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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通过总结平湖市农机化服务合作社发展情况,分析其对水稻机插秧技术推广作用,探究农机化服务合作社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合理提出发展措施和注意事项,实现稳定水稻种植面积、实现粮食生产安全。
关键词:农机化;合作社;机插秧
平湖市地处长江三角洲地区的中心地带,素有江南“鱼米之乡”美誉,现有标准农田2.15万公顷,常年水稻种植面积为2.3万公顷,年产量达19.2万t,是标准的水稻种植大市。如何破除用工量大、用工紧张、工价上涨等制约因素,稳定水稻种植面积、实现粮食生产安全,已成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为此,依托发展农机化服务合作社,开展机械化育插秧技术推广,实现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推动农机化服务合作社育秧规模化、规范化、基地化,不断提升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水平。
1 农机化服务合作社成立背景
2004年,国家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以来,平湖市充分调动社会力量,积极引导成立农机化服务合作社,并鼓励开展农机化社会服务,在推广水稻机械化育插秧技术,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规模化经营、科学化管理和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200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施行,为全市推动新农村建设和农机化服务合作社的快速健康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政策环境,为农机化服务合作社开展社会化服务提供了广阔的天地,加快了水稻机械化育插秧技术推广步伐,稳定了粮食生产面积。
2 农机化服务合作社发展历程
平湖市始终坚持以政府投入为导向,以项目实施为依托,牢牢抓住农机化社会服务关键,落实组织保障、强化宣传培训、优化管理服务,带动多方投入,使水稻机械化育插秧技术推广实现了跨越式增长。2006年,平湖市成立第一家农机化服务合作社,引进了第一台高速插秧机,秧盘4000只,在新埭镇秀溪村建立起第一个20公顷水稻机插示范点。2012年,全市开展农机化作业服务的合作社总数达到42家,累计引进高速插秧机116台、秧盘130万只,建立示范点69个,带动全市完成水稻机插面积4604公顷。
3 农机化服务合作社发展现状
3.1 大中型机械与小地块矛盾。广大农民习惯了单家独户小地块经营,加上国家惠农政策力度不断加大,农民“惜地”观念加重,制约了土地流转和农机化服务合作社扩大经营。
3.2 运行机制不健全。农机化服务合作社在管理、生产、作业方面还没有形成有效的运行、管理机制,特别是水稻机械化育插秧后期管理还跟不上,造成一些地方机插秧技术推而不广。
3.3 资金投入不足。组建农机化服务合作社开展水稻机械化育插秧服务资金需求大,制约了农机化服务合作社的发展壮大;随着水稻机械化育插秧服务面积的扩大,机具存放和粮食储存也困扰着合作社的发展。
4 农机化服务合作社优势
4.1 减轻劳动强度,实现粮食生产节本增效。据测算,通过机械化作业每667m2可比常规晚稻生产节本增效118元,其中从翻耕-收割全程机械化生产每667m2节约人工1.7工,降低成本53元;病虫草害防治从常规的9次减少到5次,病虫害防治和化肥成本每667m2降低成本65元。通过机耕形成“土壤水库”,改良土壤物理结构,抗旱排涝能力显著增强,水稻产量明显提高。
4.2 加快城乡统筹发展。农机化社会服务使农业生产、加工、营销等领域实现了现代装备的应用,农村劳动力加速分工分业,不仅带动更多农村劳力从土地上分离出来从事二、三产业,而且带动了土地合理流转与适度规模经营,加快了城乡统筹发展。
4.3 提高农机利用率,实现抗灾促增收。水稻机械化育插秧采用大机械连片作业,实现了农机高效利用,增加了农民收入。2007年10月,突如其来的16号台风“罗莎”对水稻生产造成了严重影响,全市水稻倒伏达2647公顷,占水稻种植总面积的8%;而机插秧倒伏仅为1.33公顷,不到机插秧总面积的1%。
5 农机化服务合作社发展措施
5.1 落实工作责任。落实《关于加快发展农业机械化的实施意见》,将水稻机械化育插秧的推广摆到农机化工作的首要位置,对水稻机械化育插秧技术推广进度和资金应用进行有效规划,分解落实年度工作目标和责任,列入镇(街道)年度工作考核内容,提高思想认识。
5.2 引导多元化投入。逐年加大对新成立农机化服务合作组织的扶持力度,农机化配套资金按市财政50%、镇(街道)财政50%的比例配套补助。2012年,落实作业补贴349.1385万元,使示范效应更集中、更明显。同时,鼓励工商资本、种粮大户、农机大户和村集体通过资金入股、技术入股、机具入股等方式组建农机化服务合作社。
5.3 加强技术指导。水稻机械化育插秧环节多、技术要求高、工作量大,坚持农机与农艺相结合,通过专家授课、召开现场会等形式,深入每家合作社,走遍每个育秧点,保证机插工作顺利展开。
6 农机化服务合作社发展注意事项
6.1 坚持农民主体地位。要充分尊重合作社社员和农民的意愿,坚持“民办、民管、民受益”,以农民、机手为主体,以服务社员为宗旨,实行民主选举、民主管理、民主决策、民主监督,切实把“服务农民、进退自由、权利平等、管理民主”的要求落到实处,最大程度地实现、维护社员利益,不断增强农机化服务合作社的凝聚力、吸引力和感召力,进一步开展水稻机械化育插秧服务,实现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
6.2 坚持因地制宜。通过政府的引导和扶持,成立合作社开展水稻机械化育插秧服务,以典型带动、示范引导为主,做到引导不强迫、服务不干预、支持不包办,在全市范围内全面推广水稻机械化育插秧服务。
6.3 坚持内外有机结合。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切实搞好服务和扶持,是推动发展的外部条件,只有二者实现有机结合,形成合力,才能赢得持续发展。协调财政、税收、金融、科技、人才等方面对农机专业合作社发展给予政策扶持,使农民群众办社有動力有后劲,推动水稻机械化育插秧服务健康发展。
创建农机化服务合作社,开展社会化服务,从而实现农业规模化经营、标准化生产、社会化服务的有机统一,是推动农机农艺结合,加快水稻机械化育插秧技术应用,提高农业生产集约化水平和组织化程度,提高土地产出率、劳动生产率和资源利用率的有效途径。
关键词:农机化;合作社;机插秧
平湖市地处长江三角洲地区的中心地带,素有江南“鱼米之乡”美誉,现有标准农田2.15万公顷,常年水稻种植面积为2.3万公顷,年产量达19.2万t,是标准的水稻种植大市。如何破除用工量大、用工紧张、工价上涨等制约因素,稳定水稻种植面积、实现粮食生产安全,已成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为此,依托发展农机化服务合作社,开展机械化育插秧技术推广,实现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推动农机化服务合作社育秧规模化、规范化、基地化,不断提升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水平。
1 农机化服务合作社成立背景
2004年,国家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以来,平湖市充分调动社会力量,积极引导成立农机化服务合作社,并鼓励开展农机化社会服务,在推广水稻机械化育插秧技术,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规模化经营、科学化管理和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200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施行,为全市推动新农村建设和农机化服务合作社的快速健康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政策环境,为农机化服务合作社开展社会化服务提供了广阔的天地,加快了水稻机械化育插秧技术推广步伐,稳定了粮食生产面积。
2 农机化服务合作社发展历程
平湖市始终坚持以政府投入为导向,以项目实施为依托,牢牢抓住农机化社会服务关键,落实组织保障、强化宣传培训、优化管理服务,带动多方投入,使水稻机械化育插秧技术推广实现了跨越式增长。2006年,平湖市成立第一家农机化服务合作社,引进了第一台高速插秧机,秧盘4000只,在新埭镇秀溪村建立起第一个20公顷水稻机插示范点。2012年,全市开展农机化作业服务的合作社总数达到42家,累计引进高速插秧机116台、秧盘130万只,建立示范点69个,带动全市完成水稻机插面积4604公顷。
3 农机化服务合作社发展现状
3.1 大中型机械与小地块矛盾。广大农民习惯了单家独户小地块经营,加上国家惠农政策力度不断加大,农民“惜地”观念加重,制约了土地流转和农机化服务合作社扩大经营。
3.2 运行机制不健全。农机化服务合作社在管理、生产、作业方面还没有形成有效的运行、管理机制,特别是水稻机械化育插秧后期管理还跟不上,造成一些地方机插秧技术推而不广。
3.3 资金投入不足。组建农机化服务合作社开展水稻机械化育插秧服务资金需求大,制约了农机化服务合作社的发展壮大;随着水稻机械化育插秧服务面积的扩大,机具存放和粮食储存也困扰着合作社的发展。
4 农机化服务合作社优势
4.1 减轻劳动强度,实现粮食生产节本增效。据测算,通过机械化作业每667m2可比常规晚稻生产节本增效118元,其中从翻耕-收割全程机械化生产每667m2节约人工1.7工,降低成本53元;病虫草害防治从常规的9次减少到5次,病虫害防治和化肥成本每667m2降低成本65元。通过机耕形成“土壤水库”,改良土壤物理结构,抗旱排涝能力显著增强,水稻产量明显提高。
4.2 加快城乡统筹发展。农机化社会服务使农业生产、加工、营销等领域实现了现代装备的应用,农村劳动力加速分工分业,不仅带动更多农村劳力从土地上分离出来从事二、三产业,而且带动了土地合理流转与适度规模经营,加快了城乡统筹发展。
4.3 提高农机利用率,实现抗灾促增收。水稻机械化育插秧采用大机械连片作业,实现了农机高效利用,增加了农民收入。2007年10月,突如其来的16号台风“罗莎”对水稻生产造成了严重影响,全市水稻倒伏达2647公顷,占水稻种植总面积的8%;而机插秧倒伏仅为1.33公顷,不到机插秧总面积的1%。
5 农机化服务合作社发展措施
5.1 落实工作责任。落实《关于加快发展农业机械化的实施意见》,将水稻机械化育插秧的推广摆到农机化工作的首要位置,对水稻机械化育插秧技术推广进度和资金应用进行有效规划,分解落实年度工作目标和责任,列入镇(街道)年度工作考核内容,提高思想认识。
5.2 引导多元化投入。逐年加大对新成立农机化服务合作组织的扶持力度,农机化配套资金按市财政50%、镇(街道)财政50%的比例配套补助。2012年,落实作业补贴349.1385万元,使示范效应更集中、更明显。同时,鼓励工商资本、种粮大户、农机大户和村集体通过资金入股、技术入股、机具入股等方式组建农机化服务合作社。
5.3 加强技术指导。水稻机械化育插秧环节多、技术要求高、工作量大,坚持农机与农艺相结合,通过专家授课、召开现场会等形式,深入每家合作社,走遍每个育秧点,保证机插工作顺利展开。
6 农机化服务合作社发展注意事项
6.1 坚持农民主体地位。要充分尊重合作社社员和农民的意愿,坚持“民办、民管、民受益”,以农民、机手为主体,以服务社员为宗旨,实行民主选举、民主管理、民主决策、民主监督,切实把“服务农民、进退自由、权利平等、管理民主”的要求落到实处,最大程度地实现、维护社员利益,不断增强农机化服务合作社的凝聚力、吸引力和感召力,进一步开展水稻机械化育插秧服务,实现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
6.2 坚持因地制宜。通过政府的引导和扶持,成立合作社开展水稻机械化育插秧服务,以典型带动、示范引导为主,做到引导不强迫、服务不干预、支持不包办,在全市范围内全面推广水稻机械化育插秧服务。
6.3 坚持内外有机结合。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切实搞好服务和扶持,是推动发展的外部条件,只有二者实现有机结合,形成合力,才能赢得持续发展。协调财政、税收、金融、科技、人才等方面对农机专业合作社发展给予政策扶持,使农民群众办社有動力有后劲,推动水稻机械化育插秧服务健康发展。
创建农机化服务合作社,开展社会化服务,从而实现农业规模化经营、标准化生产、社会化服务的有机统一,是推动农机农艺结合,加快水稻机械化育插秧技术应用,提高农业生产集约化水平和组织化程度,提高土地产出率、劳动生产率和资源利用率的有效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