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2月大要案回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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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巢湖
  
  巢湖政协原副主席受贿案维持原判
  巢湖市政协原副主席柳友伦受贿一案,一审宣判后,柳友伦不服判决,提出上诉。日前,该案經省高院审理作出终审判决,驳回柳友伦的上诉,维持一审判决。
  2010年8月,淮北市中院一审判处棚J友伦有期徒刑14年6个月。
  
  普洱
  
  普洱市委原副秘书长受贿130万获刑15年
  普洱市市委原副秘书长、政策研究室主任杨寒松利用职务之便,收受贿赂130多万元,被普洱市中级法院一审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20万元。
  据普洱市检察院指控,被告人杨寒松在2003年至2006年担任镇沅县常务副县长、景东县委书记期问,利用职务之便,在干部提拔任用、工作调动调整及工程建设、工程款拨付等过程中,先后收受他人贿送的人民币125.4万元、美元1万元及价值人民币1.99万元的豪华手表一块。
  
  南昌
  
  江西国土厅3副厅长分获15年至无期徒刑
  江西省国土资源厅原副厅长陈爱民受贿222.6万元人民币,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
  經查,陈爱民在担任鹰潭市委常委、贵溪市委书记、江西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多次收受贿赂合计人民币222 6万元。經景德镇中院一审、江西省高院二审,以受贿罪被判处其有期徒刑15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30万元。
  此前,江西省国土资源厅原副厅长许建斌因受贿221.59万元,已被法院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50万元。许建斌曾在国土资源部任职,交流至江西上饶市任市长助理,后升任江西省国土厅剐厅长。
  李江华在担任江西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多次收受贿赂合计人民币574.4万元。經新余中院一审、江西省高院二审,以受贿罪判处其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忠县
  
  重庆忠县人大常委会原主任因受贿获刑10年半
  忠县人大常委会原主任谢正华因多次受贿61万元,被垫江县法院以受贿罪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十年零六个月,并处没收个人财产6万元,没收全部受贿所得。
  据法院查明,从1998年至2004年,谢正华在任忠县县委副书记兼任忠县银杏绿色富民指挥部指挥长及忠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多次收受贿赂,共计61万元。案发后,谢正华的亲属代为退赃20万元。宣判后,谢正华明确表示不上诉。
  
  乌鲁木齐
  
  自治区检察院原副检察长受贿获刑14年半
  經农七师中缴人民法院一审宣判,自治区人民榆察院原副榆察长尼加提,卡德尔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4年6个月。尼加提•卡德尔当庭表示认罪服判,不上诉。
  2000年1月至2010年4月,尼加提•卡德尔在担任喀什地区检察分院检察长、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期间,利用本人职务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谋取利益,先后在土地转让、工程建设、查办案件、人事调整工作中共索取、收受现金及财物共计424.7588万元,
  
  杭州
  
  杭州滨江区委原书记受贿一审获刑七年
  浙江省湖州市中级法院对杭州市滨江区委原书记尚国胜受贿案作出一审判决,以受贿罪判处尚国胜有期徒刑七年。
  法院审理查明,2008年至2010年,尚国胜在扭任中共杭州市滨江区委书记、中共杭州高新技术产业升发区工作委员会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兑现总部經济政策、制定税收优惠政策、申请成立小额贷款公司、企业供地、土地收储等方面为他人提供支持和帮助,多次收受他人所送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31.6万多元。
  
  国土部一副司长受贿获刑12年
  国土资源部地籍管理司副司长温明炬,因受贿70万元,并接受他人给予的20%的干股,被北京市一中院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2年。
  温明炬于2006年至2009年期间,利用担任国土资源部地籍管理司调查处处长、地籍管理司副司长兼国务院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的职务便利,接受北京某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请托,为请托人在承揽土地调查项目及减免行政处罚等方面提供帮助。为此,温明炬先后收受人民币70万元,并于2007年1月在未实际出资的情况下,收受北京某公司20%的股份(收受时价值人民币20万元)。温明炬于2008年7月退出20%股份(退出时价值人民币100万元)。现赃款已全部退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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