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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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久以前,这里住着一个女人。但现在没有了,她死了。她是我的女人,名叫白素贞。你听出来了,这是白蛇娘娘的名字。记得刚结婚那阵,老熟人见面就朝我跷大拇指,喊一声:好福气呀!意思是我娶了白蛇娘娘。我自己竟也这样想,如果白素贞在身边,我还故意当着人的面,问她青蛇在哪里,有白蛇就该有青蛇的,“在临安收青儿主仆同走”,戏曲里就这么唱。现在想来,那真是年少轻狂,尽管当时我就早已不再年少。娶了白蛇娘娘有什么值得显摆的?白蛇娘娘是传说,娶了一个传说,我并不因此就成为传说。如果我也成为传说,我就是许仙了。许仙不是我喜欢的人,他长得太白了,比白蛇娘娘还白,以至于我感觉到,白蛇娘娘是嫁给了一个女人。她却要为这个女人丈夫,冒死去盗仙丹,还跟法海斗。她是斗不过法海的,因为法海是真正的男人。小时候看《白蛇传》,我恨过法海,但恨他的唯一理由,是他用雷峰塔镇住的,不是许仙,而是白蛇。他应该把许仙镇住才好。
  
正如此刻,如果死的是我,不是我的女人白素贞,才好。
  
但这只是假设。世间有万般无聊,假设是最无聊的一种。
  
我的女人白素贞,死了。我要把这事实再陈述一遍。
  
按事实去生活,才是我应该做的。昨天晚上我就在想,我应该离开这座小岛。小岛上没有别人,只有我和白素贞,那是以前;现在,只有我和白素贞的坟冢。
  
其实没有坟冢,也没有墓碑。她的墓碑就是一棵树。
  
我和她认识不满一个月的时候,两人就经常以各种语气说到死亡。那是我们最富激情的话题,一说,她就软了,我呢,就想着对付软的办法。她说,未必还需要想吗?的确,不需要想。在对死亡的言说中,办法早就有了。但我真的像许仙,文弱得像根棉签。她明显不满意了,说,你讲讲你的前世吧。这证明她也想到了许仙。这让我羞愧。我不愿意讲。她说,来世呢?我差点儿就说法海。虽没说出口,她却从我嘴唇颤动的纹路,认出了法海两个字。那是我的仇人,她说。说话间亢奋起来,像一首歌唱到高音,运足了气,浑身抖。幸亏我早有准备,不然就被颠下了床。有时候,仇人真是个好东西。我说,你的仇人也是我的仇人。言不由衷吧?她刮一下我的鼻子,突然间有了厌倦,把我推开,说,不说别人了,我是白素贞,不是白蛇,你是朱家田,不是许仙,法海嘛……她停下来,像陷入了沉思。在远远近近的时光里,白蛇和许仙都是偶然,法海却是必然的,我懂,她也懂。但我们并不畏惧。我们连死都不畏惧。她从沉思里回过神,又缠住我,问我死后想怎么处理。我说随便你,反正我比你死得早,我看过你的手相,我死过后,你还要活三十年。她把手举起来,问哪只手?我说两只手都看,高手除看手掌,还看手背。她把手藏进被窝,说如果真是那样,我就把手剁了,让你看不见,然后逼着我承认她比我先死。她说我死过后,你把我埋在一棵树下,那棵树要好看,不,树都好看,但也不是随便哪棵树,那棵树下要干净,你听见了吗?
  
那时候我们住在城市。
  
我至今说不清是不是要为她找一棵干净的树,才来这座小岛的。小岛没有名字,我为它取了名:清溪岛。是因为岛外的河流叫清溪河。这是一条荒河,上下几十里没有人家,我跟白素贞,是从县城包了快艇来的,带着弯刀、斧头、锄头、木锯和种子,还有可供半年的食物以及一切生活所需。本以为还要自己动手砌房子,结果不必,野藤、杂树和乱草的深处,有间木屋,木屋低矮,却很结实,就像一个人躺着比站着更不容易倒下一样。白素贞大声喊:有人吗?先朝屋里喊,然后朝四面八方喊。我说别喊了,你没见那屋里都长了树?门开着,屋子正中长了棵杏树,贴地生了铁线草。毕竟缺少阳光和雨水,草长得像上了年纪人的头发,稀稀拉拉,还泛白,杏树虽有半人高,叶片却比指甲盖还小。两人进屋。两人都是先出左脚,再出右脚,步调一致,连步幅也一致。而今回忆起来,那真是意味深长。我们不怕死,却怕在陌生的地界里活着。共同的恐惧,把两个人变成了一个人。
  
除了小树和杂草,只在傍东墙的地方横了两块不足尺高的条石,条石上铺着木板,算是床。床上空空荡荡,但我们还是来回转了好几圈,把每个角落都看仔细。万一主人就躲在那里呢?确认之后,才出门去,拿来锄头锄草。草皮底下是黑泥,足以说明旧主人曾在这屋子里生活了许多个年头。铲罢草,再挖树,但白素贞不让挖。她说那年我去云南,在怒江边见到一户人家,院子紧傍山崖,就是说,山崖是院子的一部分,而山崖上是挂瀑布,几十米高,他们能在家里养瀑布,我们养棵树也不行?她两只手把树梢虚虚地握住,眼神迷离,是一种会飞却不知道飞向何方的眼神。那时候我就该看出些什么,但我太兴奋了,草一除,别人的房间就变成了我们的房间。听了她的话,我只是哈哈笑,说随便你,只要你不怕它可怜。可怜这个词把她打动了,但她并没改变主意。她对树说,我们会想办法的。然后跟我一道,去抬了块扁平的石头进来,将锄松的泥土夯实。
  
然后我们就在那里住下了,一住三年半。
  
三年半过后她死了,我也要离开了。
  
离开的意思,是得有个去处。我的去处就是我的来路,是那座远方的城。白素贞死在冬末,现在已是暮春,春水发过两次,清溪河成了哺乳期的河,胀鼓鼓的,在河上跑的快艇,犁出哗哗的白浪。这条河连接两座县城,但那都不是我的城。我的城在更远的地方。这天早上,我收拾停当,就去河边等着。为了让人注意到我,我抱着白素贞的红色羽绒服,听到山弯那边有响声,就举着羽绒服挥舞,还高声吼叫。我在那里坐了一天,吼了一天,手也挥了一天,如果手臂上长着果子,早就摇得一干二净了。但没有人理我。快艇大都是包船,就像三年半以前我和白素贞来这座小岛时一样,即使没人包,也要等人坐满了才开,总之中途是不会停的。以前有竹筏、木筏、独木舟、乌篷船,后来有了汽劃子,现在连汽划子也不见了踪影,更别说竹木筏子。它们把自己让给了速度。我似乎没有离开的机会了。
  
一个人在这里生活,我从来没有想过。我是跟白素贞来的,也是因为白素贞来的,可是白素贞死了。踏着走一步暗一层的暮色,从河畔回到小屋时,我突然觉得,白素贞是故意死的。她似乎早就感觉到我想离开小岛,而她不愿离开,就干脆死在这里。   
她死的前一天,我们还没起床,阳光就落进了屋子。冬天的阳光,是另一种质地的雪花,比雪花还冷。她说,冷。我就抱住她。可许多时候,两个人的温暖比不上独自的温暖。她磕着牙,说,反正没事,我们去爬山吧。半岛背后是山,是它跟大陆唯一的连接。山很高,抬了头望,望到了天,却望不到山峰。我们煞有介事地穿了运动鞋出门。山野木叶尽脱,光秃秃的树身,画出迷宫似的路。她在褐色的树干间绕来绕去,真像迷住了的样子,其实是想表明,天底下的迷宫,都只为目标设置,把目标抛开,迷宫也就自动解体。我们是来爬山的,可山峰并不成为我们的目标,因此我们是轻松的,也是自由的。青冈树叶铺了厚厚一层,踩上去,哗!溜出老远。败叶是行进在山野间的船。她说,河里可以逆水行舟,山里为什么不能?说罢踩住败叶,往山上滑,可怎么也滑不动,那模样看上去很傻。可我比她更傻,我说,逆水行舟需要动力,没有机器动力的时候就靠人拉,我外公住在瞿塘峡,我小时候到外公家去,经常看到那些光着屁股的纤夫;我外公年轻时候,也做过好几年纤夫,拉纤时也是那样光着屁股。她弯腰抓起一把叶子,奓着手往山上跑,说自己是个纤夫,可惜太冷了,不能光着屁股。我说,试一试,说不定没那么冷。这句玩笑话,她却当了真。她站在高处,扶住一棵遍身鳞甲的老松说,你先脱。我知道自己说错话了,但收不回来。我是不能违拗她的,这是我们关系的模式,也是我们婚姻的秘密。
  
穿着衣服的时候,没感觉到一丝风,衣服一脱,风就来了,像闻到香气的蜜蜂。这比喻把我自己美化了。我已不再年轻,虽不老,但也不年轻。她年轻,而且美。那比喻是属于她的,但暂时还不属于她。我对她说,别脱,冷死了。确实冷,风和阳光都成了在身上甩打的鞭子,带着芒刺。她说,你跑吧,跑起来就暖和了。也只能这样。当我气喘吁吁地越过她,跑上一块黑石头,回头见她跟了上来。她比我脱得更彻底,我穿着鞋袜,她啥都没穿。光脚更滑,她只能四肢着地,像个动物。一只美丽的动物。黑黝黝的头发跑在她的前面,挡住了她的脸。我去接她,确切地说,我是想回去穿上衣服,她却不让。你站着别动!她这样命令。我对着冰片似的太阳,不知羞耻地蹦跳。河似乎比太阳更遥远,偶有一艘快艇呼啸而过,快艇激起的冷气和水花,却子弹般朝我射来。
  
回去的路上她很沮丧,因为我没有满足她。她想站在那块黑石头上做爱,我实在不能满足她。血液想离太阳更近一点,都跑到我头上,我只有头是热的,别处都麻木得失去了知觉。朱家田,你对我不好,她说。听了这话,我承认我很愤怒。承认之后,才发现自己一直很愤怒。玩得太过火了,玩得把自己身体都丢了。这是要付出代价的。
  
我付出的代价过于沉重,白素贞死了。我说过,那是在第二天。其实当天还不怎么看得出来。她沮丧过后,说我对她不好过后,很快释然,回到屋子,暖气一扑,她就打喷嚏,接着喊冷。火是生上的,添一笼干枝进去,打瞌睡的火苗便炸开,毕剥乱响。我们并排站着,弓着腰,几乎架到火上。这姿势跟裸身于冬天的山野一样可笑。于是她笑了,嘴微微翕开,舌头顶住牙齿。
  
谁知道她第二天会永远地离开我呢。
  
她离开了,半岛上只剩我一个人了。
  
一个人的日子我过了整整一个季度。如果这个季度是夏天,或者秋天,甚至冬天,大概都会好受些,可偏偏是春天。春天是让人愁的季节。我是要离开的,却找不到离开的办法。连续四天,我去河边拦快艇,快艇却把我当成了半岛上的一块泥土。快艇是水上的生物,不喜欢泥土,我也不喜欢泥土。不喜欢泥土的人怎么可以跟荒野打交道。如果不是白素贞,我怎么可能走出城市,到这与世隔绝的地界上来。我是在责怪她了。阳光落得像雪花的那天,也就是她死的前一天,我的愤怒已经苏醒。如果给愤怒做个注释,应该是这样的:颜色,深黑;气味,辛辣;性质,剧毒。如此说来,白素贞是我害死的。我没有理由去責怪一个被我害死的人。
  
每次责怪她时,我都觉得自己没有理由。这不是好事情,她的任性就是这样惯出来的。
  
她以前不是这样。
  
不过她以前究竟是怎样,我也说不清。
  
我碰见她时,是在北极村——北极村的黑夜。当时我是山城一家地理杂志的记者,接到一个任务,采写从漠河直至广州的秋天。九月下旬,我从山城出发,飞往哈尔滨。那天山城是三十六摄氏度,到哈尔滨就十五摄氏度了,但我并不打算添置衣物。反正是从南往北走,且不会在一个地方久待。第二天到了漠河,下车吃了顿饭,立即租车前往北极村。大雪在两天前下过,茫茫雪尘里,大兴安岭很有节制地起伏着。乌鸦蹲在树梢,像是长在上面的。它是在炮制冲突。冲突就是互动,黑与白的互动,美与丑的互动。这是天地间显而易见却又守口如瓶的秘密。这秘密是在提醒我,我也将有一场互动。但我没意识到,轻率地放过了。到北极村天就黑透了,而且停电。我冒着风寒摸到一户农家,这家人做着旅游生意,门前挂着“鹿祥园农家乐”的牌子。这是我第二天才知道的,当天夜间我看不见牌子,只担心不收留我。我快冻僵了。冻还是其次,主要是对广大无边的黑和荒漠似的静,非常恐惧。主人鹿祥园听见有客人上门,划根火柴,把黑暗灼出一个窟窿,接着点上蜡烛,叫他儿子生火烧炕。他儿子是个快进中年的侏儒,抱来柴块,却怎么也点不燃。他手里拿着明子,很容易就能点燃的,可就是不行。过了一会儿,鹿祥园从黑暗的深处端出一钵挂面,热气腾腾地放在桌上,说,只能将就了。我想他咋这么好呢,原来只要住在这里,就包吃,吃好吃坏,全凭主人的良心。他拿来两副碗筷,喊一声:吃了。一个女子便走出来,披散着长发,鲜红的羽绒服把蜡烛的光焰染成了粉色。她坐下就往自己碗里挑面。我初以为是鹿祥园的家人,是让我跟他家人同吃,可鹿祥园和他那个侏儒儿子都隐到了暗处。于是我决定等一等。她低着头只管吃,发丝帘子一样把她和我隔开。你不吃啊?她突然这样问,头发后面的眼睛闪闪发光。
  
我们就这样认识了。   
我叫白素贞,她说。
  
这名字听上去很耳熟,但我当时并没想到白蛇娘娘,更没想到我们会成为夫妻。看样子,她不过二十二三岁,而我,再过几天就满三十九了。她说她是来旅游的,没有同伴,就一个人。这让我感到亲切。在这个陌生的地界里,我孤独,她也是。我们两个陌生的人,有了一条共同的通道,那条通道里散发出同样的气味儿。我们谈了很久,直到那支烛光在残蜡里蹦一下,又蹦一下,警告说它马上就要熄灭了。
  
第二天,我一大早起床,到黑龙江边,照了几张雾锁江流的照片,便往田野里去。当地人把田野叫大地,哪怕只是一小块田,也叫大地。这是东北辽阔的疆土赋予了他们修辞的辽阔。大地空了,蓝莓已经下树,大豆早已收割,只有一些像害着病的山丁子,蔫蔫地挂在枝条上,供雀鸟们吃。我是南方人,一个南方人对季节慢条斯理的应对,就这样轻易错过了北方的秋天。没有庄稼的秋天,便少了姿态,显得单薄。从完成任务的角度讲,我是白跑了。但既然来了,我该去最北点看看。没走几步,是一尊雕像,底座上文字漫漶,大意是说,某年某月某日黑龙江发大水,淹了北极村,一俄罗斯上尉为救中国百姓,牺牲在波涛里。正准备离开,雕像后转出来一个人。是她,白素贞。依然是那件红色羽绒服,脖子上缠了白围巾。早啊!我说。她不回我的问候,只扶住雕像的鼻子感叹:好帅!之后望着对岸的俄罗斯。江雾低垂,视线稍稍爬一点坡,就能爬到俄罗斯的土地,那边有积木似的村庄,有缓缓移动的物体,是羊,或者是人,或者是人赶着羊。我沿着马路朝前走。马路上晒着燕麦,昨夜下过雨雪,燕麦上搭了层薄膜。有辆车停在路边,我刚靠近,车门猛然推开:要进屋看看纪念品吗?是个女人,她的屋就在马路里侧。我搖摇手,车门又砰的一声关上了。我向右拐上栈道。栈道两旁,狭叶荨麻和蚊子草扫着裤腿。我只穿着单裤,晨霜仿佛将我的单裤剥去,只剩了两条光腿,草叶每扫一下,我的腿上就被寒气割一刀。
  
你昨天不是说要去看庄稼吗?白素贞的声音从背后追来。
  
说不清为什么,我知道她会追来。我站下等她,说,你没看见那边?那边的大地上,有个辨不出年龄的男人在往一匹马背上放东西,有铺盖、沙发、脸盆,还有拆下的帐篷。他是庄稼看守人,现在庄稼收了,他该回家去了。白素贞走到我身边,撇撇嘴:庄稼根本不能成为季节的标志,树才是,庄稼播种有早有迟,而树一直长在那里。
  
那时候她就提到了树。
  
她是一个没有目的的人,这一点我很快就发现了。我走,她也走,我停,她也停,于是我们一同走,一同停。只有一次例外,当我停在一块立着的石头前,她把石头扫了一眼,直直地往前去了。那石头上用油彩写着几个字:“我找到北了!”我为这石头照了张相,跟她去了更远处。远处的土塄下,有个回水凼,回水凼里生着杂木,杂木半个身子没于寒水,露出的部分,枝条细瘦,面容苍老,我想它们是被冻老的。树跟人一样,最怕的有两样东西,一是饿,二是冷,所以才用饥寒交迫这样的词语,来形容极致的困境。它们长到那里去,不知道是主动的选择,还是被动地接受,可仔细想想,世间万物,又有多少主动呢?这么一想,我就怜悯那些树了,以至于不愿再多看两眼,就撤身回转。她跟着我回转。走到那块站立的石头前,她问:你需要在这里照张相吗?我帮你照。我说我不需要,我只为石头照一张就好了,这样可以帮助我记忆,便于回去写文章,还可以拿它向领导交差,表明我确实到过这些地方。她古怪地笑了一下。我说你站过去,我为你照一张。她脸一沉:我才不照!那样子像是我得罪了她。随后她又鄙夷地说,留给那些自以为找到北的人来照吧。
  
幸好我没让她给我照。
  
可是我为什么不可以照呢?为什么要以她的标准为标准呢?
  
对自己的不满,破坏了我的心情。然而我怎么也没想到,这种不满将一直持续。
  
隐隐地,我想摆脱她。
  
但我走,她也走,我停,她也停。午饭后,当我租车出北极村,已坐上副驾,她背着双肩包飞跑过来,敲着窗子。我把窗子摇下二指宽,她歪着头说,如果你不嫌挤。
  
后排是空的,本来就不挤。
  
她兴致勃勃地,上车就讲趣闻,说大兴安岭的豆荚,出苗后一个晚上就牵藤,牵了藤立即就得搭架子,否则第二天就到处乱窜;搭架子的同时,花就开了。它清楚自己的时间不多,不抓紧来不及,植物比人更知道自己的天命。因这缘故,外地种子不能进东北,它们懒洋洋的,还没长成,就被突降的霜期斩了头。我不喜欢那种急急慌慌,她说,我喜欢石头,也喜欢树,石头和树都是缓慢的生命。
  
车行至一条黑土隆起的大沟旁,她问我要不要下去看看,说这里叫胭脂沟,并给我讲胭脂沟的来历。司机也跟着鼓动我。这一带是他家乡,他热爱他的家乡。司机把车停了,我跟她去往林木深处,她弯腰把野草刨开,竟刨出矮林似的墓碑。这是妓女坟,她说,百多年前,大批淘金者来到胭脂沟,那时候还不叫胭脂沟,叫老金沟,从老金沟淘出的金子,拿去孝敬老佛爷,为老佛爷买上等胭脂,老佛爷感动于那么苦寒之地的人也还想着她,就把老金沟赐名胭脂沟。淘金者都是青壮男人,他们到了胭脂沟,妓女便尾随而至,有中国的,也有俄罗斯的。她在碑上找名字:叶卡捷琳娜,二十一岁;李珍,十八岁;施粉菊,十九岁;任天英,十六岁。还找了许多。碑上的年龄,像一个个感叹号。她们用二十一岁、十九岁、十八岁、十六岁甚至十四岁,来撩动这个世界的悲伤,又用悲伤向世界挑战。她跑开几步,摘来几朵顽强的野花,献在一个连姓氏也没有、只叫了丫丫的墓碑前,自语似的说:做一个妓女,其实蛮好的。妓女太神圣了。她们用污点来诠释神圣。没有污点的神圣不是神圣。又说:妓女大多人生短暂,是因为妓女的命被男人领走了。男人领走了她们的命,可男人并不知道,妓女也不让男人知道,这是妓女的佛性。
  
这样的话,比如林的墓碑还让我震惊。   
我要去海拉尔,须从漠河至加格达奇,再在加格达奇转车。我说我,就是说我们。在加格达奇下车时,是凌晨三点半,去海拉尔的车要早上六点过才开。只能等。冷啊,每一丝风都是杀人风,都能把我肢解。南方的风,与阳光和潮湿为伴,北方的风却是单独存在的,世界上的南方和北方,也不是以纬度划定,而是以风为界。我后悔没多带些衣服,也没去铺子里买,现在想买也没地方。候车厅里不到十个人,其中四个是工作人员。有个背着旅行包的男子,串脸胡乱哄哄的,断了一条腿,大部分时间躲在厕所里抽烟。其实候车厅里也有人抽烟,并没人管,但他偏要躲进厕所去抽,有时笃笃地敲着拐杖,出来接半杯开水。另一个五十多岁的男人,老是对着工作人员笑,不管工作人员在交谈中说没说他,不管说的话值不值得笑,他都笑。这是一个卑微的人,混迹在车站里,打发他的一生。一个女安检员把吃剩一半的苹果给他,他点头哈腰地接过,用门牙轻轻刮,好长时间舍不得吃下去,之后躺在长椅上睡觉,也把苹果放在胸口。
  
白素贞一直盯住那个人,见他睡了,她说:做一个乞丐,其实蛮好的,乞丐是四方游走的散佛。她说她喜欢从桥底下穿过,桥下两侧,往往打着地铺,聚着乞丐。散佛们惯以桥底为家,这表明他们随时准备上路,同时又是对路的拒绝。有次她看见一个半老乞丐,背靠墩,龇牙咧嘴地在那里撸管。那真是惊心动魄,她说,我想不到乞丐也会撸管,我还以为乞丐的全部使命,就是要吃要喝。可见人的许多使命是被树枝一样剔掉的,比如你——她伸出右手的食指,指着我困倦的眼睛,你以为你的使命是采写从南到北奔跑的秋天,而你心目中的秋天只是田野和庄稼,是庄稼的收割方式,最多再加一点菜蔬啊果子啊湖光山色啊什么的,不知道有一种秋天是用二十一岁写的,是用十六岁甚至十四岁写的。说罢嘻嘻笑。
  
我和她在北极村认识,但故事的开始,是在莫日格勒河。这我后面会说到。有开始就有结束,正如每一次拥抱注定要松开。我们开始于一条河流,结束于一条河流。
  
然而,快艇在清溪河上劈波斩浪,驶向我后来命名的清溪岛时,我从没想过那是我们结束的地方。我只把它当成一个驿站,睡上一晚,再换马前行。当然,也可能是后退。可见到那间空无一人的房子,我为什么会来那么大的激情,急迫地要将它变成“我们”的房子,而今已很难说清。我只记得,白素贞喊话,问是否有人,问第一声,我多么希望听到应答,那样,清溪岛就不是我们的,房子也不是我们的,我们就是岛上的客人,客人总不可能住十天半月还不走,更不可能一住三年多——如果白素贞活着,谁知道会不会住上三十年?这让我心里发紧。踏上荒岛的第一步,我就渴望离开了。可是,她问了第二声、第三声,依然无人应答,我又突然感觉获得了巨大的解放。我身上原本挂着沉甸甸的人事,现在都可以扔掉了。不是扔掉,是根本就不存在了。天地刚刚从混沌中分离,世界还是崭新的,我和白素贞,是世上最初的居民,没有同类,没有伤害,没有竞争,而同类、伤害和竞争,正是烦恼的根源,所以,我们也没有烦恼。我们将成为创造者,从此刻起,我们做的每一件事,都具有为野蛮和文明立定边界的意义。正因如此,我把除去杂草也当成伟业。
  
白素贞的话使我清醒过来,她说怒江边有户人家养着一挂瀑布,她把纷繁的人世又打捞出来。好在我没去过怒江,加上屋中央的杏树转移了话题,我的心思又回到了现场。
  
白素贞对杏树说,我们会想办法的。她为它想的办法,就是在屋顶开个洞,让它承接阳光和雨水。屋顶铺着石片瓦。这种瓦只在少数山区才有,其实就是像瓦一样的石片,也做了瓦的用途。我砍来两根枯死的桤木树,用藤条绑成楼梯,爬上屋頂,将两片瓦移开。瓦比油漆还黑,并以沉实来宣示自己是石头,不是泥土或别的什么。黑瓦与同样发黑的栗木椽子,粘得很紧,要用了力才能掰开,可几只草鞋虫,竟在我掰开的同时,就在虚虚的阳光里四散奔逃。它们像是不需要空间,只需要黑暗。白素贞在下面喊,亮了!她看见的是天亮了,而我看见的是地亮了,是地上的她亮了。我在天上看着地上的她,有了一种顿悟:古往今来,天上的神仙总是偷偷下凡,可见地上比天上更美。
  
地上美就美在有白素贞这样的女人。
  
她是我的女人,我不能让天上的神仙把她带走。
  
可她还是被带走了,仅仅在三年半过后。遗憾的是,我蹲在屋顶上时,并不知道这个结局。我当时还在想,相对于她,我现在就在天上,如果要把她带走,也是我,而不是别的任何人,包括神仙。这想法太不吉利了。对她不吉利,对我本人也不吉利。最不吉利的地方,是我把自己当成了神仙。我不愿做神仙,只愿做人,哪怕像许仙那样的人。
  
那天夜里,白素贞比我先睡,等我闭上眼睛,整个世界就往下沉。河水的吼声像是来自另外的星球,半岛上的鬼怪和神灵,在属于他们的时间里悄然忙碌。我感觉自己也在往下沉,沉入无底的深渊。深渊是帮人了断和忘却的,可事实上,我与深渊的联系,从来也没像此刻这样紧密。我踏入了山城灯火辉煌的街道,街道直通滨江路,滨江路外是长江,阔大的江面,映照出另一座城,我同时置身于两座城市。走过一段滨江路,便进入巷子,锣锅巷,巷子两旁,是凸起的高楼,我住在右边这幢的六楼,上到三楼时,萨克斯的声音从对面楼里浮荡过来。那该是一首欢快的曲子,可听起来却有站在新坟前的忧伤。我知道是谁在吹,我认识他,他叫王林,前不久才跟妻子撒了手。他跟妻子很相爱,但还是撒了手。是因为他父亲。他父亲已经七十岁,六年前,他母亲去世后,父亲不知从什么地方带回一个二十多岁的女人,一口气生了两个儿子。无论在哪种场合聚会,父亲都当众搂着小妻子,后来还搂着两个小儿子,玩自拍。小妻子喜欢唱歌,父亲陪她唱,而偏偏小妻子唱的都是高音,父亲也跟着飙高音。父亲飙出的高音里,带着腥味儿,腥味儿来自腹腔,是被他使劲儿挣出来的;除了腥味儿,好像还有肉渣。太可怜了,王林的妻子说。她觉得自己没那么坚强,能天天背负着同情心生活,就跟丈夫离了,搬到了城市的另一边,从此与王家彻底断绝了关系。王林十三岁就吹萨克斯,吹到现在,已是炉火纯青。能把一首曲子从水吹成冰,从阳光吹成月色,在这座城市里并不多见。我继续上楼,听见四楼的一对夫妻在厉声争吵,看见五楼九号门前,站着个已经秃顶、穿着正装提着礼品等待开门的人。到六楼,我的门关着,邻居的门开着,男人站在屋当中,情绪激动地跟人通电话,他妻子比他还激动,站在他面前,为他竖大拇指。而我的门始终关着,我打不开我的门。时光在楼道里流逝,我在楼道里变老。   
白昼降临。
  
当我睁开眼睛,真的以为是白昼降临。那不过是闪电。我只见过城市的闪电,城市的闪电快捷,迅猛,带着刺探、惊惧和方向不明的厌倦,而荒野的闪电如史前生物,深知未来史书对它们的记载,都源于人类贫乏的想象,因而肆无忌惮,随心所欲地只是玩儿,唰!起了;唰!又收了。起和收,几乎就在同时。在它收去之后,黑暗更深。它那么照一下,就是让你看见黑暗的深度。你在亮与黑的两极游走,没有中间地带。可当你慢慢适应,它便接连不断,唰唰唰,形成光的河,从九天垂注。
  
杏树身着白衣,瑟缩着,像个正给父母送葬的孤儿。可它父母还在呢。至少,它母亲还在呢。我在屋顶开了天眼后,白素贞从三十米外的一口潭边,端来一盆水,清洗杏树的叶子,边洗边说,妈妈为你洗脸。白素贞是它的母亲,它母亲活着,这时候却穿了孝服。它或许呼喊过,没听到回应,就以为妈妈死了,跟着妈妈的那个人也死了。我推白素贞,说,杏树叫你呢。她潜伏在睡眠底层,出不来。我使劲推她,说,要下雨了!她伸了一下腿,翻过身又睡。她的光屁股顶在我的肚子上,有一种不真实的温暖。我想,必须赶在下雨之前,去把揭开的瓦还原,可杏树不正需要雨水吗?
  
我总是遭遇两难的处境。取舍都是在一念之间,我还是应该爬到屋顶上去。雨神看见了我的想法,抢在我之前,炸雷声起,天空粉碎,盛在天空里的水,瀑布似的往下砸。
  
后半夜再没能睡觉,白素贞举着我们从旧货市场淘来的马灯,我举着锄头,在卧榻和杏树之间掏沟。沟一直掏到门外。门外的斜坡,呈扇面形与河流相接。早上,雨小了片刻,可那只是技法拙劣的引诱。有引诱,就有上当,不管是多么拙劣的引诱。我正准备对白素贞说,这地方住不得,赶紧离开吧。但话没出口,天又垮了,垮了一层又垮一层。我站到屋外去,望见河水近了,对岸远了。那时候,我就预感到出不去。
  
如果我是一滴雨,就能从汪洋中逃离。我站在雨里,也真像一滴雨。可当我意识到这一点,立即退回了屋子。如果没入汪洋,我该逃向哪里?我有远方的城,有城里的事业,但那是过去的事情了。要确认那时候的朱家田就是现在的朱家田,我没有信心。
  
信心被摧毁,是在信心被确立的那一刻。
  
那一刻就发生在海拉尔的莫日格勒河。
  
去海拉爾是段艰难的里程。还没在加格达奇上车,我就知道自己感冒了。对有些人而言,感冒无非就是擤擤鼻涕,对我却是大病。咳,不是用嗓子,是用整个身体。上车就饿得慌。我得重感冒的显著病象,还不是咳,是饿。坚持两个多钟头,不见卖早点的,便去餐车买。白素贞坐在我旁边,打着瞌睡,我想是不是应该叫上她?当然,应该叫上。她却不去,说给我带些来。餐车里除了方便面,啥也没有。师傅说到海拉尔要交班,所以没吃的。是他要交班,可他分明说的是:到海拉尔你要交班。他加了个你字,这让我觉得晦气。我向谁交班?为什么交班?心里堵,方便面也懒得吃了。回到座位,白素贞睁了一下眼睛,见我两手空空,又把眼睛闭上了。我头晕目眩,想睡又睡不着,便望着窗外。
  
近处是平畴,远处是起伏的丘陵。平畴和丘陵都有个共同的名字,叫寂寞。没完没了的寂寞。如果没有歪在身边的这个人,我不会这样寂寞的。有一种寂寞是不光彩的,比如我此刻的寂寞。我就不想自己,只看窗外单调得让人发狂的景致。我相信,到某一个时候,平畴和丘陵要么调换位置,要么都变成汪洋,可那个时候是多么遥远,它们要忍受多么漫长的寂寞。白素贞说,石头和树木是缓慢的生命,那么天空和大地呢?人等不起这样的缓慢,许多时候,人只能成为大兴安岭的豆荚。我想着这些,就如半年后到清溪岛的第一夜,在沉重的天宇间听见了忧伤的萨克斯。但在车上的忧伤是安宁的,我甚至要说,是华丽的。这是真正的忧伤,安宁而华丽。真正的忧伤是人一生的奢侈。
  
在我们对面,坐着三个摄影人,都是年过六旬的老人,坚持用胶卷拍照,这次外出,各照了五十多个胶卷,只是过安检麻烦,要解释半天,才允许那些宝贝不去照X光,也就是不让它们在瞬间就化为空白和废物。三人大谈真正的摄影,必须用胶卷,接着鄙薄他们共同的熟人,说那些人用数码相机,甚至用手机,也梦想出作品。说别人的坏话能刺激荷尔蒙,有个头发花白的老头子,自然而然把话题过渡到房事,说他现在还像二三十年前,可他老婆上四十九岁过后,就对那玩意儿彻底厌倦了,他要跟她做,她不做,他就把手一摊,老婆问,啥呀?他说,钱。老婆说啥钱呀?他说,嫖娼费!他把嫖娼费几个字,说得格外大声,且每个字都拖得很长,像是在对一个切齿痛恨的人宣判。老婆惜钱,答应跟他做。但对她而言,那实在是件苦累活,怕苦怕累的时候,只好把钱给他。
  
老头子说到这里,白素贞醒来,很有兴趣地盯住他。忌妒,我猛然间就感觉到了。这种情绪可笑至极。对面的人说得更加起劲,说的是物价,说以前嫖一次,只要十块,后来涨到二十、三十、一百,现在竟要三四百,这还是普通价。他的同伴呵呵笑,说你别去高档地方嘛,你就在公园里找,公园里的妓女,坐在木椅上,跷着二郎腿,把鞋底亮出来,鞋底上就用粉笔标着价,最高也超不过四十块。她们自己有住处,虽是暗了些,窄了些,脏了些,可你要的又不是干净宽敞,你要的只是阴暗潮湿,你甚至也不要人长得漂亮,到了我们这年纪,凡是年轻的,都是漂亮的。接着又说:其实她们在公园里就能帮你解决,有的摆个擦鞋摊在那里,你坐在她面前的椅子上,她一只手拿着鞋刷装样子,另一只手就帮你解决了;如果在背角的地方,还可以用嘴帮你解决,只是价钱相对高些,但也高不过五十块。那老头子,瞪圆双眼,像突然开窍,点着头说:像我这么密集,怕只有想这办法了。我玩相机花钱,玩女人又花钱,钱都被我花了,我老婆跟我过了一辈子苦日子。话虽如此,却是骄傲的口气。白素贞往我身边偎了一下,花瓣似的嘴凑到我耳边:他在吹牛。我敢担保,对面并没听见她说什么,但都静了下来,直到我们在海拉尔下车,对面一直很安静。   
凭烙印识别骏马,我对白素贞的怀疑更深了。
  
到海拉尔天已黑。一路上,每到一个目的地,差不多都是黑夜。海拉尔是我调查的重点之一,因此得住下来。我对白素贞有了疏远,尽管跟她一同下了火车,一同上了出租,一同进了市区,但我并不关心她住哪里。或许,她这么从北到南地跟着我,只是偶然的同路,她是要去某个城市做她的生意。很可能,她去北极村也是为了做生意。
  
感冒持续加重,在出租车上,我就支持不住了。我对司机说,直接把我送到医院。然后对白素贞说,你要在哪里下,给师傅讲。司机却很通人情:你们是住宾馆吧?我先把你们送到宾馆,再送你去医院,你放了行李,去医院也方便些。于是他把我们拉到了“星期天宾馆”。我从房间下来时,见大堂经理在给司机数钱,二十块。送了客人来,每开一个房间,司机得十块回扣。他把钱迅速揣进裤兜,过来说,去蒙医院,那是海拉尔最好的医院,你烧得起火,眼珠都烧成炭了。他送我去的是呼伦贝尔市人民医院,不知道为什么要叫成蒙医院。病人到了医院,就想立即用药,可当时正流行一种传染病,若携带那种病菌,需隔离治疗;医生慢条斯理地抽血,慢条斯理地拿去化验。结果只是感冒。病人不多,躺在床上输液,护士给我盖了被子,我说,冷,护士再给我盖一床,我说,冷,护士又给我盖一床。输完液快十点了,打车回到宾馆,白素贞等在大堂里。她说,我进房间上趟厕所下来,你就走了,又不知你去的哪里,给你短信你不回,打你电话又不接。我们留过电话吗?我都忘了。我说,没人怪你。说得气冲冲的。这分明就是怪了,这为我们的以后埋下了伏笔。
  
真想喝碗绿豆稀饭,想得心痛。
  
如果是在家里——我是说以前的家里,不需我出声,妻子就会把绿豆稀饭端到我的床前。但我早就没有妻子了,我的妻子成了我的前妻,就跟王林一样。我和我前妻的故事,我不想多说,反正网络上才能见到的八卦,在我们身上变成了事实:为了女儿,我们想去一所好学校旁边再买套房子,办了假离婚,房子买好,住进新房的,却是她和另一个男人。那个男人我是多么陌生啊,而她却是那样熟悉,她不仅知道他的名字,还当着众人为他拍肩膀、系纽扣……我不说了,这故事太卑微了,从某种角度讲,比加格达奇火车站的那个乞丐还卑微,那乞丐卑微得实诚,而我们,却是用了心计去卑微。不去说那些事了。我现在只想喝碗绿豆稀饭。我不知道对绿豆稀饭的想念,是不是因为想念前妻的缘故。在我清醒的时候,我会迅速把这想念掐断,还骂自己没出息,可问题是我现在不清醒。
  
白素贞把我送到房间门口,我开了门,没跟她道别,就把门闭了。我往床上一扑,艰难地从裤兜里抠出手机,给前妻打电话。我说,我要死了,我住在海拉尔星期天宾馆,我死了你要晓得到哪里收尸。而今想来,我除了没出息,还很无耻,为什么打这个电话?她有什么义务为你收尸?她在那边哇啦哇啦的,是在说,你又出去采访吗?你赶紧去医院,自己去不了医院就赶紧拨打120,诸如此类。但我把手机挂了,而且关了。
  
房间里的一切,被我呼出的气流烧成深紫色,且飞速旋转。我想起火车上的餐车师傅说,你到海拉尔要交班,看来果真要“交班”了。人在这时候,是不是都要回顾自己失败的人生?我马上就上四十岁,还这般碌碌无为。在我十多岁的时候,看到二十多岁的人,心想,他们那么老了,啥事没做出来,还在那里高高兴兴的,太可悲了,我二十多岁的时候,又这样鄙薄三十多岁的人,到如今,才明白了自己也是他们中的一员,甚至比他们还不如,他们至少还可以高兴,而我,连家都没有了。我只有住处,没有家。至于事业,我无非是个安分守己的记者,我对杂志社的全部贡献,恐怕也就只剩下安分守己。至于采写的那些稿件,我去和别人去,并没啥区别,说真的,也没有人关心。尽管包括我在内的采编人员,都相信人活世间,不是流血,就是流汗,总之得流一点儿什么,因而工作起来都很认真,把标点符號也很当一回事,但读者就如关了龙头的残水,一滴,一滴,眼看就断了,或者说已经断了。这成了我人生的写照。我在想,等我到了六七十岁的时候,难道也只能像那个红头花色的老头子,向一帮同样老和更老的老头子,虚构自己房事的英勇?悲凉如草,那些草长在我的周围,一根一根地摇动。我蹬掉鞋子,和衣钻进被窝,钻进悲凉的草丛。
  
是昨晚送我们来的出租车司机把我叫醒的。昨晚我跟他约好,今明两天包他的车,去呼伦贝尔草原。不过我把这事完全忘了。他打不通电话,就直接上房间敲门。白素贞站在他身后,看样子,她早就起来了,很可能也敲过门,只是不像司机敲得这般理直气壮。
  
我让他们去楼下等着。
  
洗脸漱口之前,我就打开了手机。我是在等前妻的电话。但是没有电话。她是我妻子的时候,如果遇到昨晚那种事,她会急死的,跟我联系不上,她肯定要查询到海拉尔星期天宾馆的总台号码,让服务员送我去医院;不仅如此,她还会通夜不眠,电话不离手,一遍接一遍地给我拨,只要我开机,第一时间就会响铃。但她不是我的妻子了,这铁一样的事实,我该承认。她有了自己的新丈夫,有了另外关心的男人,我又算什么?而且从情形判断,我们还是夫妻的时候,她就跟那个左脸上长颗黑痣的男人有了不浅的瓜葛。老天怜惜我,不愿让我一直被蒙骗,才鼓动我为了买套房,主动提出跟她离婚。当时正打击假离婚,我的前后左右都是眼睛,为躲避那些眼睛,我和她长达七个月不见面。在这两百多天里,我憧憬着跟她的未来,而她的未来里却没有我。她成了别人的女人。昨天夜里,她能够哇啦哇啦地叫我去医院,已经难为她了。
  
但我还不死心,从卫生间出来,又查看短信。只有白素贞昨晚留的三条,第一条:你在哪儿?第二条:老天,请告诉我医院的名字。第三条:你的心真硬。
  
或许是的。昨晚,我不该不跟她道一声别,就把门关了。
  
旅途让人孤单,生病更让人孤单,而有她在身边,我不应该这样孤单。
  
收拾完毕,我下楼去。饿得快要虚脱,不如说已经虚脱。我的躯体还留在宾馆的床上,跟他们走的是我的魂。司机姓冯,也没吃早饭,我请他们吃。饿成那样,两个水饺下去,喝半碗热汤,却又撑得不行。坐上车,出了被伊敏河分割、正大兴土木的城市,一路向北,往金帐汗方向走。我又是坐在副驾,白素贞坐后排。她一言不发。包括吃饭的时候,她也一言不发。她像在承担某种罪愆,比如分明知道我病了,却没照顾我;尽管既发过短信,也打过电话,但不管怎样,没照顾我却是事实。其实这不关她什么事。我们只是萍水相逢的两个人,一同走了这么远的路,也并不证明她就对我负有责任。   
天气晴朗,阳光耀眼,风在阳光里吹,把阳光和风自己,都吹成树的形状。路两旁站满杨树,叶子被风翻卷过来,现出满树的白,像叶子正面是树的衣服,背面是它的肉。她也是这样白。我是说白素贞。这从她的脸和手就能看出来。冯师傅不仅尽着一个司机的职责,还当起了导游,详尽介绍海拉尔的民风民俗,可我听不清他说什么。我的脑子像团糨糊,在糨糊里搅动的,只有她。我已经不去想她为什么跟着我,我生怕她不跟着我。如果到了海拉尔,她真如我想象的那样,猫到一个地方做生意去了,而她的客人,却是那个红头花色的老头子……不过,这些与我有什么相干?我把心思收回来,像专注地在听冯师傅说话的样子,还牛头不对马嘴地插言。出城不久,一条蛇行曲水横躺在草原上,看不见河床,水和草原一样低平。冯师傅说,这是天下第一曲水,叫莫日格勒河,下车看看吧。
  
刚下车,白素贞就弯了腰,在地上寻。她寻到的是块小石片,她手一挥,把石片投进了曲水。水花与水分离,在阳光里浸一下,又合二为一。冯师傅把我们领到一排水柳底下,讲莫日格勒河拐了多少道弯,每一道弯上有些什么传说。白素贞和我并肩而立。冯师傅讲累了,便在风里躲来躲去,费力地点烟,直躲到十米开外,也没点着。这时候,白素贞细声问我,你知道我为什么扔片石头到水里吗?我盯住她,摇摇头。因为我爱你,她说。
  
这就是她的逻辑。
  
不要逻辑,或者打破逻辑,是最强大的逻辑。
  
所有的逻辑都有着共同的目标,就是说服人。但白素贞的话并没有说服我,反而让我难过。前妻是我妻子那几年,她说爱我的时候还少吗?我出差在外,她每天打数次电话,多数时候啥事没有,就是说爱我。再说王林的妻子,跟他办了离婚手续,两人去餐厅吃最后一顿散伙饭,还是眼泪婆娑地说爱他。但白素贞除了嘴,还有眼神,她的嘴没说服我,眼神把我说服了。她的眼神比她的语言更可靠。那是比莫日格勒河更加曲折的眼神。她用石片在河里激起的浪花,现在停留在她的眼睛里,当她把那句话说出口,那朵浪花才带着被阳光浸热的温度,融入她的水中。我的烧退了,感冒好了。真的,好了。我感觉自己像脱了头套,卸了盔甲,浑身通泰。而往常,即使远不及这次严重,都是无论怎样吃药,怎样输液,不满一个星期,就不会好。可是,怎么讲呢,吃过亏的人疑心重,我依然觉得,她那样说,包括她的眼神,都只是一种补偿。至于感冒好得快,只是因为我没了依赖。以前有妻子依赖,就赖着不好,现在没有依赖了,完全靠自己,即使没好也当成好了。
  
我不愿对白素贞有太多回应。
  
幸亏冯师傅是个话痨,见啥说啥。他说海拉尔牧区之外也有农区,农区主产大麦、小麦、油菜和土豆,偶尔也种玉米,但气温低,不能成熟,都是青收,用来喂奶牛,用青收的玉米喂奶牛,下的奶稠得能当饭吃,而且特别香,只是太奢侈了。海拉尔田地少,玩不起这样的奢侈。今年七八月,遭过两场冰雹,好多庄稼包括茄子和白菜,都打成了泥;前些日子的一场霜冻,再加一场雪,又把向日葵冻死了。在这样的地方,本来就不该种向日葵,可还是种,向日葵喜庆,还知道围着太阳扭脖子,让人感觉它不是植物,是动物,人们种它,就是养一只动物。说了农区又说牧区。冯师傅连声感叹草场的衰退,说过度放牧并非罪魁祸首,机器打草才是,机器伤根。分明知道,可现在的人喜欢多和快,因此离不了机器,人被机器控制了。草原那边采矿挖煤,掘泥刨土,改天换地,大风一吹,满天焦黄。焦黄的东西混在雨里,雨落下来,草喝了,很快被毒死,就像一盆汤里加了各种腐蚀剂。草场退化,贵了牛羊,现在不到想吃肉想得流口水,都不敢随便买肉吃。
  
冯师傅正说到这里,前方来了一个庞大车队,一辆接一辆的大车,拉了满车草捆,隆隆地驶向远方。那个远方是韩国。有的拉着芥菜,腌泡菜用的,目的地也是韩国。
  
离马路不甚远的草甸里,停着辆白色大篷车。冯师傅把车开过去。大篷车里住着个烂了眼睛的男人,是从鄂尔多斯来的羊倌,春夏秋冬,只要不是暴风天气,只要雪没把草盖得羊用蹄子踢不出来,他都得把羊赶出去放牧。干草太少了。好一点儿的干草都送到国外卖钱去了,连那些结了草籽的也送走了,送去低价出售。以前的羊倌是骑马放牧,现在有骑马的,也有骑摩托的。大篷车里的羊倌,眼睛就是被马背和摩托上的风咬烂的。我们下车跟他搭话,他不理。在他看来,我们太柔弱,承受不起他那些生活的硬度。
  
白素贞却走到大篷车旁,攀住悬梯,似乎想爬上去。车厢两旁,堆放着杂物和锅碗瓢盆,当中横着床铺,垫的盖的,都辨不出颜色。羊倌坐在铺盖上吸烟,烂眼睛里射出恶狠狠的光芒。是攫取的光芒。他离开家乡,离开女人,孤身来到异地,成天跟羊打交道,跟雨雪、烈风、星空和旷野打交道,这样一个鲜活、年轻、美丽的女人突然出现在面前,连想象一下也来不及,只有攫取。我感觉到那眼神里匕首般的寒意,白素贞却坦然承迎,就像流水面对一把刀子。流水等待切割,仿佛就是为了验证切割的无效。可她不知道,每一次切割,水里都会留下刀子的投影。刀子的投影在我心里形成实实在在的伤口。为什么会这样?就因为她说她爱我吗?几十年来,除了曾经的妻子说爱我,别的好些女人也说过这话,她们这样说,并不是表白,而是润滑剂,让寻不出意义的日子变得勉强可以应付。甚至更离谱,更过分。我曾看过一部韩国电影,一个恶棍在街上强吻一个女学生,被女学生扇了耳光,他便把女学生抢到红灯区,迫使她在他自己开的妓院里卖淫。他在房间墙上钻了个洞,偷看嫖客强奸她。她的身体是条瘦弱的鱼,这条鱼没有河流,他的目光成为她的河流。他嗜血,并以嗜血的方式爱她。她等着男朋友来解救她,可等来的是一个接一个的夜晚,一个接一个的嫖客。她要活下去,只能接受不习惯的河流。接受了,就慢慢习惯了。习惯了,就觉得是好的。那惡棍如愿以偿。他带着她,以大篷车为家,四处流浪,衣食无着的时候,就揽一个饥渴着的男人,让那男人去车上,跟她做生意,他则蹲在车下抽烟,然后收钱。她做生意感到委屈时,他就跟她做爱,疯狂到暴虐。他们就这样,以堕落为食,活了一辈子,爱了一辈子。   
爱有一万种方式,而我只知道一种,且只承认我知道的那种。
  
我说:走吧!
  
是的,我又想到了那种互动。美与丑的互动。美丽的女人往往钟情于恶男和丑男,就是受那种互动的蛊惑。我说过,那是天地间严守的秘密,所以很难被理解。白素贞不仅美,还以自己的美,去触动生活里最严酷的伤疤。她似乎隐约期盼着在严酷中撕裂。这是艳丽着就在凋谢的美,嗜血的美,废墟的美。我不是她互动的对象。
  
冯师傅就和那个带我们出北极村的司机一样,对自己的家乡,即使说不上热爱,也有天然的自尊,他先给我们说了那么多家乡的不好,现在想挽回来。离开大篷车后,他说,呼伦贝尔草原虽然遭到破坏,但毕竟还是中国保存最完好的草原,这草原上的白蘑菇,是天下最好的蘑菇,要是没吃过,就不知道什么是山珍野味;说春夏时节,地上百花开,天上百鸟唱,唱得最好听的,是百灵鸟和娜娜儿;说他们海拉尔人,从不拿别人东西,把东西放在外面,就跟放在家里一样。说着这些的同时,他带我们参观了建在野外的反法西斯纪念馆,去敖包山上看了白塔,接着又去一户牧民家。这家主人叫巴特尔,巴特尔养了一百多匹马、五十多头牛和两千多只羊,是大户,他独自坐在白房子里,首如飞蓬,也没洗脸;可能洗过,只是看起来像没洗。白房子旁边,是用木栅栏围起来的羊圈,羊圈里没有羊,只有羊粪,那是他的燃料。羊在附近放牧。巴特尔给我们烧了奶茶喝过,出来指着最近的羊群,说那是群公羊,他们叫爬子,爬子要跟母羊分开放,不然那些家伙想东想西,就要掉膘,到春天的某个时候,才将它们一起赶进母羊群。那种场面,让人联想到一座城市被占领。爬子们悬垂的睾丸,每动一步,都沉沉地晃荡,相隔老远,也能用眼睛掂出睾丸的沉。它在眼睛里的重量比羊还重。臊味儿扑鼻而来。巴特尔呵呵笑,说母羊产崽那些天,他接羊羔就像接天上的雨水。
  
冯师傅要上厕所,巴特尔领他去。这时候,白素贞背对着我,看太阳底下白浪般移动的羊群。而我,心思又回到大篷车旁。我说了那声“走吧”,冯师傅便钻进了驾驶室,可白素贞依然攀住悬梯,很留恋的样子。我应该像冯师傅那样,钻进车里去。但我没有。我等着她。其实是等一种危险。羊倌,白素贞,我,形成一个三角,他们形成钝角,跟我形成锐角。我要保护白素贞,而事实上,她可能并不需要我的保护,还可能,她已成为羊倌的同盟。羊倌寒光四射的目光,沿三角形的一条边,嗖嗖嗖地朝我射来。我怯了一下,但立即意识到不应该怯,便向那目光迎过去,谁知它已到了另一条边,那条边连着白素贞。我已经不存在了,只有他俩的互动。白素贞成了那部电影里渴望河流的鱼,而我不是她的河流。我朝冯师傅的车走去。但我的背后长着眼睛。我想的是,如果我上了车,白素贞还不动,我就断然地让冯师傅开走。好在她动了,我刚拉开车门,她就过来了,走得慢腾腾的,走几步还停下来,撅了屁股看地上,像是地上有非常值得一看的东西,其实就是被雪咬过被羊踢过被人踏过的黄草,再就是羊粪,以及冻成固体的羊粪的气息。车子启动的瞬间,我望了一眼大篷车里的人。他的腰塌下去了,目光里的寒气收了,而且突然间长出了许多皱纹,每一根皱纹都很悲伤。他就是一个被野风吹烂了眼睛的羊倌,他将独自留在这里,承受辛劳、风寒和孤独。
  
白素贞伤害了我,也伤害了他。我当时就是这样想的,现在还是这样想。
  
我甚至想,白素贞假装看羊群,其实是在挂念那辆大篷车,可同时又觉得对不起我。
  
我不知道我想得对不对。很可能是对的。否则,下面的事情就不会发生:当冯师傅和巴特尔隐到房屋背后,白素贞猛然转过身,近乎哀伤地恳求,你打我一巴掌好吗?
  
我承认,这完全暗合了我的欲望。
  
但我只是哼了一声,说,莫名其妙,我又不是恶棍。
  
求你了,打我,打我哪里都行!
  
我的欲望在退潮,她发现了,抓起我的手,重重地拍在她的脸上。
  
这构成了我们的仪式:打她,然后拥抱她,亲吻她,再然后,在对死亡的言说中做爱。做爱的过程中,还可能应她的哀求,不停地打她,手越下越重。打起来不过瘾,就掐她脖子。掐脖子还不过瘾,就用指甲或牙齿,恶毒地欺负她的乳头。她害怕养育,开始就怕,婚后照样怕。有一次,她以严肃到冷酷的口气对我说,朱家田你要是让我怀上了,哼!说这话的时候,我们已经是夫妻了。其实她应该知道,我也不需要她生孩子。我是个平凡的人,且知道自己的平凡,因此没有繁衍的渴望;即使有,也无非是本能,从没上升到意识。
  
何况我已经有一个女儿了,我的女儿十三岁了。我是说,白素贞死在半岛上时,我的女儿就满十三岁了。十三岁的女儿已是个姑娘,情窦初开,她对她的男同学或者男老师,也会有朦胧的抑或是清晰的冲动,甚至有了爱情。平凡的爱情。她父亲是平凡的,她多半也只能拥有一个平凡的人生,包括爱情。
  
当然,她母亲不平凡,她母亲开了家小超市,这不重要,重要的是她能删繁就简,遵从自己的意愿生活,单凭这一点,就非同一般。我们离婚的时候,因为说好了是假离婚,就没谈女儿归谁抚养,但由她带着,当假的变成真的,还是由她带着。这是她主动要求的,她说家田,就让我带吧,你经常出差,照管不了她,再说女儿慢慢长大,你一个男人家,带她也不方便。说到这里她停了一会儿,是在等我表态。我没表态。于是她又说:你将来也是要结婚的,说真的,我怕她后妈对她不好。我记得很清楚,那次约见,是个星期天,浓雾从江面升起,弥漫开,把整座城市潮乎乎地罩住,我在锣锅巷那套房子里等她时,一再告诫自己,无论谈到什么话题,都要冷静、大度,像个君子和绅士那样跟她了结。事实证明我完全装不下去。当她说到“她后妈”这句话时,我再也装不下去。我说周琴——这是我前妻的名字,我本来不该说出她的名字,但回忆起那天的情景,我又忍不住愤怒了——我说周琴,你的话说完没有?说完了你就滚吧。她坐在那里不动,抿著嘴。当那嘴唇启开,话又出来了,声音比开始时响:家田,你是男人,我是女人,我知道男人,你知道女人,我们都知道男人和女人,都承认男人的心胸比女人的宽,天底下的继母,大多数确实比不上继父……昭国你是见过的,他怎样待我们女儿的,你也是见过的。说到这里她又停下了。   
是的,我见过。当时我们在长江边的露天茶园,她的新丈夫黎昭国抽着烟,怕熏了孩子,就站起来抽,嘴巴噘到天上,不厌其烦地吐烟圈给我们女儿看。要说,那家伙真有本事,能把烟圈吐成兔子、雀鸟、鸡鸭、小狗,还能一次吐两只小狗,相互追逐打闹。女儿乐不可支,嗓子都笑哑了。然而,就算他能吐成一座黄金宫殿,也只有连血带骨的亲情,才知道什么是好。我不需要周琴来提醒,我朝她挥了挥手,说,你走。
  
她跟后来的白素贞一样,把我吃得牢牢的,关于女儿的抚养权,只听我口气,就知道我是答应了她。其实早就答应了。她提出让我跟她新丈夫见面,且带着女儿,我就明白她的意思,是让我实地考察一下。我同意见面,表明已顺从了她的意思。但我们约见的那个星期天,她走得让我憋屈。我以为她还不会走。她至少要给我一个解释才会走。我要的解释是:和我離婚,是不是她的预谋。离婚是我提出来的,这没错,但回想一下那天的经过,就发现这证明不了什么:她听了我假离婚的话,没答言,反身进了厨房;她正准备炒花生米,油已下锅,是我在客厅喊她,她才出来的,我说了想法,油已烧辣,她不答言就进厨房去,在情理之中。她关了厨房的门,接着打开了抽油烟机,呼噜呼噜地在里面闹腾了好一阵,才又回到客厅,跟我并排坐在沙发上。事有凑巧,电视里正播报山城新闻,说的就是分片入学的事,我们默默地看了大约半分钟,她说,你真那样想?我说又是限房令又是分片入学,有啥办法呢,锣锅巷周边的学校……她说,嗯。我说,我去写个协议?她说,嗯。我把协议写好,让她看。离婚的理由,我说的是感情不和。这是最虚妄又最本质的理由,因此是放之四海而皆准的理由。她盯住那句话,似乎想说什么。她说了,说的是:嗯。就把字签了。那天接下来的时间,她很兴奋。我当时把她的兴奋理解为可以让我们女儿进个好学校,不至于输在起跑线上,过后想起这事,我就脸红,就为自己心痛。她的兴奋是顺水推舟的兴奋。
  
当然,究竟是不是这样,我也没有十足的把握。
  
我需要她一个解释。她没有解释,我叫她走,她果然就走了。
  
她连愤怒的权利也不给我。
  
她只把一个事实扔给我。
  
既然是事实,为什么还要她的解释?
  
不说这些了。我说过不说的,结果又说了这么多。
  
我是在说白素贞怕我让她怀孕,而我没有那种渴望。我有一个女儿已经足够。女儿刚进新学校那段时间,我每天跑很远的路,去学校门口,躲到一棵黄桷树背后看她——看他们把她接走。每次去接她,都是周琴和她丈夫一同去,女儿走中间,他们走两边,一人牵住女儿的一只手。我就看着他们这样把女儿接走。我至今不清楚那个名叫黎昭国的人是干啥的,包括他之前是否有过婚姻,是否也有孩子,我都不清楚,但看得出来,他是真心实意喜欢我们的女儿。知道了这一点,以后我就去得少了,以至于干脆不去了。
  
儿女是要养的,养才能出感情,我没养她,没伴随她的成长,又少于见面,感情就会被大片大片的空白稀释掉。开始,女儿还经常给我打电话,我自然也经常给她打,后来她的电话少了,我的电话也少了。我并不需要再给她抚养费,买新房的钱,远远多于买我住的那套旧房的,将我应该支付的抚养费除掉,周琴还应该补我一笔,我以怒气冲天的坚持没要那笔钱,是因为我觉得,在我们做夫妻的时候,她挣的本来就比我多,多很多,尽管我动不动就出差很辛苦,但她日复一日在超市里经营,打理,只要不是忙得起火,三顿饭期间她都把事务交给请来的小妹儿,回家为我做吃的,她比我更辛苦,我要那笔钱于心不安。因为不给女儿抚养费,我和女儿在经济上的联系也断了。她忘掉我,只把黎昭国叫爸爸,不把我叫爸爸,甚至渐渐不知道有我这个爸爸,我也不该有任何怨言。
  
但毕竟,女儿不是一件东西,说给别人就给别人,我做不到。我能够做到的,是尽量不去想她。她不会单独存在,我一想她,就想到了她是怎样生出来的。这是在我伤口上撒辣椒面。我不去想她,更不和她联系。到半岛以后,我跟白素贞把手机都扔了,想联系也没法子了。我和我的女儿,只剩下遥远的生理上的联系,但这已经足够。每当她像流星一样从我脑海里划过,我就知道,自己身体的一部分,是在半岛之外的,是在我祖祖辈辈生活的那座城市里,于是我就觉得,自己不应该再奢望什么。
  
我现在把半岛和半岛上的白素贞,当成自己最大的奢望。
  
我们在半岛上开荒。对此,白素贞表现出极大的热情,仿佛我们真是世界的创造者。野草长在那里,长了多少年?不知道。在我们的想象里,野草跟河水一样长久,都是这世上最古老的居民,然而,当扒开薄薄的一层土,却发现土里有木屑,有铁钉,有瓦片,不是石片瓦,是窑烧出来的,隐隐泛红。这是人类加工的痕迹。在不算久远的过去,这里很可能是一个村庄。野草先于村庄,然后村庄除灭了野草,再然后,村庄消失,野草又来。
  
我参加工作不久正当意气风发的时候,曾被派到清溪河采访,从源头走到它与嘉陵江的汇合处,一路上都听说,河岸有个秘密的村子,住进那村子里的,都是麻风病人。谁也说不清村子的具体位置。会不会就是这里?我这样猜想,但没对白素贞说。我应该学会隐藏一些东西了,我对她说得太多了。最不该说的,就是这座半岛的存在。当年,我坐着小木船,逆流而上,发现了这座半岛。那时候它就是荒芜的,茅草深密,荆棘丛生,林木蔽天,有几棵高树片叶不存,已经枯死。我向船夫打听它的名字,船夫说没有名字。我又问这么好一个地方,为什么不开发?那时候,开发这个词正热得发烫。我说,在上面修几幢客舍,开农家乐,绝对能在节假日把河上两座县城的人吸引过来。这些话并不表明我有经济头脑,只表明我比荒河人家更能追赶时髦。我的平庸也是这样来的。船夫没回我。那是个沉默的人,数十年的水上生涯,使他不惯于开言。沉默如刀,在他脸上刻下深长的沟壑。他是觉得我异想天开因而懒得回话也未可知。但我把这座半岛记下了,并在跟白素贞结婚半年后讲给她听。   
我至今无法说清,在那个黄昏如雨的日子,我想起半岛,提起半岛,是不是因为自己对它有了想法?直到白素贞缠住我,说我们为什么要在人群里混?为什么不去那荒岛上找些意思?哪怕饿死呢!我才知道自己失言了。如果认她的理由,她的理由就很强大,不认,就啥也不是。我在认与不认之间。这种状态最糟糕。这意味着挣扎。当一个人在沼泽里挣扎得累了,犹豫着是不是还要继续挣扎的时候,沼泽自会帮你做出裁决。
  
她在荒岛上找到的“意思”,首先是它的荒凉,接着是那间木屋,那棵杏树,随后就是被草根缠裹的木屑、铁钉和残瓦。去的第二天午后,她提起一笼巴根草,费劲地把瓦碴掰掉,问我,你认为世上最大的神秘是什么?我说是你。她跺跺脚,我是认真问你。我说我也是认真答你。还是研究生呢,她歪着鼻子说,还当那么多年记者呢,结果肚子里就只有那么点儿油腔滑调。她是說到点子上了。安分守己和油腔滑调,成为我的A面和B面,A面是我,B面也是我。她只有一面,若说是有两面,A面是神秘,B面也是神秘,从这个意义上讲,我并不是在敷衍她。但她不认,她说,世上最大的神秘,不是未知,而是出现过又被遮蔽的事物,是低处而不是高处,立在高处的房屋,永远没有埋在土里的残瓦神秘。
  
我心里服她,但嘴上不服,我说,再这么挖下去,说不定还会挖出人骨头呢。
  
话是不能随便讲的,有些话讲了就跟着来。我话音刚落,她果然挖出一根骨头,足有一尺长,草根包不住,露出头尾,草像是狗,把骨头含住。草根白得触目惊心,比骨头还白,而且胖,感觉是虫子,不是草根。白素贞如获至宝,用竹签小心翼翼地把泥土挑去,再将交缠卷曲的草根,很有耐心地理伸展。她双手握住解放出来的骨头,说:人活着时被人事捆绑,死去后被草根捆绑,可见人就这么个命。她把骨头拿去水边——离我们住处不远的地方,有好几口水潭,一潭水里有鱼,另几潭水里没有鱼,我们就把有鱼的那潭水做了饮水,并给它取了个名字,叫人鱼潭——白素贞正是走向人鱼潭。她要去把那根骨头洗干净。我一下子想到了麻风病。但我不能说,我发现,她对排除在人群之外的,不管是人还是物,有种特别的痴迷,如果我说了,她会把那根骨头视为至亲,因此我忍住了没说。我说的是:那水是我们喝的,不能让死者喝,死者为大,你要洗,就拿到河里去。
  
她觉得有道理,就向河边去了。
  
当她许久之后出现在我面前时,睫毛湿润,似乎哭过。这是个阴沉沉的天气,风凌乱地吹,她披散至腹的头发,一忽儿把脸遮住,一忽儿又露出来。我说,你为它哭啦?她两手抱在胸前,骨头插在双乳之间,一端顶住下巴,像她拾回的一截藕。她不回答。我说,那还不一定是根人骨头呢。她这才说:难道这有什么区别吗?
  
我没想到她会把骨头带到床上去。当天晚上,俩人刚钻进被窝,她就在里面拱来拱去,不停地在我身上比画。我感觉到一种凉,那种凉在我躯体上一截一截地丈量,每丈量一处,那地方就生出电流,麻,还有皮肤灼烧的痛。凉和热,就这样殊途同归。我以为她又在试验她的新花样,她总是想尽办法,用她身上的任何一处来贴我,遇到她之前,我不知道用身体的不同部位去贴一个人,会产生完全不同的感觉。白天太过劳累,我没精力管她,只沉浸在那种感觉里。有时候,麻和痛,竟是这样的让人享受。直到她把我的手臂拉出被子,借着烧在屋外的火光(刚去半岛时,怕有狼,我们夜里在屋外烧火),我才看见她是用那节骨头在量我。火光从壁缝漏进来,随风摇曳,如漂浮的水草,可火光往骨头上一碰,就吐出幽绿幽绿的气泡,像吞吐自如的眼珠。我涌起一阵战栗,坐起身,把她和它打开。这有啥呀?她万分不解地说,我只是看看它属于身上的哪一部分。那你为啥不在自己身上弄?她愣了一下,然后笑了,几分愧疚几分撒娇地说,我怕在自己身上看不清楚。我懒得理她,躺下去睡了。她果然就在自己身上比来比去。我很快进入梦境,她忙到什么时候才睡的,我不知道。
  
你太爱嫌弃了,她说。
  
这样的话她早就说过,我们在从北到南的旅途中她就说过。
  
那次在呼伦贝尔草原,我们在牧民家住了一夜。这家牧民的主人,叫宝音巴特尔。巴特尔是英雄的意思,草原人忘不了他们祖先的神勇,取名巴特尔,一为祭奠,一为期许。我猜想,如果谁有那么大的嗓子,站在草原的中心喊一声巴特尔,会有一万个巴特尔答应,会有一万个英雄迎风而立。宝音巴特尔跟前面那个巴特尔一样,修了定居的白房子,宽敞得足以住下五十个人,但他知道我们来自城市,定想体验帐篷生活,就在屋外相挨着搭了两顶帐篷。地上满是牛羊粪,气味绵密。睡之前,我们坐在外面望天。星星把天挤得装不下,只好拼命延伸,延伸到无穷无尽。白素贞抱着膝盖,跟我坐得很近,可我感觉她离得很远,跟天上的星星一样远。她似乎完全忘记了在莫日格勒河边说过的话。冯师傅抽着烟,说,看那颗流星,呵。又说,那颗星是红的呢,呵。他这么有一句没一句的,呵呵呵的。我知道,他是对我和白素贞的关系有了疑惑。如果我们是夫妻,或情侣,昨天夜里我去医院,她怎么不跟着?为什么住宾馆又要开两间房?他拉我们去星期天宾馆时,根本没想到自己会得二十块回扣。如果我们只是普通的同事——在敖包山上,我对他说过我跟白素贞是同事,单位又怎么会派一男一女到这么远的地方出差?他或许在想,我们昨天可能是闹了别扭,今天在高天之下,厚土之上,正是情侣的好时光,于是悄悄地溜进了帐篷,且把拉链拉上。这让我不自在起来。并非是因为与白素贞单独相处,而是被人觉得我们应该单独相处。我对白素贞说,睡吧,外面冷。她只看天,不看我,说,你想睡就去睡,我再坐会儿。我没动,说,夜深了,看豺狗子来了。宝音巴特尔交代过,草原上有豺狗子,上个月,他家的一头牛犊就被豺狗子掏空了肚肠,嘱咐我们一定把帐篷拉严实,还在白房子外墙接了百瓦的电灯,通夜照明。白素贞依然不看我,说,豺狗子又不欺负女人。这话听起来怪怪的,像我在欺负她一样,像我比豺狗子都不如一样。又干坐一会儿,我起身,钻进了冯师傅的帐篷。冯师傅分明没睡着,可装出熟睡的样子。装得再像,我也能感觉到他骤然升起的安详。没过多久,我听见了白素贞进帐篷的声音,还有锁拉链的声音。除了这两种声音,她几乎是无声无息的。   
第二天起来,她问我,你怎么一夜没睡着?
  
气味太冲人了,我说。
  
她阴着眼睛:你太爱嫌弃了。
  
我很想反问她,你不是也没睡着吗?不然怎么知道我没睡着?
  
从草原回到海拉尔城,我们又住在星期天宾馆。我的房间打不开,到大堂重新刷卡,结果她也在那里,她的门也打不开。我对她说:我下一站去齐齐哈尔,你呢?这是我第一次主动问她的行程。她冷冷地说,你要是让我去,我就去。从这时候起,她就吃定我了。她知道我对她有了依赖。的确是的。多年的外出采访,让我尝够了孤独的滋味儿。这次,我从漠河到广州,纵跨30个纬度,有一年,我去川西甘孜州采访,虽然空间上没这次遥远,时间上却更遥远,花了将近两个月,满一个月后,我简直要疯了,但我不跟谁说一句话,我是出来采访的,本应该多问多听,但就是不想说。孤独的意义,不是让人话多,而是让人沉默。我只跟我的拉杆箱说话,它是我唯一的伴侣,即便在荒郊野外,只有鹰飞,不见人影,更不会有窃贼和抢匪,我坐下歇息时,也把拉杆箱搂在怀里。这次有她,幸亏有她,否则我的感冒不会好得那样快,而且就气温而言,我是从冬天走到秋天,再从秋天走到夏天,也就是说,我要跨越三个季节,尽管事实并不如此,但在感觉上,那是多么漫长的时日。
  
然而,一个小我十多岁的女人,一个表面熟悉实则完全陌生的女人,怎么可以这样吃定我。我说,齐齐哈尔又不是我的,去不去是你的事。她说,你什么时候走?我说明天。我也是,她挑衅地扬一下头,发丝从鼻尖上分流开,露出白亮的脸。我吃下一颗定心丸,却做出淡然的口气,请她一同去吃饭。这些天来,如果不是我包了车,请司机吃饭的时候搭着把她叫上,我是不叫她吃饭的,她也不叫我,我们各吃各的。这是我第一次单独请她。
  
对我的邀请,她很高兴。是不加掩饰的高兴。她就这样,时时比照见我的小来。说不清从哪天起,我的生活中充满了掩饰,本来是东边的话,却非要拿到西边去说。她问我请她吃啥,我说由你点。她两手握住,举在噘起的嘴唇底下,说,人家不知道吃啥嘛。我说,就吃冯师傅说的白蘑菇,现在虽然没有新鲜的,可晾晒后的蘑菇更香。她嘻嘻笑着,耸了耸肩,说现在太早了,我们转转路好不好?还不到下午五点,吃夜饭的确早了点儿。
  
俩人去房间放了行李,出了宾馆,右转至胜利市场方向。是路人指点的,那个热情和善的老人大概没听懂我的话,那条大街没什么吃的,胜利市场就是个卖衣物杂货的地方。走到市场门口,她说,你不买件外套?这也是她第一次关心我穿得太少。我说不了,我的感冒已经好了,相对于北极村,这里又是南方,暖和得我都有点儿发热。然后左拐,走上另一条大街,这条街上有一家接一家的酒楼,我朝酒楼里张望,她却拉我走,说还早呢,你饿了吗?我说不饿。走到中段,见前方房屋低矮,全不是这边的气象,我说好啦,再走就吃不到白蘑菇啦。她说怎么会呢,白蘑菇是他们的土产品哪。又是差不多半小时后,到了一个大众饭馆门前,她按着肚子叫:唉哟,饿得不行了,吃吧。这种地方,我们那里叫“苍蝇饭馆”,临近暮秋的海拉尔,倒是没见苍蝇,但人的气味盖过了饭菜的气味,墙壁黑不溜秋,地板和桌面流汤滴水,用过的脏纸扔得到处是。我是请她,怎能这样不讲究?可她已经进去了。
  
油腻腻的墙角有个空位,她去那里坐下,且开始点菜。自然,没有白蘑菇。即使有,太贵的话,她也不会点。她点的全是家常菜。点完菜,回头看我。我想起她说我爱嫌弃的话,便装得笑眯眯的,只是说,是你自己选的地方啊。紧挨着她的,是个满脸雀斑的妇人,妇人扭过脖子瞄我一眼,将半碗米饭倒进萝卜汤,几口刨下去,走了,我便坐了。
  
还没开吃,门口响起一个昂然的声音:两块钱的米饭!是个乱发脏脸的中年男人,拿着顶铁灰色的圆帽。跑堂的漠然地瞅瞅,舀来一大碗,递给他,把他装在帽子里的两元钱取走了。没有位置,他就站着。他说,把萝卜汤给我舀点儿。跑堂的说,我们这里只有萝卜加汤,没有萝卜汤,你要萝卜加汤,就是五块钱一份。那人说,我只有两块。跑堂的说,那还要什么萝卜汤?那人杵在那里,然后分辩说,你不给我汤,一碗干饭,怎么吃?跑堂的说,要吃就吃,不吃就算了。他说,加点儿汤。跑堂的不理他。他说,加点儿汤。就这么干巴巴的一句,不停地重复,本是求情,听上去却像命令。跑堂的恼了,快步走过来,将两元钱扔进他的帽子,夺过他的碗,回身,啪,倒进了蒸锅。那人脸上有了一层红,红从黑肉里透出来,变成黑红,接着一串鼻涕挂下来。他用袖子擦着鼻涕,驼着肩,步态不稳地朝门外走,同时,将圆帽里的钱捏在手里,用帽子断断续续地拍打着弯曲的腿部。
  
白素贞看着我。我摸出十块钱,叫她去给他。她没拿,出去了。
  
透过攒动的人头,我看见她拦在那人面前,跟他说着什么。几分钟后她回来了。她说:我给他钱,他不要,叫他来一同吃,他不干,还骂我。我知道这种人,骂我,是自尊心提醒他起码应该做的事,但要是你真心对他好,强拉他来吃,他立刻就会感觉到温暖,立刻就会谦卑到坑里去。但是我又不能那样做,有你在这里……你太爱嫌弃了。
  
然后她轻声说:你这么爱嫌弃,我都不敢给你讲我自己了。
  
就这么轻轻一句,在我心里投下一枚炮弹。
  
也正是对炮弹的感觉:期待它爆炸,又害怕它爆炸。它迟迟没有爆炸。我要去排爆吗?不,最好别去碰。就这样,我们去了齐齐哈尔。我是带着任务的,每到一个地方,走哪儿,不走哪儿,都以完成任务为准。她无所谓,在她心目中,似乎没有一个地方不值得走,因而走哪里都是好的。我们去了小民镇,接着去大民镇,这两地是齐齐哈尔大棚经济示范区。大棚之外也种玉米,正在收获,一个农妇将玉米秆砍倒,席地而坐,把棒子扳下来,用根三角形竹签将头子一挑,三两下,棒子的衣服就剥掉了。剥出后放進垄沟,用拖拉机运回家。若要运往外地,便用统一规格的绿袋子装了,码在马路边,等候车队一齐南发。这让我想起一件事,是听父亲讲的:20世纪70年代初,四川遭遇特大旱灾,庄稼绝收,便靠东北的玉米接济,拆开每个包装袋,里面都有张字条:送给四川懒汉。有的不会写懒字,或者是故意,少了竖心旁,懒汉变成了赖汉。四川饥民拿着这字条,朝东北方向鞠个躬,再把字条张贴在显眼处,一时间,乡村里的人舍猪圈,城市里的道旁树、电线杆和公交车,都贴满了那样的字条,先是激励自己,后来激励的意味少了,变成了自嘲,招呼对方,叫一声:懒汉(或者赖汉)!这成了他们统一的名字,也成了血脉里的记忆。我把这事讲给白素贞听,白素贞笑,笑得很欢乐。我们站在地边,风吹过来,伏在地上的玉米叶,也抬起半个身子,哗啦哗啦地笑。笑过后,白素贞说:其实懒汉是可敬的,懒汉从不觉得时间不够用,他们在一个地方待半天、一天,也绝不认为是在浪费时间,因此时间在他们那里没有权威。时间对皇帝都有权威,但对懒汉没有。她伸出右手的食指,点一下我的下唇说:你不配称为懒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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壤巴拉①的马鹿  1  一团比河水温暖一点点的空气,在壤巴拉  冷杉静默的林间  用藏语的从容,给山增色  如同,蓝马鸡用羽毛捧出来的黎明,浑圆  像是高岗上的僧人  默诵出的经文。  马鹿在钟声抵达之前赠予万物时间  沼泽挽留奔跑的大地  和披在身上的种子、光阴、水  兴修的寺庙。万物用蓬勃揭开宁静的  水的盖子,万物自己的盖子。  藏语透明的绳子  系在马鹿的角上,像是冬天的海拔。  2  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