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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江西畜牧兽医局认真贯彻落实《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乳品质量安全工作的通知》精神,全面履行畜牧部门职责,多措并举,加大监管力度,切实抓好生鲜乳生产、收购和运输环节监管,积极探索生鲜乳质量安全监管新机制。在全国生鲜乳质量安全监测中取得好成绩,收购站达标率和运输车达标率获得“双百”,名列全国前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