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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水十条")要求,按照国务院办公厅督查室统一部署,住房城乡建设部决定对全国城市黑臭水体治理工作开展专项督查,部办公厅近日将有关事项发出通知:一、督查时间本次督查工作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至9月底,由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组织本行政区域城市自查;第二阶段为2016年10月,由住建部牵头,根据各地自查结果开展督查。具体时间和督查城市名单另行通知。