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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关注中国渔民生存状况的同时,中国渔民的“另一面”也引起了人们的思考。
“中国的索马里海盗”
自2013年3月起,仅仅在短短一个月时间内,长江入海口附近水域便发生了10艘海轮遭劫事件。这伙盗贼自称“中国的索马里海盗”,作案手法完全模仿索马里海盗——锁定作案目标时快艇迅速追上,鸣枪警告,武装劫持……
这一系列海上劫案,经5月14日浙江卫视《新闻深一度》曝光后,震惊了整个社会,引起了中国警方的注意和重视。
“一下子三两只船全部向我们靠拢来,一靠拢来就要钱,那一伙人一上来就打人,他们说‘我们是海盗’。”受害人报案时这么说。
3月8日,一艘浙江海轮遭到劫持。海轮船长被扣留了长达4小时,在交了2万元现金之后才得以离去。接报的长江航运公安局南通分局,根据报案人提供的线索,开展抓捕行动。
5月10日,警方成功抓获了第4名嫌犯甲某。警方在作案船上发现了望远镜、菜刀、铁锤、铁棍等作案工具。经审计,原来3月份发生在10艘轮船被抢劫案,皆由这伙人所为。
这伙人的作案时明确,计划周密。有专人在海上负责瞭望,一旦发现有小海轮这类“猎物”接近,就开着浮子筏追上去,跳上船上后冲入驾驶室,迫使轮船减速或者停下来。
警方审讯后发现,这伙“海上劫匪”根本就不是索马里海盗,就是一伙长期盘踞于江苏启东长江连兴港水域的普通渔民而已,他们经常以渔网破裂的名义,向过往船只索要财物。犯罪嫌疑人甲某自称今年自己搞了几条船,想通过敲诈弄点钱。为搞定成功,作案时通常是一登船便动手打人,虚张声势。扣留船只后,便开始恐吓,索要赎金。”
如此这般,这伙“中国的索马里海盗”在长江入海口附近的同样一片海域,继3月8日之后,又在3月9日、13日、16日、27日连续作案,一月竟抢劫了10艘轮船。
重大犯罪的帮凶
相关人士介绍,近来中国渔民的海上犯罪现象有所抬头,上述所谓“索马里海盗”式抢劫,仅是中国渔民犯罪现象的一个缩影,除了做“海盗”,参与偷渡、走私、贩毒等。
2010年3月,大连警方破获了一起渔民参与的偷渡案件。
据大连当地媒体报道,2009年3月19日,渔民李某趁黑夜驾渔船将偷渡者运往公海,送到接应的船只上。结果在一岛屿附近被当地警方发现,查获了28名偷渡者。后查明,事前组织偷渡的“蛇头”姜某找到“熟人”李某,以2万元作为报酬,让李某帮忙。
类似被“蛇头”利用的渔民并非一个两个,在中国漫长的海岸国境上,不时发生,有的甚至自己组织,而早些年就开始了。
2003年2月9日晚,福建渔民陈碧雄驾驶“闽福鼎渔F316号”渔船,运送47名欲到台湾打工的偷渡者出境,结果在浙江苍南县北关岛以南海域,被温州市公安边防支队当场查获。这事情当年多家媒体都曾报道过,法院后以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被判处陈碧雄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5000元。
只要能弄到钱,有的渔民几乎什么事都敢干,厦门渔民还干过把鳄鱼当海鲜偷运入境的事情。事发2006年11月,厦门海关缉私局查扣住船中,搜出50箱鳄鱼及4箱甲鱼蛋。细数发现,共有102条窄吻鳄、12000粒中华鳖卵,均为珍贵动物,原来渔民是受“台湾老板”雇用。
而随着“瘾君子”的增多,贩量毒品来钱快,不少渔民利用海上往返的便利,铤而走险。
2010年5月17日,福建省漳州市渔民陈某斌父子以经营鲍鱼场,来掩饰自己的毒品走私活动,被公安边防支队抓获。
有的渔民干脆不捕鱼了,帮毒贩跑腿。浙江临海市渔民郑小兴,便曾跟著毒贩到缅甸,吞服30只装着毒品的避孕套入境,报酬是获6000元“辛苦费”。结果入关时被发现。后被判了无期徒刑,从此永远离开了渔民和大海。渔民频频以身试法,令人深思。南海一名海关警官曾告诉记者,海上作业风险大,收入低,又辛苦,这些固然是诱发渔民犯罪的客观因素,但犯罪集团把黑手伸向法律意识薄弱的渔民群体之趋势,也应该引起社会关注,而不单单是金钱的诱惑!
“中国的索马里海盗”
自2013年3月起,仅仅在短短一个月时间内,长江入海口附近水域便发生了10艘海轮遭劫事件。这伙盗贼自称“中国的索马里海盗”,作案手法完全模仿索马里海盗——锁定作案目标时快艇迅速追上,鸣枪警告,武装劫持……
这一系列海上劫案,经5月14日浙江卫视《新闻深一度》曝光后,震惊了整个社会,引起了中国警方的注意和重视。
“一下子三两只船全部向我们靠拢来,一靠拢来就要钱,那一伙人一上来就打人,他们说‘我们是海盗’。”受害人报案时这么说。
3月8日,一艘浙江海轮遭到劫持。海轮船长被扣留了长达4小时,在交了2万元现金之后才得以离去。接报的长江航运公安局南通分局,根据报案人提供的线索,开展抓捕行动。
5月10日,警方成功抓获了第4名嫌犯甲某。警方在作案船上发现了望远镜、菜刀、铁锤、铁棍等作案工具。经审计,原来3月份发生在10艘轮船被抢劫案,皆由这伙人所为。
这伙人的作案时明确,计划周密。有专人在海上负责瞭望,一旦发现有小海轮这类“猎物”接近,就开着浮子筏追上去,跳上船上后冲入驾驶室,迫使轮船减速或者停下来。
警方审讯后发现,这伙“海上劫匪”根本就不是索马里海盗,就是一伙长期盘踞于江苏启东长江连兴港水域的普通渔民而已,他们经常以渔网破裂的名义,向过往船只索要财物。犯罪嫌疑人甲某自称今年自己搞了几条船,想通过敲诈弄点钱。为搞定成功,作案时通常是一登船便动手打人,虚张声势。扣留船只后,便开始恐吓,索要赎金。”
如此这般,这伙“中国的索马里海盗”在长江入海口附近的同样一片海域,继3月8日之后,又在3月9日、13日、16日、27日连续作案,一月竟抢劫了10艘轮船。
重大犯罪的帮凶
相关人士介绍,近来中国渔民的海上犯罪现象有所抬头,上述所谓“索马里海盗”式抢劫,仅是中国渔民犯罪现象的一个缩影,除了做“海盗”,参与偷渡、走私、贩毒等。
2010年3月,大连警方破获了一起渔民参与的偷渡案件。
据大连当地媒体报道,2009年3月19日,渔民李某趁黑夜驾渔船将偷渡者运往公海,送到接应的船只上。结果在一岛屿附近被当地警方发现,查获了28名偷渡者。后查明,事前组织偷渡的“蛇头”姜某找到“熟人”李某,以2万元作为报酬,让李某帮忙。
类似被“蛇头”利用的渔民并非一个两个,在中国漫长的海岸国境上,不时发生,有的甚至自己组织,而早些年就开始了。
2003年2月9日晚,福建渔民陈碧雄驾驶“闽福鼎渔F316号”渔船,运送47名欲到台湾打工的偷渡者出境,结果在浙江苍南县北关岛以南海域,被温州市公安边防支队当场查获。这事情当年多家媒体都曾报道过,法院后以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被判处陈碧雄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5000元。
只要能弄到钱,有的渔民几乎什么事都敢干,厦门渔民还干过把鳄鱼当海鲜偷运入境的事情。事发2006年11月,厦门海关缉私局查扣住船中,搜出50箱鳄鱼及4箱甲鱼蛋。细数发现,共有102条窄吻鳄、12000粒中华鳖卵,均为珍贵动物,原来渔民是受“台湾老板”雇用。
而随着“瘾君子”的增多,贩量毒品来钱快,不少渔民利用海上往返的便利,铤而走险。
2010年5月17日,福建省漳州市渔民陈某斌父子以经营鲍鱼场,来掩饰自己的毒品走私活动,被公安边防支队抓获。
有的渔民干脆不捕鱼了,帮毒贩跑腿。浙江临海市渔民郑小兴,便曾跟著毒贩到缅甸,吞服30只装着毒品的避孕套入境,报酬是获6000元“辛苦费”。结果入关时被发现。后被判了无期徒刑,从此永远离开了渔民和大海。渔民频频以身试法,令人深思。南海一名海关警官曾告诉记者,海上作业风险大,收入低,又辛苦,这些固然是诱发渔民犯罪的客观因素,但犯罪集团把黑手伸向法律意识薄弱的渔民群体之趋势,也应该引起社会关注,而不单单是金钱的诱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