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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实行系(部)党政共同负责不仅有利于加强和改善高职院校系(部)党的领导,而且也有利于调动系(部)行政的积极性和发挥系(部)行政的作用。贯彻落实系(部)党政共同负责制,必须把握共同负责的内涵,坚持共同负责与分工负责相结合;完善党政联席会议制度;重视和加强党政领导班子建设。
[关键词]高职 党政共同负责 制度保障
党政共同负责制是高校基层实现党的领导的可靠保障,是高校教育目标顺利实现的有力支撑,是适应高校大众化教育形势下,系工作新要求的选择。1999年,江苏省委教育工委制定颁发了《江苏省高等学校院系党组织工作暂行规定》,明确提出:“高等学校院系工作由院系党组织和行政共同负责,”要形成“院系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发挥的工作机制和工作制度。”
作为升格时间不长的高职院校,随着学院二级管理的逐步深入,系(部)的职能也在变化,从原来只管教学、科研,到现在人、财、物全面管理,自主权愈来愈大,独立性愈来愈强,工作涉及面愈来愈广。特别是争创示范性高职院校,大量具体工作均在系(部)。因此,加快推进系(部)党政共同负责运行机制,为学院的改革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迫在眉睫。笔者对加快推进高职院校系(部)党政共同负责运行机制进行了一些思考。
一、正确理解把握内涵是实行党政共同负责的前提
1.共同負责是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和共同的目标的前提下实施。共同负责不是党政“分权”,也不是要形成多中心或无中心,它是指系(部)党组织和行政从履行各自职责的角度共同保证系(部)各项工作目标的实现。在共同负责的体制下,决不是谁领导谁,更不是哪个人说了算,而是党组织和行政从履行各自职责的角度互相配合,把握相互的切入点和结合面,共同对系(部)的工作负责。系(部)党组织在共同负责的体制下,主要是发挥其政治核心作用,“保证监督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及学校各项决定在本单位的贯彻执行。”系(部)党政联席会是决策中心;系主任是教学、科研和行政管理的指挥中心。其地位、作用各有归属。
2.共同负责本质就是集体领导。共同负责倡导的是一种合作精神,一种责任意识,说到底,是一种一损俱损、一荣俱荣的利益共存机制。共同负责主要强调了决策上的共同负责,对系(部)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共同讨论、共同决策,决策过程中共同负责。共同负责并不排斥分工负责,分工负责是共同负责的基础,分工负责主要强调的是执行,没有分工负责,决策的贯彻和落实就成了空话。加强沟通,由沟通而增强相互理解和信任,从而营造出良好的工作氛围,带动良好系风的形成,保证系(部)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认真处理好党政关系是实行党政共同负责的重点
1.明确党、政的工作职责。实行共同负责制不能以党代政、党政不分。要充分体现系(部)党政工作既有分工又有合作、互相支持和配合的原则,是在各自职责范围内的体现共同负责。高校系(部)党组织的作用和主要职责是:发挥政治核心作用,领导本学院的思想政治工作和党建工作,搞好本学院干部的培养、教育、管理和监督;抓好人才队伍建设和考核工作;参与讨论和决定本系(部)的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工作中的重要事项;领导本系(部)的工会、共青团等群众团体,做好稳定工作,保证监督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及学校各项决定在本单位的贯彻实施。系(部)行政班子的职责主要是:制订发展规划和改革方案,加强学科建设,组织教学改革,努力提高教学质量,组织好教学、科研这一中心工作;大力培训师资,组织学术交流、研讨;加强实验室和实习基地建设,搞好对外交流工作;加强学生和日常行政管理;负责学院教学、科研和行政经费审批及支出等。按照党的教育方针,高职院校培养的高素质技能型专门人才应该是合格的建设者和可靠的接班人。对人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两方面的要求都不能偏废。因此,处在培养人才和教学科研第一线的系(部)党、政领导班子的职能和作用是并重的,做到既有分工又有合作,你中有我,我中有你,互相配合,互相渗透,互相补充。
2.要加强沟通、协调。系(部)党政双方都应做到六主动。即,主动贯彻执行党委的决议;主动相互报告工作;主动相互支持日常工作;主动参与各方的重要活动;主动开展相互交心;主动发挥职能作用。只有这样,才能实现“既有分工又有合作,共同做好工作”的原则,使党政工作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要把党政合作共事不仅看作是工作上的磨练,更看作是一种自身修养的磨练。同德才能同心,同心才能共事。
三、建立党政联席会议是实行党政共同负责的制度保障
党政之间关系融洽不融洽、工作协调不协调、思想统一不统一、步伐一致不一致,与能否坚持正常的会议制度和规范的议事规则有很大关系。我们党的历史经验告诉我们,什么时候民主集中制坚持得好,我们的事业就会取得成功,什么时候民主集中制坚持得不好,我们的事业就会遭受挫折。发挥好集体领导的作用,坚持好民主集中制关键是要切实贯彻执行系(部)党政联席办公会议制度,建成一个讲政治、讲团结的领导班子。高校系(部)党政联席办公会议是系(部)领导班子研究、部署工作,解决系科建设与发展问题的决策会议和工作会议,是高等学校在贯彻执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同时,积极探索和推进院系二级管理的重要领导和组织原则。实行党政联席会议制度,实际是明确了其作为二级管理中的最高决策机构的地位,从而为系(部)党政共同参与重大决策提供了明确的依据,消除了党政领导谁说了算的纷争。
1.党政联席会议确立决策议题主要把握三个方向。一是要紧紧抓住关系本单位改革、发展的方向性、战略性、方针性问题的研究;二是要支持本单位行政负责人独立负责教学、科研和其他行政事务的管理工作,避免陷于日常行政事务;三是要正确贯彻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原则,属于班子成员分管范围内的工作,不能事无巨细都提交到党政联席会议上,而应由分管领导去协调和落实。
党政联席会议制度主要讨论和决定本单位教学、科研、行政管理等工作中的重要事项。它包括:本单位的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教育教学改革;重大科研项目的设立和组织;财务预算、大宗经费使用、分配制度;专业建设、学科建设、实验室建设;师资队伍建设,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学术骨干的培养;人事调配、考核、奖惩、出国、干部任免、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学生教育管理、招生、就业指导及毕业分配等。
2.明确会议的召开和组成人员。党政领导联席会议一般每两周召开一次,遇有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会议主持人由党政主要负责人商定,区别不同主要事项分别由党组织主要负责人或行政主要负责人主持,全体党政领导班子正副职参加,同时可根据讨论议题由党政主要负责人研究商定列席人员。
3.明确决策的程序。科学的程序是保证决策结果客观、公正、切实、可行的重要方面。一是确定议题。根据本单位工作实际,合理确定需要决策的议题。二是调查研究和征求意见。围绕决策事项开展调查研究,收集有关的信息、资料、数据,听取各方面的意见,进行综合分析,形成专题报告,提出工作方案或意见。凡涉及面广、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决策事项,可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三是决策咨询。重大事项决策前,应采取多种形式咨询有关专家意见,必要时进行决策可行性论证。四是个别酝酿。对会议所要讨论决定的重大事项,应进行协商通气,一般应逐个听取班子成员的意见。五是形成决策。班子成员应围绕决策事项,积极参与讨论,充分发表意见。主持会议的党政领导应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各种意见,认真进行归纳总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科学、民主决策,通过表决形成决议。如遇班子成员对重大问题产生较大分歧意见,一时难以统一的,一般应暂缓决定,待进一步调查研究、交换意见后再议。六是公布通报。对作出的决策,应在不同程度上向本单位师生通报,并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向上级党委报告。七是决策的实施和优化。在确定了最优方案后,应当机立断立即将方案付诸实施。因为一个最优方案只有在一定的时空条件下才能达到设计时的理想效果。在实施过程中应加强信息反馈,及时对决策作进一步的优化和补充。
四、加强班子建设是实行党政共同负责的关键
1.优化班子结构,特别注意选好系(部)党政一把手。共同负责的领导体制需要党、政一把手有较高的素质和觉悟,能够相互理解、相互支持,并且要有健全的制度来保证各项工作的开展,才能充分发挥这种制度的优越性。因此,学院党委在选配系(部)领导班子时,不仅要重视书记的人选,还要重视行政领导特别是主任的选任,建设一支“互补型”的领导班,使系(部)党政领导负责人在思想上首先确立起互相协调、齐心协力的观念。所谓“互补”,就是在班子成员之间做到相互职责明确,相互工作信任,相互思想融通,相互协调支持。实现了“互补”,加强共同负责制就有了现实的基础,使党政领导的合力始终保持1 1≥2。党政主要负责人选任不仅要求在能力素养、知识结构上互济,而且要求在个性气质、工作风格上相补,为密切合作奠定基础。
2.提倡交叉兼职和定期轮岗。所谓“交叉兼职”就是系(部)党总支(支部)书记兼任副系副主任,系主任兼任系(部)党总支(支部)副书记;所谓“定期轮岗”就是同一干部职级的不同岗位之间定期进行职务变任。
3.提高党政负责人的素质。实行共同负责制,党政双方职责分明,各司其职,都有各自的特定要求和难度,都有自己的新课题。因而,要做到共同负责,必须提高党政负责人的素质。
(作者单位:江苏扬州环境资源职业技术学院)
[关键词]高职 党政共同负责 制度保障
党政共同负责制是高校基层实现党的领导的可靠保障,是高校教育目标顺利实现的有力支撑,是适应高校大众化教育形势下,系工作新要求的选择。1999年,江苏省委教育工委制定颁发了《江苏省高等学校院系党组织工作暂行规定》,明确提出:“高等学校院系工作由院系党组织和行政共同负责,”要形成“院系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发挥的工作机制和工作制度。”
作为升格时间不长的高职院校,随着学院二级管理的逐步深入,系(部)的职能也在变化,从原来只管教学、科研,到现在人、财、物全面管理,自主权愈来愈大,独立性愈来愈强,工作涉及面愈来愈广。特别是争创示范性高职院校,大量具体工作均在系(部)。因此,加快推进系(部)党政共同负责运行机制,为学院的改革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迫在眉睫。笔者对加快推进高职院校系(部)党政共同负责运行机制进行了一些思考。
一、正确理解把握内涵是实行党政共同负责的前提
1.共同負责是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和共同的目标的前提下实施。共同负责不是党政“分权”,也不是要形成多中心或无中心,它是指系(部)党组织和行政从履行各自职责的角度共同保证系(部)各项工作目标的实现。在共同负责的体制下,决不是谁领导谁,更不是哪个人说了算,而是党组织和行政从履行各自职责的角度互相配合,把握相互的切入点和结合面,共同对系(部)的工作负责。系(部)党组织在共同负责的体制下,主要是发挥其政治核心作用,“保证监督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及学校各项决定在本单位的贯彻执行。”系(部)党政联席会是决策中心;系主任是教学、科研和行政管理的指挥中心。其地位、作用各有归属。
2.共同负责本质就是集体领导。共同负责倡导的是一种合作精神,一种责任意识,说到底,是一种一损俱损、一荣俱荣的利益共存机制。共同负责主要强调了决策上的共同负责,对系(部)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共同讨论、共同决策,决策过程中共同负责。共同负责并不排斥分工负责,分工负责是共同负责的基础,分工负责主要强调的是执行,没有分工负责,决策的贯彻和落实就成了空话。加强沟通,由沟通而增强相互理解和信任,从而营造出良好的工作氛围,带动良好系风的形成,保证系(部)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认真处理好党政关系是实行党政共同负责的重点
1.明确党、政的工作职责。实行共同负责制不能以党代政、党政不分。要充分体现系(部)党政工作既有分工又有合作、互相支持和配合的原则,是在各自职责范围内的体现共同负责。高校系(部)党组织的作用和主要职责是:发挥政治核心作用,领导本学院的思想政治工作和党建工作,搞好本学院干部的培养、教育、管理和监督;抓好人才队伍建设和考核工作;参与讨论和决定本系(部)的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工作中的重要事项;领导本系(部)的工会、共青团等群众团体,做好稳定工作,保证监督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及学校各项决定在本单位的贯彻实施。系(部)行政班子的职责主要是:制订发展规划和改革方案,加强学科建设,组织教学改革,努力提高教学质量,组织好教学、科研这一中心工作;大力培训师资,组织学术交流、研讨;加强实验室和实习基地建设,搞好对外交流工作;加强学生和日常行政管理;负责学院教学、科研和行政经费审批及支出等。按照党的教育方针,高职院校培养的高素质技能型专门人才应该是合格的建设者和可靠的接班人。对人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两方面的要求都不能偏废。因此,处在培养人才和教学科研第一线的系(部)党、政领导班子的职能和作用是并重的,做到既有分工又有合作,你中有我,我中有你,互相配合,互相渗透,互相补充。
2.要加强沟通、协调。系(部)党政双方都应做到六主动。即,主动贯彻执行党委的决议;主动相互报告工作;主动相互支持日常工作;主动参与各方的重要活动;主动开展相互交心;主动发挥职能作用。只有这样,才能实现“既有分工又有合作,共同做好工作”的原则,使党政工作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要把党政合作共事不仅看作是工作上的磨练,更看作是一种自身修养的磨练。同德才能同心,同心才能共事。
三、建立党政联席会议是实行党政共同负责的制度保障
党政之间关系融洽不融洽、工作协调不协调、思想统一不统一、步伐一致不一致,与能否坚持正常的会议制度和规范的议事规则有很大关系。我们党的历史经验告诉我们,什么时候民主集中制坚持得好,我们的事业就会取得成功,什么时候民主集中制坚持得不好,我们的事业就会遭受挫折。发挥好集体领导的作用,坚持好民主集中制关键是要切实贯彻执行系(部)党政联席办公会议制度,建成一个讲政治、讲团结的领导班子。高校系(部)党政联席办公会议是系(部)领导班子研究、部署工作,解决系科建设与发展问题的决策会议和工作会议,是高等学校在贯彻执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同时,积极探索和推进院系二级管理的重要领导和组织原则。实行党政联席会议制度,实际是明确了其作为二级管理中的最高决策机构的地位,从而为系(部)党政共同参与重大决策提供了明确的依据,消除了党政领导谁说了算的纷争。
1.党政联席会议确立决策议题主要把握三个方向。一是要紧紧抓住关系本单位改革、发展的方向性、战略性、方针性问题的研究;二是要支持本单位行政负责人独立负责教学、科研和其他行政事务的管理工作,避免陷于日常行政事务;三是要正确贯彻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原则,属于班子成员分管范围内的工作,不能事无巨细都提交到党政联席会议上,而应由分管领导去协调和落实。
党政联席会议制度主要讨论和决定本单位教学、科研、行政管理等工作中的重要事项。它包括:本单位的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教育教学改革;重大科研项目的设立和组织;财务预算、大宗经费使用、分配制度;专业建设、学科建设、实验室建设;师资队伍建设,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学术骨干的培养;人事调配、考核、奖惩、出国、干部任免、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学生教育管理、招生、就业指导及毕业分配等。
2.明确会议的召开和组成人员。党政领导联席会议一般每两周召开一次,遇有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会议主持人由党政主要负责人商定,区别不同主要事项分别由党组织主要负责人或行政主要负责人主持,全体党政领导班子正副职参加,同时可根据讨论议题由党政主要负责人研究商定列席人员。
3.明确决策的程序。科学的程序是保证决策结果客观、公正、切实、可行的重要方面。一是确定议题。根据本单位工作实际,合理确定需要决策的议题。二是调查研究和征求意见。围绕决策事项开展调查研究,收集有关的信息、资料、数据,听取各方面的意见,进行综合分析,形成专题报告,提出工作方案或意见。凡涉及面广、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决策事项,可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三是决策咨询。重大事项决策前,应采取多种形式咨询有关专家意见,必要时进行决策可行性论证。四是个别酝酿。对会议所要讨论决定的重大事项,应进行协商通气,一般应逐个听取班子成员的意见。五是形成决策。班子成员应围绕决策事项,积极参与讨论,充分发表意见。主持会议的党政领导应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各种意见,认真进行归纳总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科学、民主决策,通过表决形成决议。如遇班子成员对重大问题产生较大分歧意见,一时难以统一的,一般应暂缓决定,待进一步调查研究、交换意见后再议。六是公布通报。对作出的决策,应在不同程度上向本单位师生通报,并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向上级党委报告。七是决策的实施和优化。在确定了最优方案后,应当机立断立即将方案付诸实施。因为一个最优方案只有在一定的时空条件下才能达到设计时的理想效果。在实施过程中应加强信息反馈,及时对决策作进一步的优化和补充。
四、加强班子建设是实行党政共同负责的关键
1.优化班子结构,特别注意选好系(部)党政一把手。共同负责的领导体制需要党、政一把手有较高的素质和觉悟,能够相互理解、相互支持,并且要有健全的制度来保证各项工作的开展,才能充分发挥这种制度的优越性。因此,学院党委在选配系(部)领导班子时,不仅要重视书记的人选,还要重视行政领导特别是主任的选任,建设一支“互补型”的领导班,使系(部)党政领导负责人在思想上首先确立起互相协调、齐心协力的观念。所谓“互补”,就是在班子成员之间做到相互职责明确,相互工作信任,相互思想融通,相互协调支持。实现了“互补”,加强共同负责制就有了现实的基础,使党政领导的合力始终保持1 1≥2。党政主要负责人选任不仅要求在能力素养、知识结构上互济,而且要求在个性气质、工作风格上相补,为密切合作奠定基础。
2.提倡交叉兼职和定期轮岗。所谓“交叉兼职”就是系(部)党总支(支部)书记兼任副系副主任,系主任兼任系(部)党总支(支部)副书记;所谓“定期轮岗”就是同一干部职级的不同岗位之间定期进行职务变任。
3.提高党政负责人的素质。实行共同负责制,党政双方职责分明,各司其职,都有各自的特定要求和难度,都有自己的新课题。因而,要做到共同负责,必须提高党政负责人的素质。
(作者单位:江苏扬州环境资源职业技术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