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在司法体制改革和司法社会化的需要下,诉调对接应运而生。在各地区主要有三种运行模式:法院内设型、司、法联合型、指导调解型。作为一种新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其不可避免的遇到法律缺失,从业人员素质不高、效力衔接不足等困境,对此,本文提出了完善法律、发挥行业调解和基层调解组织、提高调解员素质、加强司法确认四个方面的发展前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