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劫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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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抢劫是普通法规定的一种犯罪。但在偷窃法中从来没有对它下过定义。现在盗窃法第八条第一款对抢劫下了这样一个定义:"凡正要或正在实施偷窃行为时,或者为了达到这一目的,而对他人使用了暴力,或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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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近几年来,美国又重新开始了一场触及美国政治制度核心问题的争论。早在1793年,杰佛逊基于政治原因,在关于英法冲突争端中对于宣布美国中立的问题上,反对乔治·华盛顿总统的做法(他希望法国能得到援助),并以新颁布的宪法为依据,坚决地投入到一场关于国会与总统在对外政策上各自权力的宪法论战之中:总统是享有象最高法院后来所说的那种"固有权力",还是仅限于执行一项由国会制定的政策后来当杰
<正> (一)能够取得专利的发明概念发明是专利法的客体。"发明"(Invention,Erfindung)概念的定义对任何一个法律体系来说都具有重要的实践意义,因为专利法效力的范围是由这个定义的内容决定的。同时,发明的定义引起颇大的复杂性,因为它表现了智力活动的一个侧面。由于这些原因,发明的概念曾是法律著作中反复探讨的对象。И.Я.赫伊费茨给发明下的定义是:技术课题的创造性解决方案。许多其他苏联作者也持这个观点。外国作者在给发
<正> 理论的两个主要目的是:把现有的资料组织成为连贯系统的体系,通过确立可能富有成效的深入探索的目标,指出进一步研究的方向。就犯罪学理论而言,还有另一个非常重要的目的,即给旨在控制、减少、消除或预防犯罪和违法行为的行动方案提供若干逻辑根据。但是我们在系统阐述全面适当的犯罪起因或犯罪决定因素方面,遇到了某些困难,其中之一便是精确地规定什么东西构成反社会行为的问题。肖尔说(1971年):"反社会行为不是一种诊断学的范畴,也不是紧密联系着文化价值并常常依赖那些负责调整社会相互作用的
<正> 首先指出的是,我这里使用的统计和美国的统计存在着无法比较的地方,我用的关于苏联的犯罪统计,是有罪判决的统计,而美国的统计则是根据警察掌握的犯罪数,其中通过判决的仅仅是一部分。只是刑事杀人的被害者数字的统计,是在某种程度上可以比较的。1976年在苏联被犯罪者杀害的人达15,878人,美国是18,780人。按人口每10万人平均数来看,二者相差不大,即苏联是6人,美国是8.8人。这里有必要指出的是,在刑事犯罪方面美
<正> 欲求、动机和目的在行为结构中的作用欲求是否是激发积极性、引起有意识的行为的唯一源泉,在专门的著作中曾不止一次地试图寻求这个问题的答案。依我们的观点,欲求是基本的、主要的推动力;职责、社会要求等等,通常以间接的方式,即通过人的欲求而起着推动的作用。例如,一个人如果受集体、社会的职责驱使而行动,他所以这样行动,也是为了以社会积极性来满足自己的欲求。然而人的欲求本身,要是同为了满足该需求而实施的行为之间的心理现象没有因果联系,便不能
<正> 约翰·奈斯比特指出,我们已经从一个工业社会进入到一个信息处理的社会。这个社会是基于计算机的日益增长的应用建立起来的。例如,仅在一九八三年就有三百万台微型电子计算机被安装使用。可是,对于律师这个行业来说,计算机的潜力似乎是最后被意识到的一个行
<正> 在未成年人的非犯罪性违法事件中,行政违法占相当大的比重。在行政违法立法纲要中,首次专门提到了其预防问题,并确定了具体措施。此外,还明文规定,必须查明导致未成年人实施行政违法行为的原因和条件。同这种行为作斗争的特点,是由行为者的年龄和个性及心理特征决定的。同未成年人行政违法作斗争,一向被认为是预防犯罪的一种手段。这样看问题忽视了这
<正> 一、犯罪的因果关系问题在犯罪学中研究犯罪现象问题时,可以看到诸如"成因"、"原因"、"动机"、"根源"、"滋生情况"或者更普遍的"病源"、"犯罪发生因素"这样一些概念被作为相同意义概念使用的情况。要整顿好达类术语是相当困难的,因为在这
<正> 在各种形式的盗窃案件中,小量盗窃国家资财是最普遍的一种形式。但它往往被人忽视,认为小量盗窃国家资财对国民经济和整个社会危害不大,对公民个人利益没有直接的损害。这种看法是错误的。实际上,小量盗窃的现象在我国十分严重,它对国民经济造成的损失是异常惊人的。一件件看来微不足道的赃物,积累起来,须要用亿万计的卢布来计算。此外,小量盗窃必然逐渐发展成严重的犯罪行为。例如,里加"金塔司"香料和化妆品生产联合公司的保卫队,不久前,逮住了该公司沉淀车间的女采购员 T,查获了她从车间偷窃的、
<正> 在保障交通安全的措施中,行政外罚的措施占有相当重要的位置。在当前情况下,单用劝说的办法暂时还不能保障汽车运输方面的交通秩序,虽然它们在遵守交通规则中起着首要的作用。内政机关的统计材料指出,苏联国内汽车运输业年年都有相当大数量的违法行为,为此,必须采取行政责任的措施加以预防和消除。现行的行政法规定了违反交通规则的行政处罚制度。达些处罚是:警告、罚款、剥夺驾驶交通工具权。有些加盟共和国还规定了行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