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宣传部关于出版物的规定(一九四九年八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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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局分局、平津宁沪汉市委宣传部并转各党报各新华书店:根据专业分工原则,并为了出版物的版本划一,及避免内容错讹、版本分歧与浪费重复,兹规定:
其他文献
东北局常委文元两电悉。
"做合格的共产党员"这个问题,早在上世纪80年代初,邓小平就提出来了.他说:"我们的党员现在有一部分不合格.在‘文化大革命'期间入党的新党员中,有一些因为一直没有受到党的教育,不能成为群众的模范,不合格.我们有些老党员长时期很合格,现在也不能成为群众的模范,不那么合格了.""所以我们现在提出,我们这个党要恢复优良的传统和作风,有一个党员要合格的问题.合不合乎党员的资格,合乎不合乎党员的条件,这个问题不只是提到新党员面前,也提到一部分老党员面前了."①
期刊
编者按:重视党报作用和理论宣传出版工作,是中国共产党的优良传统和政治优势,也是团结全体党员和全国各族人民,取得革命、建设和改革胜利的保障之一。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之际,本刊特从新出版的《建党以来重要文献选编(1921—1949)》中选登首次公开发表的有关文稿8件,以飨读者。
各中央局、中央分局及各有关区党委:敌后环境,日趋严重,“扫荡”频繁,物质困难,在报纸宣传工作上,亦有适应环境,贯彻党的精兵简政政策。为此有下列提议:
一、各级党部负责同志必须经常的负责给党报担任文章,发表他对于各种问题的意见,他在实际工作中所遇到困难与所得到的经验。各级党部负责同志必须彻底了解,给党报担任做文章,实是他的实际工作中的有机一部分与最重要政治任务之一。
由于我军七年血战所创造出来的单独担任着整个敌后作战的力量,已成为组织战略反攻,最后战胜日本所必需依靠的力量,这一支增大的力量,已引起反法西斯同盟国家政府与人民的重视。
各中央局、分局并转各区党委(省委):各地反映执行政策及各种工作态度,大抵经过内部电报,书面报告及新华社电讯三种形式,但此三者或过于简略,或报道零碎,或因交通条件,往往失去时效。因此,中央对各地当前工作难以做到迅速有系统的了解。为补救这种缺点,特向各地建议如下:
叶王并朱刘伯达承志[2]及各中央局宣传部: 巳迥[3]电悉。现我方语言广播电台,日渐加多,应作通盘筹划,以免浪费精力。兹提出方案如下,请你们考虑,并将意见电告。
华东局:戌号电悉。在平津攻下后,中央必须办大印厂、大书店,把解放区出版事业统一起来,把编印马恩列斯文献及中央重要文献之权统一于中央,消灭出版工作中各自为政的无政府状态。地方的出版机关,权限必须缩小。在出版工作方面,这种措施是完全必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