了这种意思。这样,天意就从民意中获得解释,民意有了天意的支撑。因此,国家的主权就归根结底是属于“民”的。后来,孟子提出“民贵君轻”,指出天子的权力是来源于“丘民”的。因此,君主如果失去了民心,也就失去了统治的合法性。
但是,民本思想所蕴涵的圣王崇拜和实践中的胜者为王之间的张力使民本的道义追求变得软弱无力,民本自然为官本所置换。况且,秦汉以后,随着君主专制的建立,统治者大讲“朕即国家”,强调国家的主权属于君主。这种君主对国家的所有权虽然仍被说成是来源于“天”,但此时的“天”却已变成了一种超人的形上实体,成了垄断政权和统治人民的依据。在一个等级森严的专制体制中,因为君权天授,皇帝是天的代表,拥有、掌管人间万事万物;各级官僚协助皇帝掌管天下,分得皇帝授予的一部分权力和财富,支配着社会财富的分配和转移。由于其权力是上面给的,财富是上面赐予的,这就产生了对上负责,对下不负责的官僚作风,产生了对上唯命是从,对下则仗势欺人的主奴心态。
事实上,传统中国的整个国家权力的运行都是围绕统治人民、服务君主利益而展开的。唯有握有实际职权的人有着合法力量决定一切,因为权力是一切社会事件的裁定者。权力的私有性和至上性必然导致权力腐败,它给那些处于不同层次的官僚提供了滥用权力、以公谋私和侵犯民众利益的条件。当这种侵害达到一定程度,民众则希望有一种另外的力量为自己作主,同时最高统治者也希望有人对不时激化的社会矛盾加以调节。于是,清官情结就此产生了。
二、清官情结的危害
迄今,人们似乎尚未有一个真正制服传统清官情结的更好的办法。在当代中国的政治文明进程中?熏干部以当清官为信念,民众以盼望清官为自己的憧憬,这已是一种极为普遍的政治文化心理。不论我们是否承认,在我们的生活中似乎已经消解了的传统清官情结,其实一直就存在于人们的心中,并内化为人们深层的心理意识。
归结起来,清官情结在当代中国政治文明进程中有如下几个主要危害。
第一,在一定程度上弱化了自我革命精神,阻碍政治体制改革。邓小平指出:“应该明确提出肃清思想政治方面的封建主义残余影响的任务,并在制度上做一系列切实的改革,否则国家和人民还要遭受损失”。[4]封建主义的政治和伦理思想统治了中国老百姓两千年,封建主义的精神枷锁至今还没有被彻底打碎。
个体作为社会存在,始终是具有多方面发展可能的未完成物。但蕴含于个体自身的多种发展潜能能否激发出来,除了取决于特定社会历史条件所提供的可能以外,还取决于个体自身的人格理想,即以何种人格作为自身奋斗、成就的目标。传统清官政治文化虽然在个人道德感召上,具有一定的实际效应,但是一旦其进入了政治领域,与自由、平等、民主等现代法治理念相呼应则很难契合,必然产生对当代中国政治文明进程的阻滞力。清官情结的存在弱化了人们认识世界、改造世界的决心和能力,弱化了自我革命精神,阻碍政治体制改革。
第二,容易导致干部脱离人民群众,延误民主进程。民主是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整体目标的有机组成部分,也是现代政治文明的基本标志。在民选政府管理的社会里,民主是公民的神圣不可侵犯的权利。这种民主政治是一种理性政治,需要良好的外部环境与主体素质来孕育、培养和促成。新中国的建立,法制的日益完善,民主政治获得了生存和发展的外部条件,但是,公民中残存的清官情结成了民主政治发展的阻力。
以为民作主作为价值取向的清官情结,是传统社会臣民关系、君民关系的集中体现。在这种意识的支撑下,担任社会公职的管理人员把自己看作老百姓的主人,自觉不自觉地把自己与人民截然地隔离开来。这与以平等精神、以平等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的民主权利相去甚远。只要那种根深蒂固、积重难返的清官情结不彻底涤荡殆尽,那么,民主政治就会时时受到干扰和侵袭,而只有以为民作仆的价值取向否定以为民作主的价值取向,以平等的理性精神否定事实上不平等的清官情结,从为民作主发展到为民作仆,民主政治的大厦才会建立得更加牢固。
第三,容易滋生腐败,危及国家政权。腐败从来都是政府的掘墓人。在漫长的中国封建社会,政权经历了从秦汉到明清十多个朝代,政权也更迭了十多次。仔细研究一下中国的历史,不难找到这么一条规律:越是腐败严重的政府,其生存周期就越短。哈林顿认为,“一个政府的腐败将意味着另一个政府的诞生”。一个政体中,低度腐败难以避免,但是腐败一旦发生,就容易绵延甚至泛滥。政治生活史证明,无论何种社会,无论何种政府,只要听任腐败泛滥,必将导致合法权力的合法性丧失。如果让失去控制的权力任其发展、任其膨胀,就会导致法制破坏、人治泛滥,使人民当家作主的主人地位受到严峻的挑战。政权一旦脱离群众,就将造成国家与社会的分离和对立。而失去制约的权力、缺乏监督的政府、没有社会基础的国家是不可能长治久安的。必须看到,当清官的世界观、价值观处在为民作主的层次时,就不可能从根本上阻挡清官走向腐败的可能性。
三、如何去除清官情结
第一,全面推进、深化政治体制改革,健全法制,加速民主化进程。我国宪法明文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在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度里,在现代法治的社会中,社会的结构及其运行,必须也必然要着力解决权力归属、权力来源、权力分配以及权力行使、权力限制等问题。凡是应当并且可以由人民群众直接掌握的权力——最根本的是国家公职人员的选拔、任用、监督、奖惩、撤换、罢免的权力,真正掌握在人民群众手中。
另外,就是努力清除现行体制中的特权制、家长制因素。邓小平指出,“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无法充分做好事,甚至会走向反面”。[5]首先,要健全从政人员准入制,拓宽视野,严把质量关,完善委任、选任、考任制。其次,要疏通从政人员的出进通道,建立能上能下、能出能进的选人用人机制。健全淘汰制、引咎辞职制。再次,要健全各类工作责任制、责任追究制,建立健全问题处理的快速联动反应机制。最后,要健全法制,严格依法行政,依法办事,使各项行政行为都纳入制度化、规范化、法律化的轨道,这是消除清官情结的长远之计、治本之策。
第二,大力发展生产力,用市场经济的神奇力量荡涤清官情结这种落后观念。生产力水平低下,经济不发达,是清官情结思想形成的经济根源。现在我国虽然经过30年的改革开放,社会生产力得到巨大解放,综合国力不断提高,但由于我国经济基础比较薄弱,科技水平与国际先进水平相比还存在着较大差距,市场机制还很不健全,给人们提供的发展空间仍非常有限。正因为如此,即使到今天,清官情结思想仍然很难改变。因此,要改造清官情结思想,必须大力发展生产力,这样清官情结就会失去其经济根源。首先,经济的发展将拓宽人们选择职业和实现人生价值的空间。其次,随着经济的发展,从事其他职业的收入将不再悬殊于从政的实际收入。再次,只有加快发展经济,才能不断推进民主政治建设,人民群众的民主意识、参政意识、法制意识将逐渐增强。最后,只有发展经济,才能带动意识形态的变革,引起民众的思想、观念、价值取向乃至生活方式的变革。无疑,这将有助于人们摆脱清官情结的束缚,确立起正确的择业观、地位观、利益观和权力观。
第三,大力加强干部队伍的思想政治教育,提高干部队伍素质。官僚主义和形式主义也是一种腐败,且是一种深层次的腐败。列宁指出:“我们所有经济机关的一切工作中最大的毛病就是官僚主义……如果说有什么东西会把我们毁掉的话,那就是这个”。要大力加强干部的思想政治教育、提高干部队伍素质,把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东西从经济、政治生活中清除出去。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努力提高思想政治素质。有必要明确:权力来自于人民,只能用来为人民谋利益;权力意味着责任,担任的职务越高,对人民和社会肩负的责任就越大。要通过严格的教育,使党员干部时刻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牢固树立群众观点,倾听群众呼声,关心群众疾苦,时刻把人民群众的冷暖放在心上,维护人民群众的政治、经济、文化权益。对党员干部来说,只有通过认真的学习和严格的教育,才能打牢思想政治基础,筑严思想政治防线,才能获得抵御各种诱惑的能力。
参考文献:
[1]亚里士多德.政治学[M].北京?押商务印书馆,1996.188-210.
[2]马克思·韦伯.经济与社会[M].北京:商务印书馆,1998.239.
[3]阿蒂亚.法律与现代社会[M].沈阳:辽宁教育出版社,1998.176.
[4]邓小平文选(2)[M].北京?押人民出版社,1983.335.
[5]邓小平文选(1)[M].北京?押人民出版社,1983.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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