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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根据(TD/T1004-2003),采用因素法对高陵县耕地进行等别划分.划分结果表明:该县自然质量等别为十三等至十五等,利用等别为十五等至二十一等,经济等别为七等至十等,三个等别整体空间分布规律大致相似.经过实地验证,该分等结果与当地实际情况相符合,可为准确量化和有效管理高陵县耕地资源提供科学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