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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9年国民政府实行"新县制",积极推行地方自治,成立各级民意机关。政府希望以县参议会为代表的民意机关充当政府工作协助者和官﹑民间沟通者的角色。抗战胜利后宁波地区各县成立的县参议会却不甘心于此:在协助政府施政的同时,参议员们又利用法律赋予其的权力对政府实施监督,这使得县政府府﹑参议会关系错综复杂。县参议会俨然成为与县政府并立的权力机关,地方社会精英借助地方自治扩大了对地方政治的影响力。鄞县参议会便是其中的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