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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主体协同参与社会管理已是一个普遍的社会现象,它能够调动利益相关者协同行动,不仅能够应对突发的环境问题,还可以根治固有的环境难题。京津冀环境治理多主体协同行动机制与协同理论具有很高的契合性,运用协同学的序参量、控制参量、伺服原理等概念和原理分析当前京津冀环境治理多主体协同机制存在的不足,从政府、社会组织和公众三个方面提出了提高公众参与积极性、完善法律法规、优化权责关系、推动信息共享,促进社会组织的独立表达等对策来提高社会管理的协同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