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修正案(十一)》若干要点解析——从预防刑法观的立场出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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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修正案(十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进一步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遵循问题导向,通过降低未成年人负刑事责任年龄、增设新犯罪等弥补刑法处罚上的空白、调高相关犯罪的法定刑、加大对相关利益方的保护力度的方式,对近年来重大的社会问题和当前的焦点议题进行积极回应,体现了刑法与社会生活的发展和人民群众的要求要“与时俱进”这一积极一般预防的理念,对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法治社会具有重要意义。但通过“犯罪化”“重罚化”来体现积极的一般预防理念所具有的边界值得关注,作为一般人行为指南的行为规范和作为司法人员工作指南的裁判规范之间的关系,有待进一步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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