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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
了解晋中市榆次区孕妇唐氏综合征产前筛查工作的现状,探讨其影响因素。
方法对2012年10月—2013年9月到榆次区妇幼保健院产前检查且孕14~21周的4 503名孕妇进行唐氏综合征产前筛查的健康宣教,填写"孕中期唐氏综合征产前筛查知情同意意愿书",选择筛查意愿。
结果4 503名孕妇均填写了知情同意书,但知情筛查率仅有29.2%;孕妇的户籍、学历、家庭月收入是影响唐氏综合征产前筛查的主要因素。
结论应加强健康宣教,加快唐氏综合征产前筛查机构的建设,提高社会保障,以推进和提高唐氏筛查工作的开展和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