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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要保护的不应该是某个经济主体的利益,而最终要保护的是法的利益。即维护法的尊严,确认和维护法的基本准则。从长远来看,法的利益是最为终极的利益。也就是说法律不应当在个体的利益中选择,它应该以国家、民族、人民群众的整体利益出发。如果法律因为某个主体的利益而去改变法律原有的精神指向,那将是得不偿失的,法律也因此会失去它的本体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