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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绛《老王》中有这样一个情节:生活陷入困顿、一身疲病的三轮车夫老王,不知从哪里得到一瓶香油和几十个鸡蛋,送给杨绛。后面这样写:
我谢了他的好香油,谢了他的大鸡蛋,然后转身进屋去。他赶忙止住我说:“我不是要钱。”
我也赶忙解释:“我知道,我知道——不过你既然来了,就免得托人捎了。”
他也许觉得我这话有理,站着等我。
在教学中,很多教师和学生在分析这一段时,常常把杨绛送给老王钱看作一种“侮辱”——别人好心好意给你送来东西,怎么能用钱来偿还呢?人心岂能是用金钱所能抵偿的?这是不懂人情世故,对老王实在是一种人格上的“侮辱”。不少人甚至把这与文章的主题联系起来,认为杨绛面对老王的“惭愧”,很大程度上是由此而来。
其实这是一种误读。误读的原因,在于不了解老北京的社会风俗。
北京,六朝古都,天子脚下,社会生活有着不同一般的习俗风貌。尤其有清三百年,八旗子弟,享受朝廷俸禄,所谓铁杆庄稼,生活讲究排场、体面,即使落魄之后,也是“塌秧不塌架”,绝不能掉分儿。在这种文化影响下,北京人好面子,重情义。说话办事,都讲究一个“大面儿上过得去”,绝不能让人“拉不下脸来”。因此,即使有金钱财物上的往来,也都忌讳直接说钱的事儿,更不能说“买”“卖”——俗。
老舍《茶馆》第一幕,刘麻子手里有一块怀表,想出手,倒卖给松二爷,但即使谈价钱,也不说“卖”,而是说“让”。
刘麻子松二爷,(掏出个小时表来)您看这个!
松二爷(接表)好体面的小表!
刘麻子您听听,嘎登嘎登地响!
松二爷(听)这得多少钱?
刘麻子您爱吗?就让给您!一句话,五两银子!您玩够了,不爱再要了,我还照数退钱!东西真地道,传家的玩艺!
刘麻子拐卖人口,唯利是图,绝对是一个势利小人,但是,久在旗人中找饭辙,自然也学会了口不言钱的这一套人际规则。
第二幕中,王掌柜的茶馆装修后开张,以卖青菜为生的老友常四爷来贺喜,一进门就说:“今儿个城外头乱乱哄哄,买不到菜;东抓西抓,抓到这么两只鸡,几斤老腌萝卜。听说你明天开张,也许用的着,特意给你送来了!”王掌柜提起鸡与咸菜,问:“四爷,多少钱?”常四爷只说:“瞧着给,该给多少给多少!”王利发沏了一壶茶,给常四爷钱,说:“不知道您花了多少,我就给这么点吧!”常四爷接钱,看也没看,就揣在怀里,“没关系!”
常四爷是以卖菜为生的,抓两只鸡,提几斤老腌萝卜,说是“特意送来”。“特意”是真的,“送”,绝不能理解为白送,其实也是“转卖”的意思。因此,王掌柜自然要付钱的。只是问多少钱,却有点儿不合礼数——或许实在不知道此刻的物价,如果知道,也就可以心照不宣了。常四爷作为老朋友,旗人出身,豪爽仗义,就没有明说,只说“瞧着给,该给多少就给多少”,那意思是说:我不占您便宜,赚您钱;您也别多给,亏着自己。双方心里都明白,所以后面王利发给四爷钱,他接过来,“看也没看,就揣在怀里”。相互之间有钱物的往来,但是更关注情面。重义轻财,即便是财物交往,也要尽量把这一层隐藏到下面——这也许是老北京的文化风习吧。
如果是晚辈对长辈,或者下级对上级,像这样说“让”、说“送”还都嫌不够,得说“孝敬”。例如《红楼梦》第53回,记黑山村的庄头乌进孝进献年货时,说的就是“门下孝敬哥儿姐儿的顽意:活鹿两对,活白兔四对,黑兔四对,活锦鸡两对,西洋鸭两对”。
当然,“孝敬”一般都不是白“孝敬”的,目的是日后得些好处。过去有专门以这种方式赚钱获利的,叫“打秋风”,是以很低的代价,与豪门或权贵攀扯关系,从中获利。最著名也最成功的是《红楼梦》中的刘姥姥。生活贫困,靠着与荣国府曾经有过的一点儿关系,第一次空手而来,进府试探,得到20两银子的恩赏;第二次,便带了果蔬特产,所得竟成十倍地增长起来,一下子就“脱贫”了。
当然,老王与刘姥姥自然不能相比。老王厚道,给杨绛送物,是含有情分的,不能全都看作一种财物的交易,至少是各占一半吧。刘姥姥却是目的性极强,就是为了得好处。两件事相似而性质不同,至少是不完全相同。
过去,像老王的这种情况是常有的。一般穷苦人家,得到佳物,不管是时令果蔬,还是山珍海味,只要是稀罕的,自己往往舍不得享用,因而总要变卖一下,换些钱来维持基本生计。因为不是自己家里的恒久出产,不值得也不可能摆到摊上去卖,一般是到熟悉的有钱人家,名义是“送”“孝敬”,实际是出卖。这在旧京,也是习见的事情。
但是,“卖”却有讲究。一般不当面给钱。一手交钱,一手交货,钱物两清,那是商人之间的事,忒俗气,没面子。老北京全不是这样的。物收下,连带装盛的家伙什儿,也一并收下。然后喝口水,说说话儿,聊聊天儿,告辞。受惠的一方,改天找个理由,比如送还家伙什儿,或亲自或委托别人,登门道谢,捎带着把钱奉上。这个“捎带”很重要,表明主要的是表达谢意、送还家伙什儿,而并非为了送钱。如果有可能,还要带回一点礼物——家伙什儿不能空着送还,这也是老北京的规矩。
华东师范大学陈子善教授编著的《闲话周作人》中收有一篇徐淦写的《忘年交琐记》,其中一段记载也写到了这个习俗:“有时我妻子烧些家乡菜送去,羽太信子照北京规矩不许空碗送还,总要亲自回送点吃的来。”徐淦是周作人的绍兴小老乡,1943年与周作人初见,开始交往。周作人自南京老虎桥出狱后在上海弟子尤炳圻家小住,徐淦也曾援手给以帮助。新中国成立后徐淦进京谋事,应周作人邀住在八道湾,家眷搬来后,周作人还帮他租了房子,二人成了过从甚密的忘年交。
明白了这些旧京规矩,就知道杨绛文章里“免得托人捎了”而老王“也许觉得我这话有理,站着等我”是怎么一回事——两个人都心照不宣,一个要“卖”,一个真“买”,根本没有什么“用金钱侮辱”的意思。虽然后面有“侮辱”这个想法,但杨绛是在反思自己,而且得出的结论是否定的:“不知为什么,每想起老王,总觉得心上不安。因为吃了他的香油和鸡蛋?因为他来表示感谢,我却拿钱去侮辱他?都不是。”一切都是照规矩行事,根本谈不上侮辱。
因此,不论从旧京社会风俗,还是从作者的认识上看,说杨绛给老王钱是一种“侮辱”,都是站不住脚的。
其实,也正是因为这种说法站不住脚,文章的主题才得以深化。结尾说:“几年过去了,我渐渐明白:那是一个幸运的人对一个不幸者的愧怍。”老王的不幸,有各种各样的原因——他自身的、社会的,唯独与杨绛无关。作者没有做过任何对不起他的事(这是作者反思自己“不是”“拿钱侮辱他”得出的结论),相反,在相互交往中,杨绛还真心温暖过他,帮助过他。但是,面对老王的不幸,面对自己的同类遭受痛苦(尽管这痛苦并非源于自己),杨绛的良知,却使她深感不安、愧疚,此即所谓“无辜负疚”——面对与自己无关的同类受难,把无关变成有关,自延其罪,并为之深切忏悔。实际上,这种视人如己的人生态度,是在人类生存的终极层面上,对“我”作为一个人的责任的深刻内省。即如哲学家荣格所说,“我们已不再是个人,而是全体,整个人类的声音在我们心中回响”。因此,他人受难,我亦有份;他人有罪,我亦担当。这种灵魂深处的内省、自新,是对生命责任的担当,是对人类生命的祷告,意味着生者对自己所面临的生活的一种责任。这既与古代读书人“先天下之忧而忧”的传统一脉相承,同时,也是一种更为崇高的思想境界。认识到这一层,对这篇文章主题的把握才可谓准确、深入。
我谢了他的好香油,谢了他的大鸡蛋,然后转身进屋去。他赶忙止住我说:“我不是要钱。”
我也赶忙解释:“我知道,我知道——不过你既然来了,就免得托人捎了。”
他也许觉得我这话有理,站着等我。
在教学中,很多教师和学生在分析这一段时,常常把杨绛送给老王钱看作一种“侮辱”——别人好心好意给你送来东西,怎么能用钱来偿还呢?人心岂能是用金钱所能抵偿的?这是不懂人情世故,对老王实在是一种人格上的“侮辱”。不少人甚至把这与文章的主题联系起来,认为杨绛面对老王的“惭愧”,很大程度上是由此而来。
其实这是一种误读。误读的原因,在于不了解老北京的社会风俗。
北京,六朝古都,天子脚下,社会生活有着不同一般的习俗风貌。尤其有清三百年,八旗子弟,享受朝廷俸禄,所谓铁杆庄稼,生活讲究排场、体面,即使落魄之后,也是“塌秧不塌架”,绝不能掉分儿。在这种文化影响下,北京人好面子,重情义。说话办事,都讲究一个“大面儿上过得去”,绝不能让人“拉不下脸来”。因此,即使有金钱财物上的往来,也都忌讳直接说钱的事儿,更不能说“买”“卖”——俗。
老舍《茶馆》第一幕,刘麻子手里有一块怀表,想出手,倒卖给松二爷,但即使谈价钱,也不说“卖”,而是说“让”。
刘麻子松二爷,(掏出个小时表来)您看这个!
松二爷(接表)好体面的小表!
刘麻子您听听,嘎登嘎登地响!
松二爷(听)这得多少钱?
刘麻子您爱吗?就让给您!一句话,五两银子!您玩够了,不爱再要了,我还照数退钱!东西真地道,传家的玩艺!
刘麻子拐卖人口,唯利是图,绝对是一个势利小人,但是,久在旗人中找饭辙,自然也学会了口不言钱的这一套人际规则。
第二幕中,王掌柜的茶馆装修后开张,以卖青菜为生的老友常四爷来贺喜,一进门就说:“今儿个城外头乱乱哄哄,买不到菜;东抓西抓,抓到这么两只鸡,几斤老腌萝卜。听说你明天开张,也许用的着,特意给你送来了!”王掌柜提起鸡与咸菜,问:“四爷,多少钱?”常四爷只说:“瞧着给,该给多少给多少!”王利发沏了一壶茶,给常四爷钱,说:“不知道您花了多少,我就给这么点吧!”常四爷接钱,看也没看,就揣在怀里,“没关系!”
常四爷是以卖菜为生的,抓两只鸡,提几斤老腌萝卜,说是“特意送来”。“特意”是真的,“送”,绝不能理解为白送,其实也是“转卖”的意思。因此,王掌柜自然要付钱的。只是问多少钱,却有点儿不合礼数——或许实在不知道此刻的物价,如果知道,也就可以心照不宣了。常四爷作为老朋友,旗人出身,豪爽仗义,就没有明说,只说“瞧着给,该给多少就给多少”,那意思是说:我不占您便宜,赚您钱;您也别多给,亏着自己。双方心里都明白,所以后面王利发给四爷钱,他接过来,“看也没看,就揣在怀里”。相互之间有钱物的往来,但是更关注情面。重义轻财,即便是财物交往,也要尽量把这一层隐藏到下面——这也许是老北京的文化风习吧。
如果是晚辈对长辈,或者下级对上级,像这样说“让”、说“送”还都嫌不够,得说“孝敬”。例如《红楼梦》第53回,记黑山村的庄头乌进孝进献年货时,说的就是“门下孝敬哥儿姐儿的顽意:活鹿两对,活白兔四对,黑兔四对,活锦鸡两对,西洋鸭两对”。
当然,“孝敬”一般都不是白“孝敬”的,目的是日后得些好处。过去有专门以这种方式赚钱获利的,叫“打秋风”,是以很低的代价,与豪门或权贵攀扯关系,从中获利。最著名也最成功的是《红楼梦》中的刘姥姥。生活贫困,靠着与荣国府曾经有过的一点儿关系,第一次空手而来,进府试探,得到20两银子的恩赏;第二次,便带了果蔬特产,所得竟成十倍地增长起来,一下子就“脱贫”了。
当然,老王与刘姥姥自然不能相比。老王厚道,给杨绛送物,是含有情分的,不能全都看作一种财物的交易,至少是各占一半吧。刘姥姥却是目的性极强,就是为了得好处。两件事相似而性质不同,至少是不完全相同。
过去,像老王的这种情况是常有的。一般穷苦人家,得到佳物,不管是时令果蔬,还是山珍海味,只要是稀罕的,自己往往舍不得享用,因而总要变卖一下,换些钱来维持基本生计。因为不是自己家里的恒久出产,不值得也不可能摆到摊上去卖,一般是到熟悉的有钱人家,名义是“送”“孝敬”,实际是出卖。这在旧京,也是习见的事情。
但是,“卖”却有讲究。一般不当面给钱。一手交钱,一手交货,钱物两清,那是商人之间的事,忒俗气,没面子。老北京全不是这样的。物收下,连带装盛的家伙什儿,也一并收下。然后喝口水,说说话儿,聊聊天儿,告辞。受惠的一方,改天找个理由,比如送还家伙什儿,或亲自或委托别人,登门道谢,捎带着把钱奉上。这个“捎带”很重要,表明主要的是表达谢意、送还家伙什儿,而并非为了送钱。如果有可能,还要带回一点礼物——家伙什儿不能空着送还,这也是老北京的规矩。
华东师范大学陈子善教授编著的《闲话周作人》中收有一篇徐淦写的《忘年交琐记》,其中一段记载也写到了这个习俗:“有时我妻子烧些家乡菜送去,羽太信子照北京规矩不许空碗送还,总要亲自回送点吃的来。”徐淦是周作人的绍兴小老乡,1943年与周作人初见,开始交往。周作人自南京老虎桥出狱后在上海弟子尤炳圻家小住,徐淦也曾援手给以帮助。新中国成立后徐淦进京谋事,应周作人邀住在八道湾,家眷搬来后,周作人还帮他租了房子,二人成了过从甚密的忘年交。
明白了这些旧京规矩,就知道杨绛文章里“免得托人捎了”而老王“也许觉得我这话有理,站着等我”是怎么一回事——两个人都心照不宣,一个要“卖”,一个真“买”,根本没有什么“用金钱侮辱”的意思。虽然后面有“侮辱”这个想法,但杨绛是在反思自己,而且得出的结论是否定的:“不知为什么,每想起老王,总觉得心上不安。因为吃了他的香油和鸡蛋?因为他来表示感谢,我却拿钱去侮辱他?都不是。”一切都是照规矩行事,根本谈不上侮辱。
因此,不论从旧京社会风俗,还是从作者的认识上看,说杨绛给老王钱是一种“侮辱”,都是站不住脚的。
其实,也正是因为这种说法站不住脚,文章的主题才得以深化。结尾说:“几年过去了,我渐渐明白:那是一个幸运的人对一个不幸者的愧怍。”老王的不幸,有各种各样的原因——他自身的、社会的,唯独与杨绛无关。作者没有做过任何对不起他的事(这是作者反思自己“不是”“拿钱侮辱他”得出的结论),相反,在相互交往中,杨绛还真心温暖过他,帮助过他。但是,面对老王的不幸,面对自己的同类遭受痛苦(尽管这痛苦并非源于自己),杨绛的良知,却使她深感不安、愧疚,此即所谓“无辜负疚”——面对与自己无关的同类受难,把无关变成有关,自延其罪,并为之深切忏悔。实际上,这种视人如己的人生态度,是在人类生存的终极层面上,对“我”作为一个人的责任的深刻内省。即如哲学家荣格所说,“我们已不再是个人,而是全体,整个人类的声音在我们心中回响”。因此,他人受难,我亦有份;他人有罪,我亦担当。这种灵魂深处的内省、自新,是对生命责任的担当,是对人类生命的祷告,意味着生者对自己所面临的生活的一种责任。这既与古代读书人“先天下之忧而忧”的传统一脉相承,同时,也是一种更为崇高的思想境界。认识到这一层,对这篇文章主题的把握才可谓准确、深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