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美元化:俄罗斯在俄美金融战中的反击

来源 :俄罗斯东欧中亚研究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xl122700059
下载到本地 , 更方便阅读
声明 : 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 , 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 , 可与客服联系进行内容授权或下架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乌克兰事件后,俄罗斯在美欧等国的金融制裁背景下开始了去美元化进程.俄罗斯实施的去美元化政策有维护本国货币主权、与美国进行战略博弈、反制美欧金融制裁、对美元的霸权地位与美国经济实力不匹配的担忧、推动国际金融秩序多元化等多重动因.为实施去美元化,俄罗斯制定了完整的策略,采取了减少美元直接使用、降低在外汇储备中的比例、大幅抛售美国国债、拓展非美元融资、增持黄金、建立本国的支付系统和金融信息交换系统等去美元化措施.俄罗斯的去美元化措施是在俄美金融战中的防守反击之举,虽不能在短期内消除美元霸权对俄罗斯经济的影响,但对世界范围内去美元化潮流的形成具有显著的示范效应,对打破美元为主导的国际货币体系、建立新的国际经济金融体系具有重要的历史意义.
其他文献
通过对著作权纠纷案件司法裁判文书的梳理发现,公有领域虽存在规范体系缺位的不足,但其作为一种“活的法律”已被广泛适用于著作权纠纷的裁判实践中,即形成了规范体系上的残缺与司法实践中的广泛适用的二元悖反格局.在公有领域作为著作权纠纷裁判理据的正当性问题上,从法理、规范、经济与道德四维视角进行深入分析,认为公有领域作为著作权纠纷的裁判理据,兼具法哲学层面的自然法基础与功利论基础,符合著作权制度体系的发展和完善的需要,且能够克服传统著作权裁判范式的局限与不足,深化和完善对著作权制度的体系化思维,为实现著作权纠纷司法
《中美第一阶段经贸协议》之知识产权部分,是其占据篇幅最多的章节,毫无疑问也是整个协议的重中之重.在这一章节中,进一步加强商业秘密的法律保护、因上市审核延误而给予新药专利保护期适当补偿、加强对电商平台上的盗版与假冒侵权行为的打击力度、着力打击以恶意商标注册行为为重点的商标权的法律保护,以及旨在规锁强制性技术转让,便是《中美第一阶段经贸协议》有关“知识产权”部分的五个方面的核心条款,协议就此作出十分明确和针对性的规定,使得中美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水平达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从而使知识产权保护水平偏弱的我方在立法
不以使用为目的的恶意注册商标本属无效商标,但因审查疏忽获准注册,后经转让,根据《商标法》第47条第2款可转为有效.基于商标受让人信赖利益保护、比例原则,应当肯定商标转让阻却无效溯及力条款的立法设计,但为避免转让后不以使用为目的的恶意注册商标状态存续而为商标囤积牟利留下制度空间,应限缩解释“已经履行”的商标转让的范围,结合《商标法》第4条的体系效应,认定单纯的转让不构成商标使用;商标转让要实现阻却无效溯及力的目的,要求商标实际使用且转让为善意;同时,增加未使用的商标不能转让的规定,以有效的解决商标囤积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