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定居所监视居住问题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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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是监视居住的一种特殊执行方式,其立法规定考虑了司法实践的现实需要,其制度设计体现了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的有机统一。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适用对象中恐怖活动犯罪和特别重大贿赂犯罪的范围需要进一步明确。对有碍侦查的情形要严格把握,必须有一定证据证明或者有迹象表明犯罪嫌疑人有有碍侦查的具体情形。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执行场所应当固定化。办案机关至少要将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原因和处所通知其家属。检察机关对指定居所监视居住进行法律监督的相关工作机制还需要进一步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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